Clara写意
上世纪 70年代末生。曾经的外企职业经理人,今天的自由撰稿人、专栏作家。著有散文集《你有权以自己的方式长大》。
我始终相信,这些工具是代替不了邮件的,为什么?因为它们太方便了。
邮件江湖
2012年,我尚在上一家公司工作,有一天,意外地收到了一封邮件。邮件是供应商的分包商发的,收件人是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而我,则在“抄送人”一栏里。
这当然不是一个失误。在邮件里,分包商历数了供应商工作的不合理、不专业之处,供应商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做了回复,而我,是在他回复的第二天才收到邮件的。
因为供应商将我从“抄送人”里删掉了,而分包商在回复他的回复时再一次固执地将我加了进来。他下定决心要让我从头到尾见证这场“撕逼”,当然有他的目的。
而我的选择当然是一言不发。下一次选择供应商的时候,我想必会对现有的供应商打一个问号,但是否会如分包商所愿地转而选择他呢?
不会。因为他是一个用邮件骂甲方的人。
在稍成规模的企业里,发邮件是一门武功。一封流转数周、囊括几十人的邮件背后的故事,不亚于一场宫斗大戏。除了如上常常被用来做施压、邀功、防患使用的抄送以外,还有更加可怕的独门暗器——秘密抄送。想象你和某人的沟通背后,全都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这双眼睛可能来自于你的老板、下属、宿敌……是不是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但也别过于担心,老江湖们自有办法在任何时候保持滴水不漏,就如同身怀内功的高手,哪怕睡着的时候,每一个毛孔也是醒着的。
在邮件的江湖里,暗礁很多,需要逐个小心避开。例如这一个:已阅自动回执。这玩意好比发邮件的人安装在你的邮件系统里的一个监视器,让你在出事的时候没办法用装糊涂的语气回答:“哦,那封邮件,我还没来得及看呢。 ”对付这一招的办法是设置手动回执,然后在系统询问你“要不要发回执给对方”的时候,果断选择 NO!
还有更阴险的:阅后自动删除。我对邮件还没玩熟的时候就被这一招阴过。事后想找那封做证据用的邮件,可怎么也找不到了。经高人提醒,才知道对方十有八九是用了这一招。从此以后我都会同时在邮件里做“本地”和“系统”两个备份,本地备份自动存储每一封发给我的邮件,然后定期被我用国家档案管理一级条例刻入光盘,人在盘在。
和三年前不同的是,现如今,很多的工作沟通通过微信或 RTX,很多时候在手机上就解决了。但我始终相信,这些工具是代替不了邮件的,为什么?因为它们太方便了。
我怀孕后期有一段时间在家办公,后来发现穿着睡衣办公效率很低下。于是我每天早上像上班一样洗澡、化妆,穿上全套办公西服,关上书房门坐在电脑前。果然,感觉又找回来了。所以说,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始终是有存在的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