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断送“老实人”

2015-05-30 10:48徐闯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5年8期
关键词:培训费董某都江堰市

徐闯

“我现在很后悔,因为毕竟是50岁的人了,我对不起党几十年的培养,对不起自己的工作岗位,更对不起家人。”这是都江堰市安监局原办公室主任周绍钊在高墙内的忏悔。

初尝甜头,顿觉“有利可图”

从2009年7月起,周绍钊担任都江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负责都江堰市安监局组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考试、办证以及培训费用收取、上缴等工作。“安全之责、重于泰山”,刚开始,周绍钊还是中规中矩的,踏踏实实地工作,渐渐周绍钊觉得收入和工作不成比例,“工作太辛苦了,挣钱少”。

2012年5月,都江堰市安监局以都江堰安全协会名义与成都培训中心签订协议,为便于使用经费,字由周绍钊代签,章由周绍钊提前拿去盖。这样,周绍钊察觉到单位上缺少内部监督,也没有谁来过问这个事情,觉得有空子可钻,有利可图。于是,周绍钊将收取的钱一部分开正规发票,一部分开成收据。开正规发票的钱就如数上缴给成都培训中心,开收据的那部分钱则存入另外账户。“欲壑难填”,第一次未被发现,周绍钊便如法炮制,一发不可收。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周绍钊就利用收取、上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费的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侵吞培训费达278275元。

2014年,尝到甜头的周绍钊并不满足于此,还打起了单位公用经费的主意,采取虚列开支的手段,从都江堰市安监局财务套取14800元,据为己有。

变本加厉,琢磨“生财之道”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存侥幸的周绍钊想趁退休前多捞点钱的欲望让他彻底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于是,周绍钊成天琢磨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捞钱。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再次让他发现了另一个“生财之道” ——代考。

在当时的周绍钊眼中,“允许代考是一件利己又利他的事儿,自己能挣钱,别人也能满足需要。”反正每次考试的人都由他自己带去,只要给监考老师“打声招呼”就行了,周绍钊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正是自己的“小聪明”,让他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

周绍钊的默许,换来的是代考人员对他特殊的“感谢”。在2013年到2014年7月,周绍钊利用监考职务之便,放纵易某某、董某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考场替人代考,收取易某某、曾某夫妇和董某共计2.1万元。“人家给这个钱,也是人家一点心意,我就坦然地把钱收下了。”在周绍钊看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所以,收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此时的周绍钊,早已深陷贪腐泥淖,难以自拔,良知、人性也一步步被吞噬。

东窗事发,葬送“美好人生”

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周绍钊依然心存侥幸,疯狂作案,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仅作为一名办公室主任,涉案金额就高达30余万元。

2014年8月29日,周绍钊被都江堰市纪委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同年9月12日,周绍钊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执行逮捕。

2014年11月17日,周绍钊被提起公诉。2014年12月9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以周绍钊犯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有着近30年党龄的周绍钊,曾经在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同事眼中是个“老实人”,在家人心中是个“老好人”,然而在年届五旬之时没能把持住自己,跌入贪腐之渊,让人唏嘘不已。当前,反腐正以清晰的“零容忍”的态度重拍出击,不设禁区、不搞例外,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同时,有关部门还在不断加强监督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切实打造能关住权力的“铁笼”,方能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中行使。

本栏责任编辑:刘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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