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品,刘秀丽
(1.东北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2.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Sternberg(1985)在对创造力的深层结构的研究中提出了“创造力内隐理论”,该理论认为创造力是“一般公众(专家和外行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背景下所形成的,且以某种形式存在于个体头脑中的关于创造力概念、结构及其发展的看法”。①黄四林、林素德、王益文:《教师的创造力内隐理论》,《心理科学》2005年第5期,第1243-1245页。该理论调整了外显的创造力理论重视心理测量与建构的思路,转而考察人们在经验中对于创造力的真实观点,大大拓展了创造力的研究思路,因此,学者们认为,创造力的内隐理论日益受到重视,被学者们认为是近20年来创造力研究的重要趋势之一。②Runco·M·A.,“Creativity”,Annual Reviews of Psychology,Vol.55(2004),pp:657-687.
已有不少学者(Runco,1984;Sternberg,1985;蔡华俭等,2001;Ugur,2004)对专家、一般民众、教师等群体的创造力内隐观进行了考察,得出了不少有益的结论。内隐理论在探索创造力的结构方面有着外显理论无法比拟的优势:一方面,内隐的创造力更真实,在现实生活中更有意义,特别是内隐的创造力直接说明了创造性人才、创造性产品在社会中的基本特质,这对教育教学中培养创造力作用特别重大。另一方面,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创造力内涵不同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Hallman(1970)认为,不够重视新颖性是印度人与西方人对创造力定义之间的最大区别;③Hallman,R.J.,“Toward a Hindu theory of creativity”,Education Theory,Vol.20,No.4(1970),pp:368-376.Niu和Sternberg(2002)通过中国和西方的创造力比较研究发现,西方的创造力概念强调审美性、幽默性,而这些因素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并不太被认为是创造力的要素。①Niu WH,Sternberg·R·J.,“Contemporary studies on the concept of creativity:the east and the west”,Journal of creativity Behavior,Vol.36,No.4(2002),pp:269-288.使用内隐创造力理论能够较好地控制文化因素对创造力结构的影响。
对艺术创造力而言,研究者们已经从外显理论的角度对其结构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始终没有得出较有说服力的结论。由此,转向内隐理论,特别是转向艺术领域专家对艺术创造力特质的内隐观,将对揭示艺术创造力的本质和结构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研究尝试通过对艺术专家艺术创造力结构内隐观念的调查,利用聚类分析等统计分析手段,探索和揭示艺术创造力的结构特征,为艺术创造力评估和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一个有效的理论基础。由于一般公众与领域专家的创造力内隐观念被证明并不一样(Sternberg,1985;Runco,1986;Romo,2003),为了保证结论的科学性,研究的调查对象将指向艺术领域的专家而不是一般公众。
研究的数据资料获取包括两个阶段:预调查阶段(专家咨询与量表形成)、正式调查阶段。预调查选取长春市六所高等院校艺术学院(含一所艺术类大学)专职教师60人,男女各半。这些专家来自绘画、设计、表演和音乐等主要艺术创造领域,具备较高学历和专职职称,拥有较长的艺术领域工作、从教经验,从业时间均值达到16年,中位数为15年,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预调查的目的在于收集专家对艺术创造力的内隐认知,可以为进一步编制相关态度问卷提供依据。预调查主要采用开放式问卷调查法展开,研究将收集60位艺术领域专家对艺术创造力结构的看法。调查表除了必要的个人信息外,还包含一个开放性问题:“请根据您对艺术创造力的理解,尽可能多地列举出高创造力艺术作品的基本特征”。为给专家们留出充裕时间,问卷在征得同意后逐一送到被调查的专家手中,并于第二天收回。
回收问卷后,需要对获得的语料信息进行整理、编码和初步分析。分析采用著名的话语分析软件Antconc3.2.0辅助进行,首先对语料(含句子、短语和字词)进行整理、编码,然后统计关键词频数,在统计过程中对特征关键词进行不断调整,提取频次超过5的关键词频,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高艺术创造力作品的特征主要表现为42个方面,这些特征既包括了艺术作品自身的内容、选材、手法、结构、思路,包括了创作者赋予作品的情感和灵魂,也包括了欣赏者在审视作品时的审美体验,甚至涉及了作品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艺术创造力内涵的复杂性。
正式调查抽取长春市、上海市、嘉兴市三地高等院校艺术类专职教师200人,男女专家各半,被试的平均从业年限为12.81年,年龄均值为37岁。从职业结构方面,主要包括绘画类、设计类、摄影类和音乐类等四种专业类型;从职称看,讲师占60.5%,教授与副教授分别占11%和28.5%。
研究使用《艺术创造力内隐结构认知问卷》。该问卷以预调查中作为被试的专家对高艺术创造力作品特征的语词描述(即专家的内隐艺术创造力观)为依据,将词频超过5的艺术创作力特征词(共42个)作为内容,编制成正式态度调查表。调查表采用七点量表,让被调查者对每一项的对于艺术创造力的重要性进行评分。根据Sternberg等人(1981)的观点,这种研究的本质在于构建艺术创造力的“社会效度”(social validity),即公众(这里指专家)对于某一事物的共同认知情况。在此情况下,态度的真实可靠性非常重要,通过信度分析表明,问卷整体的 Cronbach’s Alpha=0.77,Spearman-Brown=0.82,说明被试的态度是可信的。
在征得被试同意后,以方便被试作答与问卷回收的方式发放问卷,方式包括入户调查、集体施测和网络邮寄。问卷被整理后,利用SPSS19.0对数据进行录入、整理和分析。分析将首先对专家们选择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然后利用聚类分析法对各语词进行聚类,从而揭示艺术创造力的结构特质,并利用方差分析专家的个体差异对其艺术创造力内隐观念的影响情况。
表1 高艺术创造力作品特征词表
表2 艺术创造力特征词的描述性统计(N=200)
在正式调查中,被试对42个艺术创造力特征词的认知情况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除了“形象夸张奇特”得分较低外,其余41个特征词得分都超过了4分。从均值上看,“颠覆传统、内容清晰、具备独特美感、较高的艺术性、巧妙运用素材、具备视觉冲击力、有灵性、有意境、具有想象力、富于个性”等得分最高,在艺术创造力内隐观中发挥明显。从标准差上看,诸特征词得分的标准差均小于2,可见专家们的艺术创造力内隐观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内容新奇、具有独特美感、形象夸张奇特、颠覆传统、不循常规、体现对艺术的独特理解、不受定势思维束缚”等因素的得分标准差均小于0.8,这说明艺术专家们对这些因素对于艺术创造力的必要性观点一致性最高。
使用聚类分析方法,对问卷中涉及到的42个题项之间的聚合分析树状图结果如图1所示。由于聚类分析的探索性质,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绝对,我们既可以在较低层次上(允许存在较多类别以提升各项目之间的亲密程度)构建分类;也可以在较高层次上(降低类别之间的亲密程度来提高分类的抽象水平)讨论艺术创造力结构。在本研究中,如果以5为标尺时,可以将42个语词聚类成21个簇族;以10为标尺时,聚类的簇族数降至8个;以15为标尺时,簇族数为4个;以20为标尺时,可以将所有语词抽象成2个类别。为了充分展现聚类结果,本研究将考查以11为标尺条件下的低阶聚类和以15为标尺情况下的高阶聚类情况。
图1 艺术创造力结构聚类分析树状图
1.低阶聚类情况
由于以10为标尺的聚类形成的8个簇族有无法充分解释的因素,我们略加放开尺度,以11为尺度,从而形成了7个簇族,表3具体说明了聚类情况。
簇Ⅰ的7个语词主要包括了艺术创作的表现手法、技术技巧等方面的要求,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技术性”。簇Ⅱ的3个语词都是一些限制性要求,涉及对结构的合理性、主题的契合性和整体的和谐自然等方面的要求,这些都可以看作专家们认为高艺术创造力作品的创意应该是适宜的,而不是任意的,我们将其概括为“适宜性”。簇Ⅲ的4个语词体现的是观众(听众)对高艺术创造作品欣赏体验的期望,这些语词体现了高艺术创造力作品应该是能得到观赏者接纳、喜爱的,我们将其概括为“可爱性”。簇Ⅳ的4个语词都是从作品的内在因素考虑的,这说明专家们认为真正具有艺术创造力的作品应该流露出足够的真情实感,能够表达出作者的情绪、态度和所创造之物的感情,我们将这些因素概括为“情感性”。簇Ⅴ的6个语词是从专业的艺术、审美角度说明的,这说明一个有艺术创造力的作品除了要一般观赏者看着喜欢、舒服外,还应该具备某些独特的审美与艺术特质,我们将其概括为“审美性”。簇Ⅵ的6个语词涉及了联想、想象、重构、虚构、超越现实的幻想等方面,这些语词反映了专家们认为想象力在艺术创造力中的地位,我们将其概括为“想象性”。簇Ⅶ包含的语词最多,共12个,涉及个性、原创、新奇、颠覆传统、不循常规、有独到艺术理解等方面,这些语词表达的内容虽然丰富,但大多与创造力的核心要素——新颖独创联系在一起,我们将其概括为“新颖性”。
据此,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包括7个维度的艺术创造力结构模型,这7个维度包括:新颖性、想象性、审美性、情感性、可爱性、适宜性、技术性。
表3 以11为标尺的艺术创造力特质聚类
2.高阶聚类情况
当以15作为标尺进行聚类,可以进一步将前述7个维度聚类为4个高一阶要素:簇Ⅰ和簇Ⅱ可进一步聚类成一个类别(r=0.482);簇Ⅲ、簇Ⅳ和簇Ⅴ可以聚类成一个类别(r=0.304);簇Ⅵ、簇Ⅶ两个类别保持不变。
4个新簇族在结构上的区分是明显的:(1)由簇Ⅰ(适宜性)和簇Ⅱ(技术性)组成的聚类说明了高艺术创造力作品要遵循的规范性要求,也就是这些作品的最基础的但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些技术性、操作性、规则性要求。(2)由簇Ⅲ(可爱性)、簇Ⅳ(情感性)和簇Ⅴ(审美性)组成的聚类说明了高艺术创造力作品要遵循的价值性要求,也就是这些作品要实现的自我表达、艺术与审美价值,如果无法实现这些目标,一个作品的艺术创造力也不容易被认可。(3)由簇Ⅵ(想象性)构成的聚类说明了高艺术创造力作品需要具有高度想象力,即联想、虚构、整合与重组的能力,这在诸多美学研究中已经被提及。(4)由簇Ⅶ(新颖性)构成的聚类说明了高艺术创造力作品必须是独创的,是前所未有的,这应该说是创造力的最基本内涵。
当以20为标尺时,聚类程度进一步提高,所有语词被抽象为两类:第一类包括了簇Ⅰ、簇Ⅱ、簇Ⅲ、簇Ⅳ、簇Ⅴ五个子簇族(r=0.056);第二类包括了簇Ⅵ、簇Ⅶ两个子簇族(r=0.175)。经过整合我们可以看到,第一类是艺术创造力的领域性要素,反映了艺术创造力的艺术属性;第二类是艺术创造力的创造性要素,反映了艺术创造力的创意属性。尽管两者看似在一定程度上矛盾,但在任何一个具有高度艺术创造力水平的作品中,我们都能发现,这两个方面必然是紧密结合而以求至善的。
由此,可以得出三个层次的艺术创造力结构:在高阶层次水平上,艺术创造力包括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它的领域限制性,一个维度是它的创造突破性。在中阶层次水平上,艺术创造力包括4个方面:规范性(对基本艺术创作规范和社会伦理价值的遵循)、价值性(能够表现自我价值,实现审美和艺术价值)、想象性(能够充分运用想象与联想,整合和重构生活世界与精神世界)、新颖性(作品是前所未有的独创)。在低阶层次水平上,艺术创造力包括7个方面:技术性(能够合理运用艺术创作技巧)、适宜性(能够契合主题,遵循艺术创作规律)、可爱性(能够得到理解、认可、接纳和喜欢)、情感性(能够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审美性(具有一定的艺术与审美价值)、想象性(能够充分运用想象与联想,整合和重构生活世界与精神世界)、新颖性(能够打破常规进行不拘一格的创意)。上述层次如图2所示:
图2 艺术创造力结构层次图
为考察专家们的个体属性是否影响其艺术创造力内隐观,研究通过多变量方差模型对专家的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地域差异等对其艺术创造力内隐观进行分析。初始问卷中包含的变量较多,通过聚类分析表明这些变量可以较好地整合为7个簇,通过对每个簇的标准化子变量进行均值计算,可得到专家们对这7个方面对于艺术创造力必要性的态度。本研究的方差分析针对上述7个整合后的方面展开。
结果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学历(F=13.525,P=0.000)差异对诸因变量整体有显著影响。对于艺术创造力的7个子维度来说,学历差异对新颖性(F=4.06,P=0.003)、适宜性(F=6.175,P=0.002)、技术性(F=5.389,P=0.009)有显著影响,与硕士、博士学历组别的专家相比,本科及以下组别的专家更强调适宜性和技术性在艺术创造力中的作用;硕士学历组别的专家相对于其他两个组别最看重新颖性的作用。
专业差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情感性(F=3.899,P=0.015)、审美性(F=2.666,P=0.021)两个维度上,表演类和音乐类专业的艺术专家特别关注情感性在艺术创造力结构中的重要地位,而从事设计类和绘画类专业的艺术专家则对这个因素的作用评价不高。在对审美性的态度上,来自绘画类和音乐类领域的专家对其认同度较高,表演类专业的艺术专家则认为这一因素相对不重要。
性别差异在对可爱性(F=2.62,P=0.041)、适宜性(F=2.44,P=0.023)的认知态度上表现出作用,女性专家比男性专家更强调可爱性在艺术创造力结构体系中的作用;而男性专家比女性专家更认可适宜性对于艺术作品创造力的价值。
此外,学历和专业的交互作用对于适宜性(F=2.03,P=0.049)、可爱性(F=1.98,P=0.03)的认知有影响;学历、专业、性别的交互作用对于新颖性(F=1.82,P=0.042)有影响。地域差异(本研究包括了上海、长春、嘉兴三个地区样本)、年龄差异并没有表现出对艺术创造力结构认知的直接作用。
解决艺术创造力的结构问题是进一步深化艺术创造力研究的前提。如前所述,对艺术创造力的结构讨论可以从外显(心理学家的建构)的角度开展,也可以从内隐(公众的日常生活观点)的角度考察。本研究主要从后一个角度进行了讨论,当然,考虑到艺术专家们对本领域更熟悉,他们的观点也更具有说服力,研究中选取的“公众”都是艺术领域专家。
研究借鉴了Sternberg(1981)的理论,采用了“社会效度”的研究思路,首先对60位领域专家对“高艺术创造力作品特征”的基本观点进行了开放式收集,然后编制态度问卷,对200位艺术专家进行了调查,最后采用聚类分析方法,尝试提炼出了一个多层次的艺术创造力结构系统,这个系统的基本要素是由7个维度组成的结构框架,也存在进一步抽象概括的可能。
研究进一步支持了艺术创造力所具有的强烈领域性特质。基于一般创造力(主要是指发散性思维)的结构属性,从灵活性、流畅性、变通性、独创性、精致性等维度去考察艺术创造力在实践中已有一些运用(车伟坚、徐晓东,2010),但这种做法在逻辑上是不合理的(例如,艺术作品创作越多并不必然意味着创作力越高),在本研究中也被进一步证明是不可行的。本研究中的被试们从未谈到作品或意象的数量(流畅性)、作品细节的精致程度(精致性)等与艺术创意有关,而主要关注了与艺术的独特领域性相结合的要素(例如:审美性、情感性等)。这可能说明,我们在对任何一个领域的创造力进行考察时,如果不能充分了解该领域本身,将不会领悟到该领域创造力的本质。
将本研究揭示的内隐的艺术创造力结构观与现有研究中发现的外显的艺术创造力结构理论进行对比可以发现:
第一,内隐理论和外显理论对于艺术创造力结构的基本观点是可以相互印证的。在现有的外显艺术创造力理论中,绝大多数观点并不单纯地将艺术创造力理解为产生新颖性作品的能力,新颖固然重要,但无法欣赏和没有价值的“新颖”是不值得肯定的。①当然,这里是对成年人(也包括大学生)的艺术创造力进行探讨,幼儿的艺术创造与通常意义上的具有领域性的艺术创造力在范畴上还是有一定差异的,因而可能不适用于本文此处的讨论。以此为前提,学者们提出了“新颖”与“价值”的二维结构论(Feist,1998;Lubart,1996;Boden,1999等),包括新颖、适宜和技术的三维结构论(Westberg,1991;Csikszentmihalyi&Getzels,1971;Brinkman,1999等)和结论不一的多维度艺术创造力结构观。在本研究中,无论是7个维度的结构观还是4个维度或2个维度的结构观,从根本上讲都呼应了已有研究中“艺术创造力”不等于“新奇创意能力”的基本观点,因此可以说,两种艺术创造力结构理论的根基是一致的。当然,这种一致性不难理解,Runco等人(1998)通过对一百多位创造力研究者的调查表明,心理学专家们在建构创造力理论时也是以内隐结构作为基础的,因而认为大多数外显理论都是在内隐理论的启发下产生的。②Runco M.,Nemiro.J.,Walberg H.J.,“Personal explicit theories of creativity”,Journal of Creativie Behavior,Vol.32,No.1(1998),pp:1-17.这更印证了内隐理论在创造力研究中的价值。
第二,内隐的艺术创造力结构论在某些方面补充了现有的外显理论观点。本研究得出的内隐艺术创造力结构与目前已有的几种观点在主要方面是相通的,但也在某些方面有所增益。一方面,尽管美学和艺术学在高艺术创造力水平的作品分析中经常谈到作品的情感因素,但在现有对艺术创造力的心理学研究成果中,从未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本研究表明,艺术领域专家认可艺术创造力中应该包含能够与欣赏者发生互动的情感因素,这些因素构成了艺术作品的灵魂,割裂它们与艺术创造力的关系是不恰当的。基于此,我们应该把作品的情感性纳入艺术创造力的结构模型中,当然,这个因素几乎不可能通过客观测量法测得,只能通过同感评估技术(CAT)来把握。另一方面,内隐理论能够细致地辨别出某些存在差异,但不容易概括出艺术创造力结构要素。本研究的聚类结果表明,艺术专家们对艺术创造力的内隐态度不支持上述看法,我们可以将前者定义为“可爱性”,后者定义为“审美性”,从而更加精准地评估艺术创造力。
当然,本研究对于艺术创造力结构的内隐分析带有探索性质,给出的结论有赖于更多的研究验证,无论如何以本研究的7个基本维度(技术性、适宜性、可爱性、审美性、想象性、新颖性)为基础的艺术创造力结构观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一个有意义的讨论原点。在本研究的进一步研究中,上述7个维度的艺术创造力结构观将起到基础作用。
本研究分析了专家的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及所在地域对于艺术创造力内隐结构观差异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在多数情况下,艺术专家的艺术创造力观念的一致性是较高的,并不受个体年龄、性别、地域等差异的影响,这可以说佐证了Sternberg提出的“社会效度”理论和Amabile提出的“同感评估”原理,即人们对于什么样的东西具有创造力存在“共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确认,只有当独立进行评价的多数人认为作品具有创造力时,作品才具有创造力。当然,在某些方面,艺术专家们的差异性还是会发挥一定作用的,特别是体现在学历、专业两个方面。
从学历差异上来讲,不同学历层次的专家关注的艺术创造力结构特质存在差异,一般学历的领域专家更加强调基础的作用。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艺术创造力首先应该受到艺术创造规范的制约,只有在技术方面、在结构方面做到完美,才能够在天马行空的创作中真正发挥出“创造力”。相反,学历较高的领域专家认为,艺术创造力最核心的还是“创造”,基础并不必然转换成创造天赋,因而他们更强调“新颖性”的作用。这种差异大概与艺术专家的学习经历有关:不同学历的专家们可能接受基础的艺术教育与艺术训练强度差异较大,独立自主创作的时间长短也可能有所不同,从而使其强调的侧重点有所差异。
从专业差异上来讲,艺术毕竟是一个统称,不同专业领域多少还会有所不同,特别是音乐与表演等艺术需要通过自身进行创作表现,对创作者的情感投入和情感呈现可能更加迫切,因而这些领域的专家们更强调“情感性”;而绘画和设计工作毕竟有作品作为与欣赏者互动的媒介,可能对情感投入的要求略低。同样,绘画和音乐属于比较纯粹的艺术活动,很少承载其他目的性功能,因而可能更多地对艺术性、美感有很高要求,而设计与表演相对低一些。需要说明的是,专业性与上述情感性、审美性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是很高,P均大于0.01,而其他方面则不相关,这说明艺术领域内部的创造力同质性还是较高的。我们有可能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艺术领域(如绘画)进行研究,而得出可资推广到整个艺术领域创造力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