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生工作的现状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据估计,我国一般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占10%~20%,特别困难的学生约为5%~10%,而农林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达20%~25%,特别困难的学生达10%~15%。贫困生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重点,对于贫困生工作,一定要处理好一些内涵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需要”与“心理资助”的错位
所谓“经济需求”,简单理解就是给予的经济上的资助,“心理资助”可以理解成在心理层面给予的关注。国家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贫困生工作,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如2000年开始实施的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着力完善贫困生经济资助体系,形成了“奖、贷、助、补、免”的资助体系。这一系列助学措施,在经济上资助贫困生,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也基本上使他们不再为生活费和学费而发愁,能够安心学习。然而,在满足贫困生经济需求的同时,没有充分考虑他们的心理。一般来说,由于家境困难,在学生面前“低人一等”,导致贫困生普遍存在自卑心理。家境困难的原因各异,影响他们性格形成和心理发展的因素也各不相同。有的学生还缺少自强自立的奋进精神。还有的学生拿到国家资助后,没有用在该用的地方,大肆挥霍。对于这些心理都要给予相应的引导,解决这一心理的良好对策就是精神关爱与心理疏导。
2.“权力享有”与“义务承担”的错位
“权力享有”指贫困生在校依照学校的相关政策无条件享受经济资助,而“义务承担”是指贫困生在校应做到一个大学生应该做的一切。但目前状况是两者的错位严重。首先是享受贫困,不思进取。部分助困学生会产生依赖思想,把“贫困”作为资本,不愿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困难的办法,而是消极等待,在得到资助后,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认为是理应得到的。有的把学校资助看作“不拿白不拿”,想方设法挤进贫困生行列,一边是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国家和政府以及学校的补助,一边却违背资助的本意,不求上进,不思进取,甚至有个别学生拉关系骗取补助或者用助学金吃吃喝喝,铺张浪费。其次,缺乏感恩之心。有的贫困生认为享受国家资助是理所当然的事,接受资助的同时,对班级、学校和社会缺少感恩和责任意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表现冷漠,缺少集体荣誉感。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对策就是对他们感恩情怀的培养。
3.“外界资助”与“内涵提升”的错位
“外界资助”是指学校直接给予贫困生经济上的资助;“内涵提升”是指注重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为他们打下“脱贫致富”的基础。目前,这两者的错位主要体现在,学校只是将助贫基金发放到学生手中,解一时之急,却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来帮助他们提高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只做到了“授人以鱼”,没有做到“授人以渔”。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对策就是引导他们自主谋求发展的培养。
二、贫困生工作的措施
1.精神关爱的疏导
对于贫困生,学校既要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要对他们进行全面引导,疏通心理障碍,形成健全的人格,全面提升能力,力争长效解决贫困问题。学生资助工作不能单纯地停留在“助贫”的层面上。对精神关爱与心理疏导也是大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方面。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以育人为中心,大学生资助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育人环节,一个良好的育人契机。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变单纯地“助贫”为“助贫”和“育人”并举,把对贫困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作为资助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职责。
2.感恩意识的培养
一定要重视培养贫困生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被帮助者所应有的感恩意识也绝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更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立意识、自尊意识和追求一种人生成就的精神境界。尤其是一名贫困生,当其在他人的热情帮助之下摆脱生活困境而能继续学业时,应常怀一颗感恩之心。可以通过组织受助贫困生参加一系列以感恩为主题的各类教育活动,在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百折不挠品格的同时,教育贫困生能感他人所感、知他人之情,学会感谢人,常怀感恩心。
3.自主意识的引导
积极拓展公益服务项目,引导贫困生自愿参加公益服务项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通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的朋辈教育制度,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培养;成立由贫困生组建的社团,全部由贫困生担任有关职务,给予充分锻炼和能力培养;多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使贫困生自食其力,既靠双手解决了实际生活困难,又照顾到学生的自尊;在创新创业上给予贫困生更多机会与指导,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自主谋求发展,为今后在社会上立足打下基础。这些措施都将很好地帮助贫困生“提升内涵”,这才是真正帮助他们解决贫困问题的长久之计。
总之,资助和育人是密不可分的,资其经济,育其精神。希望越来越多的高校逐步探索“经济支持、精神关爱、发展引导”的资助育人模式,使我國助学制度更加完善,真正在资助中育人。
作者简介:尹育专(1965— ),常州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