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晶
摘要:我国少数民族音乐,不论是民间歌曲、器乐、歌舞音乐,还是仪式音乐等,都带有各民族独有的风格特征。从共性上看,各族音乐并非以单一方式存在,而是存在于不同维度之中,包括存在于载体之中,存在于变动之中以及在时代需求中适时存在。
关键词:少数民族 音乐 存在方式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已有55个少数民族,他们历来与汉族往来密切,虽然人口相对较少,但分布较广。正因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广且成分多样,其文化也相应呈现出丰富性与多样性的特点。不同民族各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人文气息、民族情感与民族观念,因而各民族音乐也呈现出不同特征。由于云南省包含25个不同少数民族,因而本文试以云南为例,探讨不同民族的音乐存在方式问题,寻求音乐存在的共性特征。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当发音体振动时,人们能够依靠听觉感受它的存在。音乐是意象的艺术,有时它仅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回荡在我们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那么究竟音乐是如何存在的呢?关于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已成为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从哲学角度而言,即是对音乐的本质属性、如何存在、展开状态做出哲理性的思考。[1]关于这一问题,历来被众多理论家、研究者所关注,众说纷纭。李曙明曾在《天人心音论——音乐存在方式观》的文章中提到:“人乃音乐存在方式之本,心乃音乐存在方式之意,音乃音乐存在方式之象,天人合一乃音乐存在方式之根本。”冯长春在其文《从“大音希声”到“四分三十三秒”——关于“无声之乐”及其存在方式的美学思考》中,从老子的“大音希声”谈到约翰·凯奇的“四分三十三秒”,他认为在音乐存在方式的特殊层面上,存在共同特点,那就是:无声性、不确定性、无序性、随意性、感官的不可知性以及观念性。[2]杨和平则在其《关于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的初步探讨》一文中指出,人在音乐中占据重要地位,音乐与人的存在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对音乐本质内涵的揭示也是对人的终极存在的揭示。人本体与音乐本体紧密相连,只有在人本体的反思中,才能领悟音乐的存在,揭示音乐的内涵。[3]笔者认为,少数民族音乐之存在方式并非单一存在,而是多维存在。
一、载体中存在
云南省地处中原文化、青藏高原文化以及东南亚文化的边缘地带,加上交通不便,使其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因而存在的25个少数民族也得以较好地保存各自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4]这些民族包括:白族、哈尼族、傣族、佤族、纳西族、独龙族等。这些民族在云南的沃土上生存与发展,在历史的长河里留下不少各具特色的民间音乐,涉及到民间音乐的各个种类,包括歌曲、舞蹈、器乐、仪式音乐等,具体则包含有我们所熟知的:彝族的“火把节歌”、纳西族的“窝热热”、傣族的“孔雀舞”、纳西族的“白沙细乐”等。这些音乐已然同少数民族的文化、风俗以及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音乐是由人创造的,少数民族音乐同样如此。正如杨和平所述[5],音乐的存在与人是分不开的,对于音乐存在的思考有赖于对音乐本质的探索,而对音乐本质的揭示也即是对人本质的揭示。从而可以得知,音乐的存在有赖于人的存在,“人”即成为音乐存在的前提,也是其存在的重要载体。
就音乐种类之一的“仪式音乐”而言。萧梅曾在《寻找传承与变迁中的文化主题——一次纳西祭天仪式的叙事与引申》[6]一文中,详细描述了云南纳西族祭天仪式的过程,分析仪式隐藏的潜在内核。通过阅读可知,作者萧梅所经历的那场祭天仪式历时8个小时左右,过程中主祭不断地吟诵经文以配合仪式过程,当吟诵纳西东巴教经典《崇班绍》时,村民们吹起牛角号,之后在村长带领下开始摆放祭品和分发“福泽肉[7]”,随后男人和女人在白水台歌舞,有一领舞男子边吹葫芦笙边带领大家跳舞。音乐贯穿在仪式之中,成为仪式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仪式中的人们,不论是主祭还是村长,不论是男子还是女子,在仪式中占有重要地位,离开他们仪式便无法进行。纳西祭天仪式的代代相传,象征着纳西族的血缘繁衍,仪式中更凝聚了纳西人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与宗教信仰,而音乐与舞蹈也随着仪式传承下来,在每一次的仪式活动中,通过仪式的开展尤其是仪式中人的参与、人的实践活动,音乐得以较好地保存下来,由此可知音乐存在于人及其行为之中。
就音乐的传承方式而言。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往往以口头传承的方式继承。他们不像西方,并没有所谓的“作曲家”、“演奏家”、“歌唱家”,那里的人们自己创作音乐,音乐似乎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多半自娱自乐地创作,而创作出的音乐也不会记入乐谱,例如总谱之类。他们如此真实的生活在云南这片土地上,自在地抒发着喜怒哀乐的情感,自由的放声歌唱,可以寄情于山水,可以表达思慕之情,可以为祝贺而歌,可以载歌载舞地狂欢,他们用自己的歌声表达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地处云南的少数民族,由于受到地理环境的制约,他们较少与外界联系,生活较为单一,经济相对落后,从而与外界的音乐文化交流较少,只能通过代代口头相传的方式来保护本民族的音乐。口头传承离不开历代人民的努力,离不开他们的实践活动,因此传承中的音乐即存在于人与人的实践活动中。即使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也仍旧在延续,现如今传承方式主要靠学校教育,教育亦离不开人的作用,因此音乐仍存在于人与人的实践活动中。
此外,音乐的存在不仅同人及其实践活动有关,还有赖于人的思想与信仰。“和合”思想作为云南纳西族人共有的精神,指导着人们创造出独具特色的纳西音乐。“和合”即人与人和谐相处、各民族彼此平等、和平共处,它由纳西族古代先民提出,并为纳西族历代后人所实践。[8]其中一个关于纳西音乐的例子便是“洞经音乐”。在“和合”思想的指引下,纳西洞经音乐为人们所创作,并融合了多种文化成分。正如杨曦帆所述[9],多种文化成分即在本土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文化,包括汉传道佛文化思想、藏传喇嘛教文化思想以及周边民族的文化思想,形成“开放的文化传统”,成为洞经音乐的文化基础。由此可见,纳西“和合”思想指导着纳西人创作出属于纳西风格的音乐,音乐之存在依赖于人们的思想。
综上,不论是云南各族人民,还是他们的实践行为,或是他们的精神,都可成为民族音乐存在的载体。其中“人”既是音乐存在的前提,又是其存在的载体,音乐与人密不可分。
二、变动与适时中存在
赫拉克利特曾提出“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事物是运动、变化、发展着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永恒不断的变化之中,运动和发展是物质的本质属性。音乐也是如此。少数民族音乐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于变动中存在并接受着历史的洗礼,而不断日臻完美。对此,牛龙菲曾提出:“向未来开放和向世界开放的‘音乐之民族的特性从来都不是静止、凝固的”,以及就空间而言,各民族间相互交流,必然使某一民族的音乐艺术,对其他民族的音乐艺术发生一定的影响;就时间而言,民族特性也从来不是静止、凝固的。[10]随着历史的推移,人们的生活也在一点一滴发生着改变,少数民族亦是如此,而存在其中的音乐也自然会受到影响,发生着改变,因而其音乐在变动中存在。
在历史的演变中,不论是少数民族民间歌曲、民间器乐还是舞蹈音乐等,都在不断经受着变化、融合与繁衍,音乐也因此处于变动之中。就云南纳西族民间歌曲而言,早在纳西先民游猎时期,一些简单的民歌形式就已经形成,之后随着先民的迁徙以及民族间的融合,民歌开始发生显著变化。进入农耕时期后,它的种类和题材变得丰富。唐宋以后,随着东巴教的产生而带来的原始性民歌,又对其产生影响,并逐渐形成了带有宗教性质的、独具纳西特色的民间歌曲。[11]此外,就纳西族的舞蹈音乐而言,许多舞蹈音乐在历史的发展中,与他民族舞蹈音乐相互借鉴、融合与演变,如“勒巴”就是纳西族传统舞蹈与藏族“热巴”相结合的产物,再如“筚篥蹉”、“芦笙蹉”,既是远古舞的遗存,又是与相邻民族间长期交流、相互借鉴的产物。[12]可见,音乐并非孤立而静止的存在,而是处于运动与变化中存在。
在经济的发展下,一些原本较为封闭的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受到经济浪潮的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开始发生着改变,渐渐接受一些基础的媒体与设备,例如磁带、VCD、DVD、印刷制品等等,一系列商业运作也涌现在少数民族地区,人们开始接受新的信息、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音乐之存在也不得不发生改变。就其传播方式而言,由原来田野、山间的传播方式,逐渐转变为依靠磁带、电视、VCD等媒介的传播方式。同时,在社会高速发展状况下,原本代代口头相传的方式已不能较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逐渐被淡化,人们开始关注到其它的一些传承方式。在杨民康《论原生态民歌展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兼谈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几种文化保护与传承模式》一文中指出[13],于上世纪90年代末,曾有学者将20世纪末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模式概括为七种,其中包括以舞蹈艺术为文化传承途径的“田丰模式”、 以现代旅游业为途径的“民族村模式”、以音乐艺术为文化传承途径的纳西族“大研古乐会模式”等等。作者还指出,进入21世纪后,除“大研古镇会模式”与“民族村模式”依然在展开、“田丰模式”日渐式微以外,还兴起了另外一些模式,例如“杨丽萍模式”、“政府、学界扶持模式”、“民间自发保护模式”等等。不论是上世纪的传承模式,还是21世纪的某种模式,它们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本土民族民间音乐,使其得以传承与发展。音乐则存在于变化、发展着的不同模式之中,于变动中存在。
此外,音乐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适时存在,才不至于被时代所淘汰。就纳西古乐而言,笔者去年曾赴丽江大研古镇于现场观看并聆听了古乐会。由宣科先生主持的古乐会,观众还真不少且基本都是游客,甚至还有外国游客前来聆听。纵然不提古乐是否将传统文化保存完好,是否仍旧反映出纳西族的民族精神,就其商业化的特质,是新时期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为适应时代的需求,音乐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在宣科先生带领下“大研古乐会模式”也呈现出积极的一面,那就是它将原先不被众人知晓的纳西音乐,带入到更广的范围中去,使更多人爱好它,吸引着更多人关注它,古乐会通过参与商业活动与文化交流,而符合了时代的需求,使其音乐在世界范围内流传开来,有利于纳西音乐的生存与发展。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大研古乐会模式”,纳西音乐是否还会被更多人知晓、是否还会有更好的生存方式与出路就不得而知了。由此可见,音乐不仅于变动中存在,且于适时中存在。
综上,笔者认为,少数民族因其历史背景、文化生态、自然环境等因素的特殊性,导致音乐的存在方式并非单一,而是多种维度的存在。首先,音乐与人密切相关,人是音乐存在的重要载体。对于音乐的本质是什么、音乐如何存在等问题的探讨,最终也是对人本质的探讨。音乐存在于人、人的实践活动及人的精神之中,因而音乐首先存在于它的载体之中。其次,世界是运动、变化与发展的,音乐在其中,亦是如此。在历史演变中、经济发展中,音乐的存在也逐渐发生改变。例如传承方式的变化使得音乐原本存在于口头传承之中,逐渐转为在其它传承模式中存在,由此可见音乐在变动中存在。再次,音乐为符合时代需求而在适时中存在,这也有利于音乐在时代中生存与发展。关于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属于美学的基本问题,历来被众多研究者所关注,上文仅为笔者的鄙薄之见,较为狭隘,有待指正。
注释:
[1]韩锺恩:《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黄钟》,2009年第2期。
[2]李学娟:《音乐究竟在哪里存在?——读<音乐存在方式>一书引发的思考》,《文学界(理论版)》,2011年11月。
[3]杨和平:《关于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的初步探讨》,《音乐与表演》,1997年2月第一期。
[4]陈劲松:《云南民族音乐的保护》,《民族音乐》,2009年11月。
[5]杨和平:《关于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的初步探讨》,《音乐与表演》,1997年2月第一期。
[6]萧梅:《田野的回声(修订版)——音乐人类学笔记》,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2010年3月第一版,第25-96页。
[7]摆放在祭坛外围的份肉,由村长指定并分发给各户人家。
[8]和丽东:《从人类学视角看纳西族的“和合”思想》,《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11月。
[9]杨曦帆:《丽江洞经音乐的多元文化背景与审美风格》,《音乐探索》,2000年3月。
[10]牛龙菲:《超越·民族·音乐 有关音乐存在方式之过去·现在·未来》,《交响》,1999年3月。
[11]和云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增订本),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第124页。
[12]和云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增订本),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第133页。
[13]杨民康:《论原生态民歌展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兼谈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几种文化保护与传承模式》,《音乐探索》,2011年9月。
参考文献:
[1]韩锺恩.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J].黄钟,2009,(02).
[2]李学娟.音乐究竟在哪里存在?——读《音乐存在方式》一书引发的思考[J].文学界(理论版),2011,(11).
[3]杨和平.关于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的初步探讨[J].音乐与表演,1997,(01).
[4]陈劲松.云南民族音乐的保护[J].民族音乐,2009,(11).
[5]杨晓,萧梅.我与音乐人类学:当下最关注的论题(八)——萧梅教授访谈录[J].音乐艺术,2008,(12).
[6]萧梅.田野的回声(修订版)——音乐人类学笔记[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2010.
[7]和丽东.从人类学视角看纳西族的“和合”思想[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1).
[8]杨曦帆.丽江洞经音乐的多元文化背景与审美风格[J].音乐探索,2000,(03).
[9]牛龙菲.超越·民族·音乐 有关音乐存在方式之过去·现在·未来[J].交响,1999,(03).
[10]和云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增订本)[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
[11]杨民康.论原生态民歌展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兼谈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几种文化保护与传承模式[J].音乐探索,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