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部审计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识别问题

2015-05-25 21:14胡永亮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5年2期
关键词:账簿迹象监察

胡永亮

一、细分对象,分析职务犯罪行为特点

2013年全国共查处117例国企高管涉案案件,目前已确定罪名的达80人次,其中受贿罪最多,为30例;贪污罪次之,为13例。

中层领导干部具有决策和执行的双层身份,其犯罪方式也是受贿与贪污并存。

基层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拥有一定的控制力和处分权,其犯罪方式多表现在借经手之机或主管业务侵占、挪用资产。

因此,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中,应当区分对象,分析不同层级人员可能的犯罪方式,归纳其行为特点,设置不同的督察事项。

二、分类审查,提炼犯罪行为表现迹象

(一)会计账簿中的犯罪迹象

1.财务报表借贷不平衡,勾稽关系错误

财务报表是查看企业经营状况的“晴雨表”,它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等系列报表,核心内涵在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种相等既是一种静态的平衡,又是一种动态的平衡,如“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如果有人贪污挪用单位部分资金而又未做其他处理,借贷就会失去平衡,就会出现资产短缺现象,导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除了借贷平衡外,财务报表之间还存在着勾稽关系。显示着财务报表内部结构之间的平衡,彰示着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在贪污型犯罪中,嫌疑人为了掩盖犯罪行为,一般会对部分凭证进行篡改,意图以假乱真,但报表间的勾稽关系却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反而会成为犯罪行为的表现迹象。因此,在审查会计账簿时,可以先审查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如果勾稽关系存在错误,就证明凭证或报表被恶意篡改过,说明报表之下极有可能隐藏着某种违法行为。

2.总账或分类账簿金额波动超过往年平均水平

会计账簿除了总账外,下面还分有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往来账、固定资产账等账簿。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稳定,公司的现金流量、存货价值、往来款项、应缴税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坏账比率等数据也会趋于稳定,表现在总账或分类账上就是科目金额在一定限额范围内波动,发散值较少。

在贪污和挪用公款的行为中,常见的作案手法是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构债务或者将贪污的资产费用化。少列收入或多列支出将导致当期收入和费用账簿金额变动异常,其二三级明细科目,如差旅费、会议费等,金额变动尤甚;虚构债务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长期未收回款项、坏账准备等金额过高;将贪污的资产费用化则会同时引起公司资产的减少和费用的增加,使得部分财务数据发散值偏大。

3. 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公司有关部门自行制作的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工资结算单、物资入库单等,此类凭证因为是公司内部制作,被伪造的可能性较大,因而应当重点审查其真实性,查看有无涂改、伪造、冒领、虚列等迹象,如伪造取款人签字、伪造出库单、虚报差旅费、虚报应收账款收款记录等。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火车票、银行对账单等,此类发票除了审查真实性外,还应当审查其关联性,如发票的联数、抬头、内容、时间、金额等信息,查看是否与公司行为相关,防止重复报销、公款私用和公款消费等。审查外来原始凭证的关联性,除了应当与公司内部文件核对,明确决策依据外,还应当向凭证提供方函证,核对其相关记录,确保双方记录一致。

(二)程序文件中的犯罪迹象

1.事先决策过程不符合规定。国有企业一般均建有较成熟的论证制度、授权制度、会签制度、表决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决策制度,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避免“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在决策过程中,一般会形成可行性报告、授权委托书、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会签评审表、表决票、请示、批复、文件签发单等程序文件。如果在决策时存在贿赂、舞弊等行为,可能会导致上述程序文件存在瑕疵。其可能的表现有:可行性报告与最终决策不一致、会议签到表与会签评审表不一致、签字系伪造、无请示及批复报告等。如在供应商选择时,无前期论证报告、无比价方案、无请示报告和批复等文件,那么该供应商的选择就应当着重审查,判断是单纯的操作不规范,还是舞弊行为所致。

2.事中执行过程存在异常现象。通过贿赂来攫取业务的供应商或合作方,有些企业本身符合合作条件,贿赂只是为了排除其他企业的公平竞争,有些则无相应资质,完全靠贿赂来违规承接业务。前者业务纯熟,在执行过程中几乎难以留下可利用的表现迹象,后者则有可能留下部分破绽。因此,应当详细检查有无异常现象:资质不健全、操作流程不规范、业务不熟悉、法律手续不完备等。

3.事后实施效果不理想。合作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公司需求、是否性价比最优均是判断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还需将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考虑在内。如果该项目质量较差或者费用过高,可以进一步深挖其中的原因,审查有无腐败行为发生。

除了会计账簿和程序文件,职务犯罪行为的犯罪迹象还可能存在其他表现形式,尤其是非文字方面,如存在信访、举报、群体事件、质量事故、工程无故延期、产品返修频繁等异常现象。这些异常现象均应当成为纪检审计部门审查和分析的重要线索。

三、归纳总结,编制廉政风险识别表

在梳理出公司职务犯罪行为的表现迹象后,纪检审计部门应当将表现迹象按照监察岗位、监察行为、审查对象的不同分门别类,编制廉政风险识别表。纪检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监察时,可以对照表中的监察要素,逐条对公司业务或项目开展监察。其中监察岗位包括领导岗位、中层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员工和其他事项,监察事项包括决策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执行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和实施效果是否理想等。监察要点主要包括有无可行性报告或询价报告、可行性报告或询价报告是否与决策结果一致、有无请示报告及批复、合作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操作流程是否规范、项目款项是否合理、借贷双方是否平衡、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净流量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有无信访举报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等等。

在分析职务犯罪行为的表现迹象(即监察要点)时,需要根据审查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针对程序性文件应当着重采用抽样调查法,尽可能多而准确地抽取样本,掌握公司业务或项目的全部信息;针对会计账簿则应当采用财务分析法,通过财务比率分析、勾稽关系分析以及专业财务软件挖掘来分析会计账簿中的蛛丝马迹。

(作者单位: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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