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期叠加中,换挡期是客观的,即使其他条件不变,只是人口结构变化,经济增速就必须换挡。消化期的高杠杆率、全要素生产率下降、产能过剩,也是客观的。如果我们不做出很有作为的一些调整,落入停滞陷阱的可能性很大。
我讲的题目是“中高速增长的可能性及实现途径”。我想讲四个方面。先简单地回顾到目前为止经济增长的特征。第二,当前经济阶段的特征。第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第四,走出“陷阱”、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实现途径。如果讲的面特别广,就没法概括,因此我着重从劳动生产率和工资增长的关系方面来讲。
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阶段
从改革开放开始,我们可以看到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早期,工资的增长大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是成本真实化的早期,当时我挣七八十元的时候,广东打工的挣二三百元。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把工资压得特别低,使得利润比较高,因为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高投资、高利润、高上交。早期成本真实化过程持续到90年代中早期,压抑的工资已经基本上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并不平稳,而工资增长快,造成了通货膨胀压力。
从90年代中期开始了进一步工资成本真实化的第二阶段。原来养老支出、医疗支出以及住房支出都不反映在工资中,而是反映在企业的其他成本里,到9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这些方面的改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货币化的改革,工资成本进一步真实化。随着十四大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地位,多元所有制的兴起,这段时间劳动力和劳动生产率得到了释放,人口红利释放得也非常充分。改革早期,基本是搞乡镇企业,到90年代中后期很多乡镇企业都垮掉了,因为真正的市场化开始后,形成了真正的竞争,那些夹缝中的乡镇企业不再有竞争力。劳动力开始真正地流动,人口红利大规模进入制造业。这个阶段一直持续到2007年,其间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在前面两个阶段,经济增长基本达到9%-10%,而且可以说是基本健康的;当然,也有很多扭曲,比如说养老、医疗、住房改革都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巨大的人口红利缩小了这些扭曲带来的效应,使得经济增长比较快。除了中间有一些波折或是外部冲击导致的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总的来说没有大的问题。
2007年是一个拐点。从这一年开始,工资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2007年在讨论《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实施。这个《劳动合同法》是很有弊端的,当然,很多人可能不同意我的看法。它的弊端主要在于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职工可以炒雇主,但雇主不能解雇职工,很多投资人离开中国也是这个原因。推行企业集体谈判是对的,但是提出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是可怕的,欧洲就是这个问题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僵化。美国底特律行业工会力量很强大,工资福利特别高,如果以美国南部日本投资的汽车企业作为标杆的话,每辆汽车的成本要高2000美元,最终导致底特律汽车业破产。
另外一个大的问题是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劳动力增速开始减慢。而且农民工已经是第二代了,不同于第一代,择业标准也不同了。这时候需要尽快调整政策。恰恰这个时候,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四万亿刺激政策出台,大规模的投资驱动掩盖了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2009年和2010年,虽然工资增长很快,但经济增长更快。但不可持续的刺激政策消退,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又慢于工资的增长。
归纳一下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增长,就是如下三个阶段:80年代到90年代中早期,9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07年,2008年刺激以后一直到现在。
当前经济的阶段性特征:“三期叠加”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
经济换挡期是必然的。第一是老龄化,65岁以上人口的占比2011年是8.1%,2014年是10.1%,这个比例超过10%就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二是劳动阶段的人口,即16-59岁阶段的人口,开始净减少,从2012年开始减少了300万,以后还会减少。第三,特别是2007年开始,工资陡然上升,工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2014年,我们的人均GDP是7500美元左右,比马来西亚低,比泰国略高。但是,据中国社科院的一份研究显示,上海的工资是吉隆坡的1.16倍,曼谷的1.8倍。我们的工资已经没有竞争力,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又削弱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在其他约束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适龄劳动人口的下降,需要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才能推动增长,否则工资增长长期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就会带来通货膨胀或“滞胀”。因此,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当然经济学上讲的政策包括改革,潜在经济增长率可能会低于5%。
由于近年来工资增长非常快,沿海一些地区制造业已经开始机器人化,它的规模和速度都超过了我们的想象。现在,全世界一半以上的机器人是在中国,当然是比较初级的,智能机器人较少。这使得劳动生产率在变化,在提高。如果没有这些变化,我们的潜在经济增长可能还会低。
三期叠加中的第二期是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在经济学上,经济结构调整是指为结构调整而实行的结构改革。这部分内容将放在后面讲,先来看看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
前期刺激政策带来了一些问题。第一是高杠杆率。关于杠杆率,有很多说法。最近彭博社说是280%,也有的说是230%,这些说法可能都有其分析依据。最简单的是看M2和GDP之比,这个比例现在是193%。我认为,拿这个比例和美国比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美国不是银行占主导的金融体系,而是以资本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国际上可比的是欧洲,因为欧洲也是以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但是欧洲的M2/GDP是60%,我们是193%。这个比率自2008年以来,提高了大概四五十个点。在杠杆率中,有40%是政府债务,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务大规模上升。据审计署审计,到2013年上半年直接由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是10.9万亿,一年多过去了,这个数字又有增加。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部分,一般情况下代偿率可能是20%,但经济下行时,有可能大幅度上升,这里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二,全要素生产率下降。我们可以看一个简单的数:设备投资占总投资之比。2007年是23%,2013年降到20.4%,降了2.6个百分点。设备投资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是直接相关的。那么,前期刺激期大量的是造城和房地产。所以在消化期,要去杠杆,而且要稳妥地去杠杆。去快了,不行,像美国2008年、2009年、2010年快速去杠杆,导致2009年和2010年经济增长是负的,失业率11%,加上一些不愿意登记失业的,实际失业率高达16%。我们没有那样的承受力,所以要考虑缓慢地、稳妥地消化过剩产能和去杠杆,还要恢复劳动生产率。仅从这两期叠加看,GDP增长速度是不乐观的。
结构调整期和中等收入陷阱
如果我们下大力气进行结构调整,也就是经济学上的结构改革,中期增长有可能达到6.5%-7%。这是一个需要努力奋斗去实现的比较乐观的前景。但是,我们也有另一种前景,即今后的五年十年,滑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非常大,我甚至觉得是五五开。什么是中等收入陷阱?实际上是停滞陷阱,但是容易发生在中等收入阶段。1050-12470美元都是中等收入,5500-12470美元,是中等偏上,我们现在就是中等偏上。拉美一些国家和东南亚国家,也是在这一阶段停滞的。
为什么我们滑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非常大?刚才提到,我们的老龄化和劳动力人口下降得太快。五六年前我们还在谈论刘易斯拐点,很快就发现劳动人口绝对数量开始下降;老龄化,即65岁以上人口占比快速上升。据社科院的研究表明,老龄化比率从7%上升到14%,世界平均时间是40年,我国是23年;14%上升到21%,世界平均时间是50年,我们是11年。劳动力人口以每年二三百万人的速度下降,要降20年。
为什么特别容易滑入中等收入陷阱,是怎么滑入的呢?在经济发展初期,增长主要来源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如果政策比较合理,而且重视教育,特别是有效的教育,就可以带来人力资本的提升,这时候劳动生产率就会上升,收入也在提高。由于开始时劳动力几乎是无限供给的,所以工资的增长并不是很快。这个时期资本收益很高,资本积累非常快。伴随这个过程的是,资本质量得到提升,经济向价值链更高端跃升,工资在上涨,然后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当然这个过程是转型过程,也是各方面矛盾交织的过程。成功地经过这样一个过程,就可以脱离停滞陷阱,否则就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在我国比较不利的是,这一过程的时间比较短。
不滑入陷阱需要什么条件呢?要有好的政策,包括人力资本提升的政策;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产权保护;要素流动和交易,特别是土地;开放的经济环境。拉美为什么出问题,第一是不开放,第二是劳动力市场逐步僵化,还有民粹主义。东南亚的问题和拉美不太一样,他们还有另外的问题,如法治化比较差。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条铁律,就是在正常情况下,工资的增长一定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我们说的80年代开始的那一阶段不是一个正常情况,那是一个人为压抑工资成本后的真实化的过程。还有一个一般规律:政府收入占比,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宏观税负,要逐步提高,提供再分配。这些环节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滑入中等收入陷阱。而且这些环节往往是综合的,容易表现为民粹主义、社会浮躁、法治缺失、腐败盛行,最后出现陷阱。
对中国来说,还没有这么悲观。我们已经创造了一些条件,比如开放。我们是开放的受益者,是加入WTO的受益者。我们的财政能力应该说还是比较强的,而且总体来说是比较谨慎的,劳动力的流动性和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在下降,但并不是很严重,比如我们并没有像欧洲和拉美那样搞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一个企业内部应该推行企业职工和雇主的集体谈判,但是绝不能搞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金融危机后南欧国家推行劳动力市场改革时,第一项措施就是终止区域集体谈判和行业集体谈判。拉美行业集体谈判带来的问题也很大。巴西各行业都推行,工资过快上涨,然后是通货膨胀,结果是普通贷款利率、债券利率高达20%,对经济增长带来严重影响。我在中投公司时,去巴西访问,正赶上巴西银行业工资集体谈判,银行业工会一带动,不管是有效益的银行还是没效益的银行都涨工资。这种情况下,谁敢去投资。
但是,我为什么又觉得不乐观呢?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问题,也就是劳动力和土地为代表的要素流动性、产权保护、对外开放等等,在其他国家可能有20年的演化过程,但是由于我们未富先老,只有5到10年的调整期。
在三期叠加中,换挡期是客观的,即使其他条件不变,只是人口结构变化,经济增速就必须换挡。消化期的高杠杆率、全要素生产率下降、产能过剩,也是客观的。如果我们不做出很有作为的一些调整,落入停滞陷阱的可能性很大。
保持中高速增长,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
要想保持中高速增长,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有什么样的途径呢?特别是,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途径就是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确定了大量十分具体的改革任务,最具决定性的任务都要在2020年完成。落实两次全会确定的任务,我们就能越过中等收入陷阱。从经济学上说,所谓改革,就是校正扭曲,使潜在的生产力释放出来。
第一个最大的潜力在于释放农业人口。2014年,我们的城镇化率是54.8%,比我们相近发展水平的国家低10个百分点;而且其中按户籍人口算城镇化率为35.9%,其他是所谓的常住非户籍人口。我们必须要有劳动力人口的增长,才有增长的基础。
怎么释放人口呢?一个是改革农业,2014年,我国粮食生产1.2万亿斤,但各级财政大量补贴,是一种从种子到餐桌的全程补贴。补贴干预了资源配置。比如说,东北应该是漫山遍野大豆高粱,但是补贴后的玉米成本是6毛钱,国家再按八九毛钱收购,相当于再补贴,所以农民都改种玉米。但玉米市场价格人为抬高,玉米加工企业大量亏损,又在争取国家补贴,于是补贴变成指导资源配置。
我们应该减少对价格的干预性补贴,可以对勉强耕作的农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生态恢复的活动给予补贴,而对农业生产应回到承包制时的种什么、怎么种、怎么卖、怎么用由农民自己决策。现在的做法就是国家用所谓的经济杠杆直接配置资源,而不是市场配置资源,国家作为补充。
放开价格,让市场配置资源,实际上是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按照三中全会确定的任务,农用土地的流转试点现在也已经开始了。还有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与国有土地在同样用途管制的情况下,同等入市,也在选一些地区做试点。这些全部推开后,几百亩上千亩的大户就有可能越来越多。当然在WTO“黄箱”约束之内,我们仍可以适当地对粮食提供补贴,但是不要全过程补贴,应该实行后补助。所谓后补助就是设定一些标准,比如按农药、化肥残留标准。因为施用农药、化肥越少,产量越低,适度补贴后还可以卖高价,让农户自己选择。
第二是户籍改革。这也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重大改革,而且公共服务资源应该随着人口的流动,特别是其中的教育,当然也包括卫生和医疗等。财政部和教育部合作,推行终身学籍制度,正在探索义务教育资源随着学籍流动。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已经开始了,但是不理想,2014年7月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下发,到现在为止有14个省市出台了落实方案,而人们最愿意落户的那些省份一个也没有。
第三,合理的城镇化。大量研究表明,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带,包括周围的小城镇,才有就业机会,比如设计、物流、生活服务,以及围绕制造业的一些生产服务业就业。西部地区很可能围绕省会以及一两个重要城市,形成城市带。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农业人口转入非农部门,于是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我们必须打破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一些障碍。现在各地都对劳动力流动有限制。在1954年《宪法》中,我国劳动力人口是有自由迁徙权的。1958年的时候逆转了,因为全面进入计划经济,随后实行最严格的人口流动管制,直到1982年《宪法》重新修订,但当时仍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其后屡次修改《宪法》,劳动力充分流动这个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在宪法正文中都没有改入。目前相当多的地区规定必须有产权房才能落户,这也是造成住房价租比畸高的重大扭曲。租房为什么不能落户口,在德国80%的人租房,并没有出现所谓的“大城市病”。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服务业和制造业有可能向价值链比较高的方向发展。实现这一条就需要解除管制,放开市场进入。现在国务院正在推简政放权。李克强总理一直在讲,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已产生应有的效果,特别是在创造就业方面。在进一步解除管制的同时,政府也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支持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财政现在成立了一些基金,把过去直接面对企业的资金改造成“种子基金”,就是引导社会上的一些基金对企业创新投资,比政府自己做要强,而且还减少了腐败的机会。
第四,社会保险体系必须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必须改成国家直接管,才能形成劳动力自由流动。三中全会明确了要国家统筹,但是,必须要改目前的保险制度,因为这个制度负激励效应太大。不改成一个正激励的制度,也就是三中全会要求的多缴多得的制度,单纯提高统筹级次,就是灾难。社会保险要精算平衡,收缴、给付、投资收益以及替代率、给付年龄等等都是精算调整的因素。不然的话,我们也是过不去的,马上进入的快速老龄化更过不去。医疗保险问题也很多。
上述这些改革都是三中全会中提出的重要任务,四中全会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180项改革。我们已经看到了改革正在推进,比如,在沈阳设立了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管辖东三省,在深圳设了一个巡回法庭,管辖海南、广东、广西,全国至少还得设若干个跨区域的巡回法庭,这是促进市场统一、公正的重大改革。巡回法庭属于中央事权,将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的支出占比要提高,也是三中全会确定的。
总之,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确定下来的决定性任务,如果到2020年我们按时完成了,我认为是可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而且这几年非常关键。由于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人家有20年时间的变动,我们可能就只有10年要做那么多的事,才能够使我们的全要素生产率上去,走出停滞的陷阱。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推进改革外,还要处理好两大难题。第一是去杠杆化,不能再积累,但是又不能经济失速。在企业方面,现在股本市场比较好的时候,应该大力发展股本性融资,比如私募基金、风险投资。资本加大了,债务率就下来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失速和规范有时候是冲突的。改革是需要规范的,比如对地方存量债务的处理,要清理也要给出路。要置换债务缓释风险,转换方式,例如转成规范的PPP方式,从而在规范中增长。
另一个难题是社会稳定与改革力度之间,改革的进度和改革力度之间也要平衡。例如,20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过分超前的法,可能超前50年。但修改它要取得共识是很难的。2011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可以继承。保险是大数定律,互济原则。买了保险最后的结果是相当于同等年龄段的人,互相之间互济。说直白点,就是短寿补长寿。保险法却规定为储蓄了,而不是保险。那么长寿者怎么补呢?只好提高单位的缴费率,大多数人却认为这是对的。医疗保险应该是一辈子缴费,而在我国退休后是不缴费的,绝大多数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是退休后还要缴费。美国比较特殊,是65岁开始缴医疗保险,缴到终老。在65岁之前是税收政策支持的商业保险。这些难题都是老龄化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
社会稳定与改革力度之间,改革的进度和改革力度之间这两个权衡,难度比20年前大多了。我认为,我们如果不采取措施,就有可能是5%左右的增长速度,但如果采取措施真正推行很好的改革,6.5%-7%是完全可行的,而且是实实在在的,人民在当前和长远都受益的包容性的中高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