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2015-05-24 16:13王玉平范晓秋杨自强
小水电 2015年1期
关键词:漳河涉县小水电

王玉平,李 明,范晓秋,杨自强

涉县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王玉平,李 明,范晓秋,杨自强

(邯郸市水电管理处,河北邯郸056005)

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小水电,在长期稳定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居民生活燃料、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成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河北省涉县依靠山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水能资源条件,先后启动和实施了“赤岸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和“漳河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通过不断探索,在项目区内逐步形成了“以林涵水,以水发电,以电养水,以电兴工,以电护林”的良性循环。同时,随着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逐渐显现,国家、地方和百姓三方受益,小水电建设步入水能资源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新模式。

1 基本情况

涉县地处河北省西南部,燕山山脉南段。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6°17'~36°55',东经113°26'~114°26'。全县总面积1489km2,耕地30.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8%。涉县是国家批准的重点退耕还林县,退耕还林总面积为20万亩。

长期以来,涉县山区的居民生活所用燃料基本以柴草为主,据初步调查统计,在项目区内居民以烧柴为主的农户约占总户数的25%,以烧煤为主的农户约占总户数的42%。项目区内居民每户每年所用的木柴量平均为1.28t,折合木材1.71m3,每户每年平均烧煤1.0t。按照木柴价格100元/t、煤炭价格700元/t计算,户均每年在生活燃料费上的支出为828元。项目区内每年因生活燃料造成的木材消耗约为1.6万m3。

长期大量的生活用柴消耗,使水土流失和大气污染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人们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为了保护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和百姓的生存环境,实施以电代燃料项目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特别是对于水能资源相对比较丰富的涉县山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是解决项目区内能源问题的最佳途径,是保证退耕还林项目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重要措施。

涉县境内水能资源丰富,主要河流有清漳河、浊漳河和漳河,总理论蕴藏量为126215kW,可开发容量为37461kW,其中已开发容量为16795kW,占可开发容量的44.8%。项目区均建设在水能较为集中的清漳河和漳河两岸,为小水电代燃料提供了充沛的水力资源。同时,由于地势复杂,在项目区内大电网难以完全覆盖,使得小水电作为代燃料能源成为必要。

2 建设情况

2.1 赤岸项目区

“涉县赤岸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属于水利部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建设期为2006—2008年。该项目共新建了4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950kW,年设计发电量达到789万kW・h(见表1);新建10kV线路15km,农村低压线路整改10.5km,进户线改造24km,保证了石岗、赤岸2个行政村1574户农民代燃料用电的需要。

表1 赤岸项目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电源点建设

2.2 漳河项目区

在“赤岸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上,涉县于2009年又开始逐步推进“漳河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09—2015年,共计规划技改和新建代燃料电站10座,代燃料装机容量7750kW,年总设计发电量3603万kW・h(见表2);新建和改造10kV线路6.8km,0.4kV配电线路60.86km,完成小会等11个行政村6189户农户的代燃料改造。

表2 漳河项目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电源点建设

3 效益分析

在涉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建设和推进过程中,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立竿见影,社会效益稳步实现,项目区百姓直接受惠的同时,也在促进周边的工农业发展,拉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显著的效益。

3.1 生态效益

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对遏制人为破坏森林、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成果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赤岸项目区建成后,可保护项目区退耕还林面积0.32万亩,保护森林植被和天然林面积3.1万亩。可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9%,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烟尘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为351万kg/tce,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462.5t。

漳河项目区将于2015年全部建成实施。建成后,保护项目区退耕还林面积近0.42万亩,保护森林植被和天然林面积0.6万亩,减少砍伐林木970.7万kg,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烟尘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为472万kg/tce。

3.2 经济效益

赤岸项目区年代燃料设计发电量789万kW・h,漳河项目区全部建成后年代燃料设计发电量将达到3603万kW・h,年售电收入将达到1845万元,直接经济效益十分可观。由于目前项目区内农村生活用电电价为0.52元/kW・h,而代燃料电价为0.42元/kW・h,经测算项目区内户均代燃料用电量为1300kW・h,户均年用电费约为546元;与目前以烧柴为主烧煤为辅农户年均燃料费828元相比,不仅减轻了农户的经济负担,同时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使项目区百姓切实得到了经济实惠。

3.3 社会效益

项目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后,洁净、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很快被广大山区百姓接受,大家有更多的时间来丰富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同时,廉价的电力资源有利于农村扩大水浇地面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扩大经济林的规模和产量,实现生态环境与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代燃料项目近十年建设总结出的经验发现,代燃料的电力保障有力地推动了所在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的发展,扩大了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农村富余劳力的就业渠道,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4 结 论

实践证明,在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民生活烧柴是造成森林植被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依靠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十分必要。涉县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在多年的建设与实施过程中,逐步实现了长期稳定地解决项目区内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使退耕还林真正做到了退得下、稳得住。同时,在带动当地工农业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吴 昊

2014-12-12

王玉平(1966-),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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