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煜
【摘 要】帕森斯和默顿都属于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本文在他们理论的共同性基础上,探析二者在分析社会结构的思想基础、构建范式、具体应用上的不同之处,对比不同的视角下研究社会结构的差异。
【关键词】社会结构;功能主义;帕森斯;默顿
结构功能主义是二战后在美国崛起的重要社会学流派,帕森斯与默顿是结构功能主义的最主要的两个代表人物。帕森斯在总结和批判斯宾塞、涂尔干、韦伯、马林诺斯基等经典社会理论家关于功能论的基础上,提出和倡导了结构功能主义,真正的把社会学的宏观层面的研究开展了起来,并建立起宏观的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框架。而作为帕森斯的一名很出色的学生,默顿从帕森斯那里继承了很多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两人是在功能主义方面上都有突出成就的美国社会学精英,解读同为功能主义的他们在社会结构方面上的认识的联系与区别,为我们理解社会结构提供不同视角。
一、宏大还是中层,关于社会结构分析基础的不同
帕森斯和默顿在研究层次上都强调“系统”范畴而将社会结构和社会整体作为基本的单位,但他们利用社会结构来分析社会行动的角度不同。二者建立在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帕森斯的结构功能分析理论建立在抽象的纯理论之上,而默顿的中层理论是在一般性理论与经验研究之间构建并发展起来的。
(一)基于不同的研究方法
帕森斯倾向于从宏观上分析,他提出了“整体论”,把社会系统看作一个整体来研究,即把具体的系统当成按照整合的概念体系来分析的问题系统,并且使用行动“模式变项”、“功能体系”、“系统命令”等概念来解释这些体系的统一性.默顿没有以系统的方式来呈现关于社会的真实意象。他采用了选取个别问题并详细彻底的进行阐述的方法,不是进行连续统一的说明,而是把功能分析中的理性主义的、抽象的方法转变为更具有经验性指导的方法。
(二)前提假设不同
帕森斯认为社会功能具有统一性,而且在理论上的宏观结构分析是以社会结构功能的统一性为前提的,因此重视寻找人类的共性,整合社会系统,认为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分析模式,他认为“不管一个复杂的具体现象可以分解成哪些具体的或假设其为具体的单位或部分,他们从逻辑上说必然有一些共同的属性或性质”。而默顿则认为社会功能的统一性是不成立的,在结构功能分析中必须明确群体功能或社会结构功能的界限,而不应不加限制地抽象谈论社会结构功能,因此其主要关注的问题是社会结构的多元性,分化和一致性:“即使看似简单的社会结构也是极为复杂的”。
分析基础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理论思想,帕森斯认为社会行动,不是个人主义的行动,而是一定规范作用下的,认为社会结构决定社会行动,因此社会行动具有统一性,并试图建立一个能解释所有人类行动的理论体系,其理论后被称为“巨型理论”。而默顿提出“中层理论”,它是介于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和对细节的详尽描述之间,既来自于经验研究,又不是纯粹的经验概括,主要用于对社会学经验研究的指导,他认为功能分析的对象就是特定社会结构与过程的关系,并用之很有说服的解释了美国现存的贫困、阶层化问题。
二、对社会结构功能的分析不同
基于不同的社会结构分析理论,帕森斯和默顿对社会结构的理解从不同角度展开,因此,在分析社会结构的功能时,便展现出大相径庭处,他们建立了不同的分析模型,依据不同的分析模式产生了对社会结构理解:
(一)分析范式上的不同
帕森斯根据对行动系统的四分法,建立了AGIL功能分析框架,强调系统的必要条件问题。他把行动系统分为设计系统、人格系统、文化系统和行为有机体系统,每个子系统又可以在分为四个子系统,四类系统对应着四种功能:适应功能、目标获取功能、整合功能、模式维持功能,简称AGIL。默顿包括一组精确的概念:功能分析的项目和机制、显功能和潜功能、正功能和反功能、功能接受者、功能替代物、结构制约性等。以及提出了5个功能分析步骤,强调社会结构或制度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是对功能分析方法的完善。
(二)对结构中各部分的关系认识程度不同
帕森斯的分析范式认为社会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均衡是人类社会的正常状态,没有关注到社会的冲突,实际上是假定了所有制度化行动模式都具有促进系统调试的后果,而默顿提出了反功能概念则告诫人们被分析的项目很可能具有减少系统调试的后果,拓宽的功能分析的领域,使人们从之研究制度的积极方面(整合、均衡)到注意他的消极方面(紊乱、问题)。
(三)分析的完整程度不同
帕森斯的AGIL分析范式既可以解释某一制度,又可以分析整个人类社会,是一个完整的功能分析范式。而默顿的范式则不是一个完整的理论,在分析社会结构时只从显功能潜功能、正功能反功能显然是不全面的,零碎的,不过他未提出严谨的、可以有经验材料加以检验的理论打下了基础。
三、稳定还是冲突——对社会结构变迁的不同认识
基于不同的分析范式,帕森斯与默顿在进行具体分析时差异就显现出来了,例如在对于社会结构变迁问题进行分析时,帕森斯和默顿一个倾向于基于社会稳定的角度解释社会结构的变化,另一个则突出社会冲突对社会结构变迁的影响:
(一)静态的社会结构与动态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差别
帕森斯认为社会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均衡构成人类社会的正常状态,而冲突即使存在也是一种反常因素,他认为社会各子系统间的整合意味着社会内部各个成员或组织间维持着某种最低线的的团结与合作,避免分裂性冲突[1]。这是一种静态的思想。而默顿认为一系列相关的社会地位、阶层、组织和共同体都具有各自潜在的冲突,部分的规范和价值观发生冲突就会引发社会冲突。默顿将整合看为偶发的、非既定的[6],他关注由冲突产生的变迁和变迁产生的冲突,在社会结构中由于冲突而产生变迁,大大小小的社会变革又反作用于社会结构,对原有社会结构起着巩固或消解的作用。因此,社会结构是动态的。
帕森斯注重社会系统的稳定和秩序,只强调均衡看不到冲突,片面强调系统的稳定与和谐,而默顿认为社会结构是动态的双向互动,是在不断变迁的这种思想显然改进了帕森斯的理论,对于我们正确的看待社会的各种行为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对社会结构变迁的解释角度不同
帕森斯在《社会:进化与比较的观点》和《现代社会体系》两本书中对社会变迁做了考察,提出结构分化带来子系统边界关系的复杂化和不平衡,使系统内部关系紧张、不平衡,但经过社会调节机制或修复边界可以恢复平衡状态。这种思想认为冲突是偶发的,只有边界被打破情况下才出现冲突。而默顿虽然也认为结构分化产生了冲突,但他是利用了角色丛和地位丛的角度分析,认为社会分化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阶层、组织、共同体,他们在具有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观的同时也都具有潜在的冲突,社会各部分的价值观、规范或利益冲突形成了社会冲突。他认为冲突是根植于社会结构中的,只要有不同的群体、有不同角色,冲突就是普遍存在的。
不管是从系统边界关系角度还是从角色丛角度,都为社会冲突的产生做出了解释,帕森斯的系统边界关系更为宏观,这与他自始至终的宏观分析理论不无关系,他对冲突的描述——边界不平衡——是模糊的,解释力度不够。而默顿另辟蹊径,从群体的角度分析显然更具体,这也是他中层理论很好的体现。
四、小结
尽管二者作为功能主义的代表者,思想有很多不同甚至相反的观点,但可以说,帕森斯与默顿的理论构成了结构功能主义的最重要部分,二人的理论在互相批判、反思、与补充中使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发展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这也是社会学不断发展进步的一个体现。
【参考文献】
[1]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默顿著,唐少杰,齐心译.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M], 2008.
[3]谢立中.西方社会学经典读本[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M].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
[5](美)鲁思·华莱士,(英)艾莉森·沃尔夫.当代社会学理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6](波)彼得·什托姆普卡著,林聚任等译.默顿学术思想评传[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7]曲贵卿,张海涛.帕森斯与默顿的结构功能主义比较分析[J].学术交流.2009(02).
[8]赵立玮.塔尔科特·帕森斯:“一位不可救药的理论家”[J].社会理论,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