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战略”夯实结算型金融中心

2015-05-20 06:49吕红
当代党员 2015年4期
关键词:金融中心保税金融机构

吕红

截至2014年年底,重庆跨境结算量达800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1600亿元,重庆外向型金融中心建设突飞猛进,但距离“国际结算型金融中心”的目标定位还有较大距离:一是结算规模整体相对较少,国际影响力较小;二是跨境电商整体数量较少,缺乏龙头型企业;三是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对我市经济,特别是传统制造业的带动和激励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保税物流业务种类和业务量都有待提升,保税物流结算体系亟待完善;五是我市金融机构参与开放金融体系建设的参与度有待提升。

为此,可实施“三大战略”,夯实结算型金融中心。

扩大结算市场需求。进一步拓展结算金融业务的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份额,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主线索,在目前形成的西部重要的外向型电子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提升汽车、装备等制造业的进出口贸易水平;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吸引周边地区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充分发挥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发展保税物流业务,依托国际物流口岸功能优势,利用江北国际机场提供具备保税功能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在空港功能区打造物流集散分拨中心,并形成现代物流产业集群;借助“渝新欧”等国际物流通道,吸引回程货物在保税港区集聚和分拨,利用长江黄金水道货运优势,争取各类特设口岸,通过“区域联动”“水水中转”等,形成以寸滩港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实现物流产业规模发展。

加强结算市场供给。培育和完善金融要素市场主体和市场结构,增加金融机构的数量,着力引进、培养创业投资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特别是基金信托、投资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发展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业务,重庆要打造“国际结算型金融中心”,需引进和培育更多的跨境电商;完善金融体系,以证券交易场外市场、航运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和贸易市场为目标,其他要素市场为补充,构建涵盖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保险及农村信贷担保市场的金融体系;继续鼓励金融创新,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金融机构创新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要素市场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新的业务品种,满足各类组织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与要素交易平台的合作经营,创新融资方式和服务模式。

加强结算市场的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借鉴国内外离岸结算金融中心已有政策,在我市金融中心建设中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设计重庆市离岸金融市场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离岸金融市场的税收管理模式;创新监管模式,达到既满足真实的交易结算需求,又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的实施规则。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保障金融人才的供给——重视本地金融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对财经院系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高校进行人才联合培养和培训,提高本土金融人才的供给质量和数量;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高端人才,在其家属安置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和完善金融稳定协作机制——建立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和预警信息;强化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各类市场主体纳入监测范围;高度重视要素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不断规范金融要素市场秩序。

(作者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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