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建芳 刘霖林
201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陆续放开了全部电信资费、准池铁路货运价格,以及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种子、桑蚕茧、小工业盐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放了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权限。仅2014年前8个月,国家发改委就先后放开26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5年价格改革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迅速进行。2014年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指出要“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2015年1月4号首先放开了烟叶收购价格,由于烟叶收购价是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此举标志着我国农产品价格将全部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彻底退出历史舞台。2月28号发改委宣布,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各省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4元,这也是我国价格改革中,首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同时,2015年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价改的“遗留”项目究竟还有什么
回顾中国价格机制的演变历程,分为两大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指1949年到1979年期间的计划价格体制时期。在这一阶段生产要素和产成品价格的确定权完全都掌控在政府手中,其中两个“剪刀差”最为典型:一个是“工农业剪刀差”——政府通过人为压低农业产品价格,来降低工业的原材料投入成本,以农业补贴工业;另一个是“消费生产剪刀差”——通过降低城市居民的生活费用来劳动成本,实现消费对生产的补贴。通过“两把剪刀”,中国的工业体系完成了原始积累。
第二个阶段是指1979年至今的市场价格完善阶段。政府在这个阶段不断放开价格管制,其中以1988年的“价格闯关”最为典型。1988年决策层决定放开管制,取消物价双轨,但当年物价涨幅快速攀升至20%以上;8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各地一律不得擅自提高。地方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也不得擅自提高”,“价格闯关”失败。物资短缺的状态结束后,1992年再次放开价格,则影响相对较小。
物价增速低位运行给新一轮价格改革打开了窗口期。价格改革的核心是要理顺资源的扭曲配置,然而由于供给双方的刚性不同,因此改革的时间点和所处经济环境尤为重要。2014年下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回落,物价增速低位运行给新一轮价格改革打开了窗口期,就此理顺难度很大的能源、交通、环保等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
我们系统性地梳理了中国价改没有完成的部分,标注了当前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我们发现,除了一些军工储备民生物资外,“遗留”的未改项目主要集中在“水电油气”等公共品价格、医药价格、服务品价格以及环保收费等领域。
剖析新一轮“价格闯关”四大特点
整体看,此次价格改革的核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具体相关产品的价格改革,二是相关配套改革,这些改革涉及到一些财政配套、价格异常波动干预配套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这两个部分,贯穿此轮改革始终,同步协调推进。由于多重目标叠加,本轮价改将体现出与以往不同的四个特点:价改顺序将由能源打头;省级政府将成为价改主导,公用事业价改将同PPP紧密结合;环保相关收费有望更快提上日程;部分发达省份将更快推动医疗服务为代表的服务业价改。
首先,从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看,有20余个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价改,其中13个直接针对资源品。能源产品价格改革是本轮价格改革首要突破点,尤其是电力和天然气。从前期文件导向看,能源改革基本原则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2014年11月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及试点方案,深圳开始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随后,《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布,指出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提出将重点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明确电网和油气管网功能定位,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可靠灵活的电力和油气输送网络,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2月28号国家发改委宣布4月1日起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各省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4元,这也是我国价格改革中,首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
其次,公共事业价改首要目的是要让价格波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推进市场再造,激活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公共事业,为PPP打造基础,主要以市政建设、水利、环保、交运等为代表。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在生态、水利、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投资。2014年至今,已有二十多个省市发文支持PPP建设,涉及省政府、财政厅、住建厅等,部分已有明确的投资规模和计划。在各省近期所公布的PPP项目中,发现青海、北京、福建、江西及重庆等省份的PPP项目规划规模相对较大,因此我们认为这些省份的相应价改也将更快提速以更快的吸引民资进入。
第三,各省2015年5月前将陆续出台建筑扬尘收费的具体方案,排污权交易将全国推广,环保收费标准由各省决定。近期环保收费已经在若干省份有所推进,比如3月起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征收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按照规划,各省在2015年5月之前都要推出具体方案。目前,国内已有十个省市开展排污权交易,2015年将开始全国推广。环保收费的标准主要将由各省出台,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实施工商污水处理费同价政策。环保部门将对企业核定初始排污权,并将其分配给企业,初始排污权范围内的废气和废水排放,企业要向政府缴纳排污费。
最后,发达省份将更快推动医疗服务为代表的服务业价改。北京和上海的地方“两会”报告中都特别涉及到“医疗服务”价改,我们认为这是与经济结构相匹配的,经济发达省份以价改来推动相关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的速度会更快。虽然2014年4月发改委已经出台相关文件放开非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但各地的实施速度不一,从当前情况看,东部发达省份的2015年的推进速度会明显加快。
价格微漾,投资利大
由于能源价格处于低位,以此2015年价改对居民端物价的影响较小,我们更关注借机理顺的价格机制和放开的市场,对今后更长时间内行业投资和行业发展的意义。
由于能源价格处于相对低位,因此2015年虽然价改提速,但主要是对定价机制的理顺,对CPI的直接影响不大,在0.2个百分点以内。从当前实际情况,铁路运价调整对居民端影响较小,部分省份的阶梯价改将水和燃气价格进一步上行,而居民电价调整的可能性较小,药品价格还有下调空间,整体对CPI的影响不大,预计在0.2个百分点以内。
价改将推动PPP更快全面由“理论”走向“现实”。当前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重要关注点是投资回报水平,地方公用价改提速将提升这些领域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主要集中市政建设、水利、环保、交运等投资上,将与财政资金共同成为“逆周期”周期的稳定器。前期专题报告《“两会”专题研究报告之三:宽财政的支点——掘金PPP》中我们测算过,基建投资资金来源中,地方自筹、预算内和直接信贷分别占比58%、13%和20%,而地方自筹中,又有60%间接源于银行。这就意味着,地方纯自筹的资金来源占比约23%左右。以13.5万亿元计算,地方政府需要承担3.1万亿元。根据新预算法,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可能较2014年大幅增加,达到1万亿元;原有平台的续接项目也不会完全停止,根据信托业协会数据,可能仍有5000亿元左右规模;那么还有1.6万亿元的地方融资缺口,这部分资金将主要通过PPP解决。居民养老、医疗等诸多服务产品存在的供给瓶颈,也有望以发达区域为切入点,通过价改来逐步缓解。
(作者单位:中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