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瑶
冻了四十多年的猪蹄你敢吃吗?中越边境千条铁壳船运货,再“蚂蚁搬家式”偷运入境,一批批“70后”猪蹄、“80后”鸡翅摇身一变,“卖相”极佳地出现在夜宵摊及餐厅。6月,海关总署在国内十四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二十一个。
这些“僵尸肉”有的来自疫区,本身可能含有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细菌、病毒,加之走私肉运输条件恶劣,往往解冻腐烂又重新冷冻,其食品质量不堪想象。有个海关人员说,打开一个车厢,里面臭不可闻,他当时差点吐出来。但这些“僵尸肉”通过酱油腌制、辣椒调味后,有的被制作成袋装熟食,有的变成餐桌上的“佳肴”,消费者吃起来很难分辨。2013年5月,广西南宁市警方就曾查获一个冷冻肉走私窝点,其中“资历”最老的鸡爪,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为了口感和营养考虑,鲜肉冷冻最好别超过一个月,最大限度是三个月。对这些“僵尸肉”来说,已经不是营养问题,而是健康问题了。
“僵尸肉”乱“走”背后是逐利者的合谋。一吨冷冻走私鸡爪的进货价仅为四千到五千元,经过解冻、加工、包装后,一吨售价高达两万元,这是巨大的利润诱惑。“僵尸肉”登堂入室上了百姓餐桌,这一过程中最初失守的是海关这道关口。不少走私团伙从承揽业务,到运输、清关、货物交付,形成了“一条龙服务”。此次海关总署的抓捕行动力度很大,但在肯定海关总署工作成绩的同时,消费者也不禁心存疑虑:在此之前,有多少“僵尸肉”已然变成吃货们口中的“泡椒凤爪”、“卤猪蹄”了?
而这些来历不明的肉品通过批发市场,进入大排档、餐馆,甚至正规超市,还有的通过生鲜电商渠道销售得风生水起,这绝不仅仅是海关一个部门的履职缺位,公安、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十几个部门,都有监管失职之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通往百姓餐桌的渠道本应由数个监管部门牢牢把守、层层把关,而现实却是层层监管形同虚设,食品安全防线屡屡失守。要填补监管漏洞,除了完善现有法规(比如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起施行),更需要有关部门建立职能问责制度,将纸面上的职能落到实处,从多个环节入手,改变当前食品安全管理失范的现状。例如在海关环节上,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建立跨国食品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在物流和储藏环节上,加强执法监督,让运输在路上的冷冻“僵尸肉”无路可走;在终端销售环节上,加强对食品厂家的抽检,生鲜电商市场也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必须纳入到有效的食品安全检查范围之内,等等。
【原载2015年6月24日《新民晚报·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