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局们的“手气”

2015-05-14 13:38凌河
杂文选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区长企业主志强

凌河

罗其方不过一介副厅级,本来名不见经传,这几天却其名远扬。这个贵州省地矿局副局长在八项规定出来之后近两年内,仍然参与赌博、打麻将,所以被逮了个正着。

罗副局长的麻将瘾为什么这么大?原来罗副局长打麻将只赢不输。一场赢多少呢?少则三四万,多则二十万,仅八项规定出台到2014年6月间,罗其方光打麻将就赢了两百多万!赌博这玩意儿,从来就“有失有得”,可为什么罗副局长的“手气”会这么好?因为他不论是任仁怀市委书记,还是后来官升至遵义市委副书记,只与“承揽工程的私营企业主打麻将”——原来如此,“你懂的”!

其实“手气”这么好的官员并非只有罗副局长一个。例如福建宁德市原副检察长高良斌,在麻将桌上就“赢”过两百七十万,加上扑克牌桌上的“战果”,竟达四百七十一万;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打麻将也“赢”了一百一十万——他們的奥秘如出一辙,就是“只与私营企业主打麻将”。如湖南交通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喜欢打牌,“老板们为拿项目排着队拎着大量现金上酒店陪他打,少的输几万,多的输几十万”,不但不“肉痛”,反而还“总算松了一口气”!如此一来,罗副局长们的“手气”怎会不“好”,他们怎会不是“常胜将军”呢?

类似这样“好手气”的官员,咱们上海也不是没有——五年前,时任普陀区区长的蔡志强不就从牌桌上“赢”过数十万么?蔡志强爱打牌,于是“老板”们就陪他打。其实蔡区长打都不必打,一坐下来,就有人把“本钱”送到他面前:“某公司大产证要分割成小产证,于是在牌桌上送了蔡区长十万元”;某企业要承建项目,于是来打牌,“送了六万元”;某老板要开发地块,于是也在牌桌上“送了五万元”。更“爽快”的是,某公司为了收购烂尾楼,在蔡区长飞抵悉尼的当晚,在那里的“娱乐场所”为他买了五万澳元的筹码,嗜赌如命的蔡区长,这次竟未“下海”,而是把筹码全部兑换成了现金装入自己的口袋!所以有人叹息,他的“手气”怎么会不“好”,不用下注就“赢”了几十万人民币啊!

因为“手气”好,所以有的官员酷爱打牌,到了不停手更不收手的地步。前文那个罗副局长,不就是去参加“全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期间,夜航飞到重庆,召集私营老板打了一夜麻将么?至于蔡区长,他手下有一个“区府办”殷主任,“十分能干”,专门负责召集“牌局”。有人要托蔡区长办事,往往需要通过他,办完事又由他来“拉场子”组局“陪区长打牌”,保证蔡志强每上牌桌绝不空手而归,每次打牌“赢”的钱都由他“安排妥帖”,“顺水人情”做得一点也不“尴尬”。所以蔡区长的“牌瘾”越来越大,他的“手气”才会那样令人惊叹。

“赌场”成了“贿场”,区区几张麻将牌变成了行贿受贿的载体或工具,当是由来已久。“工作麻将”,即借打牌“打通关节”,早年是企业搞定客户的不得已之举,借“输钱”而送钱,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到了后来,发展到“官商同桌”,商人结交官员、打点官府,为了攀权寻租,几十万几百万地“输”给他们。再到后来,官员“不便”收钱,于是商人就来打牌,赢来输去,似乎正常得很,最多也只是小小违纪——例如前文说的杨志达局长,就在庭审中辩称“一百一十万属于打麻将赢的”,不应算作受贿,似乎还是“劳动所得”甚至“智力成果”呢!这就真是“手气”问题的实质所在啦!

【原载2015年3月23日《解放日报·解放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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