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华
村里有两户大姓,一姓李,一姓张。李家和张家同年同月同日各生下一公子。两家公子长大后,各有所好。李公子拜名师习武,练成一身好剑法,所使之剑为天山名匠所铸,只要一出鞘,便寒气逼人。张公子则成了读书人,平时最喜欢酒后拿毛笔在村前屋后的青石板路上龙飞凤舞一番。用现代人的说法,该算一个“涂鸦哥”吧。当时有读书友人将其字称为“醉笔体”。张公子所用毛笔更是特别,两尺一长,笔柄有鸡蛋那般粗,笔尖毫毛则相当鹅蛋大小。
张家与李家最荣光的事就是能当上村里的管事。别看仅管了百十户人家,张李两家都看得很重。好些年前形成规矩,即五年一轮,时间一到,张家与李家登台比试一番,赢者一方出任管事。比试又分为比武与文试两种,轮流采用,以示公平。所以,上一任为文试期,张家坦然胜出。眼前,期限又满。李家老爷携儿子便上门称:“是否免除一番折腾,直接转交管事印鉴即可。”
这时,张家老爷染病卧床,早已萌生此意。两家老爷不谋而合。倒是张公子躬身开腔道:“父亲大人,如此便要让邻里小看张家了。”
李公子嬉笑说:“这一轮可不是舞酸文弄臭墨──”
“一文一武,交替进行。此轮为武试,自然不得坏了规矩。”
“你何时学过武艺呢?”
“不好意思。我只会写毛笔字。但我还是想应试领教。”
张公子如此固执,李家认为他无非想挽回一点儿面子罢了。
择一吉日,村口谷坪上摆好了比武台。李家公子像戏中武生一样打扮,早早握剑闪闪晃晃比试着,算是热身吧。
另一侧,张家公子提着那只天天都不离手的银酒壶,没多久就把大半壶黄酒灌进肚子。连连打出了几个酒嗝儿,便是张公子可挥毛笔写字的兆头。村里岁数最高的老者喊出一声“开始”时,张家公子才撑起身子,摇摇晃晃走上比武台,看也不看李公子一眼,便挥舞着手中毛笔,动作看似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口中却又有几分豪迈地念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李家公子皱皱眉头,喝道:“别装癫卖傻!”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张家公子仍是爱理不理地挥舞毛笔。李家公子急得一跺脚:“你张家也太小看李家!”说罢,便挥剑迎上。他出手一剑想将张家公子手中毛笔的毫毛削掉。谁料张家公子吟一声“青青子衿”将毛笔一点,接着来了一个弯折,让对方所刺之剑落空。李家公子怔了一下,又挥剑返追笔势。只是一会儿,便成了一种剑随笔舞的情形。张家公子所挥毛笔行云流水,吞云吐雾,看似简练,却让李家公子的剑怎么也削不到笔锋。甚至在“忧从中来,不可断绝”声中,李公子反被张家公子的笔尖甩到了手背,蘸成“黑手”。李公子迟疑一下,正想反腕,又见笔锋唰一声溜过剑身,眨眼手中剑成了一把“黑剑”。这几笔挥洒下来,顿时赢得邻里叫好。这时,李公子很无奈了,似乎发现张公子的毛笔有一种魔力,让自己完全成了个陪练者。就在一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中,张公子的笔锋忽地直掏李公子心窝,吓得李公子慌乱退缩了几步。好在张公子见好即收,并没成心要弄脏李公子衣裳。
这时,人群中爆发热烈掌声。
李公子非常沮丧,有些不服气地对李张两家老爷叫道:“不算比武。他在写毛笔字!”
张公子谦谦说道:“因为我只会写毛笔字!多谢张公子刚才随笔舞剑,这番文武相济、珠璧联合的演绎太让我受益了。呵呵,怪不得你我同船共渡成老庚。”
“你──”李公子有点儿哑口。
“确实怪不得张公子──”李老爷看来早有所悟,也就继续跟儿子说,“论比武,张公子怎的都比不上你。但他醉笔书法,由心而发,先入为主,诱你相随,他以其所长,束你所长而成所短,你自然是要落败下来的。”
接着,便向张家道贺。
选自《郴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