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辉
摘 要:火灾给人们带了巨大的灾难,造成了人类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为了减少火灾给人类带来的损失,国家就必须加强火灾的防控工作。就目前的现状看来,国内外对消防监督管理的内涵与意义认识并不统一,对其应用比较混乱。由于对消防监督内涵的理解直接影响着对消防管理监督制度的理解。为此,要深刻的理解它的内涵并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消防管理监督的道路。下面将结合我国消防管理制度的现状,就目前的实际工作进行阐释与分析。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 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现状 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1(c)-0040-02
1 消防监督管理方式
1.1 社会单位的“全面负责”
为了将消防安全活动全部纳入消防监督的管理,一定要切实的落实各方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这也是消防工作的一大重大原则[1]。但是就目前情况看来,我国的消防监督社会化的进程水平比较低,虽然各单位在落实消防监督责任方面已经有所提高,但是与要求达到的目标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也严重阻碍与制约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成为约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的一大障碍。
1.2 政府部门要加强统一的领导
政府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一大重要内容就是消防安全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消防安全才能保障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必须将消防监督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时刻注意加强消防监督的统一领导,消防相关机构也要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职责。
1.3 执法机构要严格依法监督
依法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进行消防监督管理的方式。而公安机关更要注重加强宣传与教育灭火与救援的知识,加强队伍建设。总而言之就是要依法监督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刻保证消防安全。
1.4 充分发挥群众的舆论引导作用
近些年来,我国消防安全的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前进,社会各方对此的关注也不断的加强。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进行监督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式与手段,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接受社会群众对身边消防隐患的举报与监督,一定能大大的加强消防的安全。
2 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由于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所以我国社会消防监督管理理念大多具有保姆式的特点。而且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大多采用大包大揽的态度。而本应为消防工作承担者的社会组织与单位,总是处于被动中,无法主动的去承担与参与。改革开放以来,消防管理的新模式应运而生,这就使得现行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与新的模式不能很好的契合,需要加强进一步的改革与优化。
2.1 政府职能发挥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政府一直没能很好的重视消防安全,没能把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所以导致政府很多宏观政策很少顾及到消防安全问题。而我国的法律明确说明了地方县以上的人民政府必须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必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生活相互适应,并实施消防教育与宣传,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2]。造成重大火灾的企业,尤其是对社会生活与经济影响较大的行业一定要责令其停产,必要的还要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处罚。而就目前状况看来,政府在维护与保障消防安全与社会安全方面所发挥的力量不是很充足,尤其是在存在重大隐患的行业停产问题方面,总是优柔寡断,不能给予明确的答复。
2.2 消防监督制度方面的现状与改进
近些年来,社会各界与消防机构对消防监督与管理倾注了巨大的热情与关注。尤其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就消防制度方面的研究就更加的热烈。
(1)重点单位的监督。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与管理,是用来区别重点单位与一般单位的重要手段与方法。这种区别单位的方式,更加符合消防安全的标准与要求。这也有利于社会消防安全的加强与维护。重点单位重点管理的制度也是我国一贯采取的方式,对于维护与保障消防安全起着无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2)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虽然我国就消防监督与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实际执行中还是困难重重,阻碍重重。而且,一些大的检查与监督只是“走形式”,成了走马观花的样式。这种流于形式的做法不仅起不到检查与监督的作用,而且只会造成经济成本与人力成本的白白浪费。当然也引起了部分检查单位的巨大不满,从而扰乱了执法的日常规程,不利于社会和谐,不利于小康社会的构建。除此之外,消防监督的次数、质量以及效果均不理想。消防机构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可是部分单位就是不能落实到实处,这种情况比比皆是。这也给消防监督效率造成了重大的影响[3]。
(3)火灾在统计方面。通过目前的调查与分析看来,目前火灾统计数据水分较多。统计并不完全真实。而且火灾统计指标不够细致,总是粗枝大叶,不能很准确的表明火灾的现状。
(4)人才队伍建设贫乏。现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才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出现了警力不足的状况。而且在人们的现有观念中,消防监督工作不可能长期进行,总有要面对二次就业的那天,所以人们为了避免这种二次就业,都不愿意从事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种种原因就造成了现在基层消防工作人员较少,但是工作较多,人手严重不足的情况。由于人少事杂,专业性不强,个人的消防意识与素养也参差不齐,造成了消防安全机构的人才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
(5)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不能适应消防工作的发展。近些年来,我国消防教育与宣传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性进展。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培训人员,统一的培训资料,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与层次还是参差不齐。这也给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进展造成了巨大的阻碍。
3 革新我国消防监督与管理的策略
3.1 政府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在社会组织与公安部门之间找准自己的定位,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立法行为,制定相关的规定,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消防安全的工作。其次,政府应充分应用自己的公信力与权威,充分发挥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因为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方面的制度仍旧不完善,各方的阻力也会比较大,所以此时政府就必须要运用自己的强制力与威信力进行消防监督与管理的组织活动,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严令部队枕戈待旦,全力做好应急处变准备。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以“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为目标,牢固树立“灭大火、打恶仗、打硬仗”的思想,从思想、装备、训练、保障等方面入手,加大投入,补充配齐常规和个人防护材料,加大车辆器材、通讯设备和水源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油、水、电、气充足和器材装备完整好用。endprint
3.2 改变观念,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
要综合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比如危险性的大小、消防设施的安全、消防管理水平等等因素,从而进一步确定是否应为监督的重点。消防监督部门应当时刻关注设施的完备情况、制度的健全情况、管理水平高低的情况。而且要针对不同的单位区别加以对待。对于设施完备、制度健全、消防意识较高的企业,要以自我管理为主,并减少对其进行抽样检查的次数,政府部门可以要求其定期向消防部门进行报告近期消防安全情况,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消防部门的压力,也可以让消防部门有更多的精力去管理消防意识差、设备不健全、消防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与部门。而这些消防意识差、设备不健全、消防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与部门就应该是消防管理的重中之重。当然除了这个方法外,也可以采用评估手段,建立完善的评估手段,通过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来决定消防管理的重点在哪里。但是目前评估制度只在我国的部分省区开始实行,而要实现全面的推行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个过程也会面对许多的问题与挑战。但是从长远看来,评估制度将会使得消防监督的方式有突破性的发展。
3.3 既要实施新的重大火灾认定方式,也要进一步整改大火灾
虽然目前重大火灾的整改还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挑战,但也要迎难而上,抓住机遇,解决这一难题。目前重大火灾的评估确定主要是依靠专家组进行,这样不仅成本高,而且普及起来麻烦。所以随着消防中介机构的发展与壮大,重大火灾的评估可以进一步依靠消防中介机构。这样,发生重大的火灾就可以提请消防中介机构进行认定。这样做,首先可以提高单位整改的自觉性,使得认定结果更加的可信。其次,也提高了透明度与公正性,严格了消防监管人员的行为。
3.4 加强火灾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首先国家可以吸取他国在火灾统计制度方面的优点。在美国,火灾统计工作主要由消防中介机构进行与完成。这种采用中介机构进行统计的方式,既能够解决我国消防部门以及相关组织人力短缺的现状,也能充分利用消防中介机构的先进技术力量,从而解决我国火灾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的局面。当然,一旦采用这种方式,国家就必须加强对消防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必须保证消防中介机构公正统计,公正评估。只有做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国的火灾统计符合真实情况。
3.5 革新消防培训制度
宣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教育是一个标本兼治的方法。虽然人类无法控制火灾的发生,但是人类可以加强应对火灾的能力,这样就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所以我国应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使我国的消防知识培训具备长期性、持久性、普遍性以及有效性的特性。
4 结语
虽然人类无法预测与控制突发性灾害,但灾害的破坏力确实取决于人们的预防与重建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一定能够有效的对灾害进行防御以减轻灾害的破坏力。而新时期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加强改革与创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我国消防事业的现代化进程与步伐,以此同时,公安机关也应做到执法严谨,违法必究的消防治安的态度。而对于消防工作的新发展将必然会迎来新挑战,新机遇,只要在适当的契机上抓住机会,直面挑战与困难.在不远的未来,我国一定能够建立一个十分安全的、高效率的、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消防体系与消防环境。
参考文献
[1] 黄龙仁.由一起火灾事故谈对消防监督工作现状之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8(9):82.
[2] 钱志英.提升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能的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4(11):42.
[3] 赵衍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探讨[J].价值工程,2013,5(23):14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