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杰 谢晓乐
摘 要 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质量关乎其生存与发展,许多高校为保证并持续提升办学管理质量,指定了专门的部门对全校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施行归口管理。本文将在分析、总结高校施行非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高校 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 归口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5.04.007
Reflecti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llege Non-degree
Continuing Education Centralized Management
WANG Chongjie, XIE Xiaole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031)
Abstract School quality non-degree continuing education related to their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man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order to ensure and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school management, designated a special department of the school's non-degree continuing education purposes centralized management. This paper will analyze and summarize the basis of non-academic university continuing education purposes centralized management of the main issues on the proposed relevant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college; non-degree continuing education training; centralized management
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是高校面对社会在职人员,为更新知识,提升履职能力等目的,所开展的不涉及学历或学位的办学活动,是普通高校服务社会、提升学校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之一。随着终身学习的思想和理念被社会所认同和接受,作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近年来快速发展,并拥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各高校都在积极谋划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充分认识到办学质量关乎其生存与发展,如何保证并持续提升办学管理质量,也备受各校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高校指定了专门的部门对全校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施行归口管理,以期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举全校之力推动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快速发展。从高校管理者的角度来看,这种管理方式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要确保其顺利实施,并最终从管理机制上为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仍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 高校施行非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的主要问题
1.1 规章不全,监管不严
部分高校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健全、完善或明确的管理规章以及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混乱现象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办学机构混乱。在相当一部分高校,校内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机构鱼目混杂,既有二级学院又有职能部处,既有相关的研究所(中心)又有企业性质的培训单位,这些机构相关资质参差不齐、涉及领域界定不清且多有重叠,甚至部分机构的合法性也有待考证。这就导致了某些机构甚至是个人非法以学校名义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校内单位争抢项目、互相压价、互相攻击等混乱现象。在此情况下,不仅损害了各正规单位的切身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社会声誉。
(2)资金账户混乱。绝大部分高校都会从下属各单位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作为学校的办学经费,且提取比例普遍偏高。在此情况下,部分校内机构为追求更大利润不惜违反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不通过学校指定的财务账户处理相关收入,而选择计提比例较低的财务账户进行账目处理。此举既扰乱了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市场价格体系,造成了各单位的不公平竞争,也破坏了学校正常的财务管理秩序,使非学历继续教育无法从资金入口实现统一管理。
1.2 权责不清,约束不够
从当前现状来看,某些高校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确实亟需统一管理、规范开展;但从这些高校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的级别来看,绝大部分的归口管理部门与其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实施机构一样同属学校的二级单位,对它们而言并没有相应的领导和管理权力。该部门虽名义上可代表学校实施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归口管理,但由于部分学校并未明确其在具体事务上的具体权利及责任,尤其是在非学历继续教育所涉及的教学资源配置、师资队伍管理、合作协议签订、资金收入控制等核心问题上并没有相应的决定权和处置权,无法像其他职能部处那样从关键环节上对各非学历继续教育机构予以约束。在此情况下,该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时往往会“心有余而力不足”,相关要求和规定无法获得各非学历继续教育机构的认可和信服,各项工作难以顺利推进。
1.3 利益攸关,疑虑重重
非学历继续教育往往涉及具体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能够为实施机构带来相应的资金收入,或为后期的整体发展累计丰富的社会资源。从这一角度而言,各非学历继续教育机构都是相关的既得利益者。由于担忧学校实施非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后原有的合作单位、师资力量、课程资源等会转接给归口管理部门,进而影响或失去自身的既得利益,绝大部分非学历教育机构都对归口管理持怀疑甚至是抵触态度。
2 对高校施行非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本文建议学习国际国内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工作予以调整和改进。
总体思路是:以机构建设为依托,以管理创新为重点,明确权责分工,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严格监管为手段,肃清非学历继续教育队伍,建立良好的运行秩序;以共建共荣为目标,以政策扶持为保障,满足合理的利益诉求,开创“全局把控,适度自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避免内耗,形成合力”的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新格局。具体措施如下:
2.1 机构建设与管理创新
组建成立专门从事非学历继续教育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实施工作的虚体机构——“非学历继续教育联合会”,该机构实行“统抓统管,共建共荣”的运行模式,即高校领导作为该机构的领导集体对非学历继续教育施行全局性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各非学历继续教育机构作为会员单位在具体运行环节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自治自理、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1)非学历继续教育联合会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2)非学历继续教育联合会各部门职责及成员建议名单:
主席团:联合会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各成员职务由校领导兼任。建议名单:
主席:学校校长
常务副主席:学校分管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席:学校分管非学历继续教育相关业务(如财务、后勤等)的校领导
书记处:主席团下属机构,设立在继续教育学院(部、处),负责具体落实主席团的各项指令,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各会员单位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沟通服务工作。建议名单:
第一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部、处)的第一负责人
书记:各会员单位的第一负责人
会员单位:负责在主席团及书记处领导下以学校名义开展业务范围内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和检举各项违规违纪行为,共建良好秩序,共享优惠政策、教育教学资源及发展成果。建议名单:通过校内各非学历继续教育机构自行申报、主席团公开评议的形式确定。
2.2 制度建设与监督监管
机构成立后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方能正常运转、快速发展,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论证、修订和增减。因时间所限,下面仅就相关的核心内容提出简要的制度建设意见:
2.2.1 建立会员单位准入制度,不断壮大机构规模
会员单位准入制度核心内容:(1)会员单位申报工作每年年初开展一次;(2)凡自愿遵守非学历继续教育联合会相关规章及要求的校内单位均可自行申报加入联合会;(3)经主席团公开评议,获批成为会员单位后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以学校名义承接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并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2.2 建立会员单位帮扶制度,助力机构健康孵化
会员单位帮扶制度核心内容:(1) 相比非会员单位,会员单位优先使用学校的教学科研场地、教辅设施、宾馆、餐厅等各项公共资源;(2) 非会员单位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收入按原比例计提学校管理费,会员单位按原比例的90%计提学校管理费(学校管理费中的10%划拨书记处所在单位,用以支持联合会的资源建设、工作开展);(3) 会员单位可利用联合会建成的数据库和网站开展学员注册、学员管理、在线学习、延伸服务、结业考核、证书制作等工作,大大节约项目成本。
2.2.3 建立会员单位管理制度,保证机构科学发展
会员单位管理制度核心内容:(1) 会员单位纳入联合会会员单位名录,并颁发会员单位铭牌;(2) 会员单位在与校外单位洽谈合作时,必须使用联合会印制的宣传手册(宣传手册由书记处负责印制,学校提供支持),不能使用其他宣传资料;(3) 会员单位只能承办获批业务范围内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业务范围外的项目应积极介绍相应的会员单位予以洽谈和对接;(4) 对超出业务范围承接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的会员单位,经查实后,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清退,且两年之内不得再申报入会;(5) 会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合作协议会签的相关要求,承接的所有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且经学校财务部门、联合会书记处会签;(6) 会员单位应规范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必须及时通过联合会数据库和网站完成学员注册、学员管理、结业考核、证书制作等工作(证书设计及证书用纸由联合会书记处负责)。(7) 会员单位应加强校外合作企业的管理和约束,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2.2.4 建立会员单位考核制度,激发内部良性竞争
会员单位考核制度核心内容:(1) 每年年末的联合会年会议程结束后由主席团及书记处通过不记名打分(投票)、综合评议等方式对所有会员单位集中进行年终考核;(2) 考核指标由书记处建议并报主席团审批确定,应涉及工作规范性、资源共享度、效益贡献值、对其他会员单位的帮助等关键内容;(3) 各会员单位负责人通过递交书面材料和现场答辩的方式向联合会述职;(4)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5%、10%、20%的比例评选出非学历继续教育模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奖励(资金由学校提供支持);(5)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均不合格的会员单位予以清退。
2.2.5 建立监督监管制度,肃清校内教育机构
监督监管制度核心内容:(1)联合会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清查校内非学历继续教育机构,禁止不具备非学历继续教育资质的机构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停止提供相应的场地、财务、后勤保障等支持和服务;(2)对不通过学校规定账户处理账目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校内单位年终考评时在相应指标上予以扣分,校外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移送公检法机关另行处理;(3)会员单位应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如有违规违纪情况,按会员单位管理制度从严处理。
参考文献
[1] 蒋海红,何坚,梁征宇,潘金山.普通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现状及管理策略探讨[J].继续教育,2014(8).
[2] 吕晓芹.新形势下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发展刍议[J].继续教育,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