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烟花爆竹强制性国标明年4月实施
日前,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烟花爆竹 礼花弹》、《烟花爆竹 包装》、《烟花爆竹 标志》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的一大亮点是新增了个人燃放类产品的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示例,可以有效减少燃放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今后,消费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特别注意包装上的警示语和燃放说明。警示语要包括,严禁在室内、建筑物阳台或建筑物顶燃放。燃放说明内容包括,燃放烟花爆竹要选择室外空旷、上空无障碍物、远离人群、离建筑物25米以上,且远离易燃易爆物和居住集中区域的场所燃放。点火前,人体要偏离烟花0.5米以外,同时需要在离产品30米以外的安全区域观看。
此外,对爆竹的引线,以前只做了引燃时间的要求,现在要求必须安装成明显的、绿色引线,提示这个地方就是点火眼。对于引燃时间,各类烟花爆竹有所不同,老百姓放的,一般要求3秒到8秒,对组合烟花含小礼花等要求更严,是5秒到8秒。而在过去,这一标准是6秒到12秒。
国家标准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的国标对组合烟花、礼花弹的燃放性能、安全性能、药种药量以及烟花爆竹的包装与标志等做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4项新国标中,除了包装标准是新发布的国标外,其余3项都在2004年或2009年国标的基础上作出了改进。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茶香介绍,国标的升级可以概括为“细化”和“明确”,厂家的生产成本并不会因此而提高。
该4项标准将于下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即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实施日期之前,有条件的企业可按新标准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