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阳雪
摘 要:孔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和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即为“仁”,而“为仁由己”所蕴含的理论实质揭示出了孔子政治伦理思想的根本要义。
关键词:孔子;为仁由己;克己复礼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1-0-01
“为仁由己”最早见于孔子《论语·颜渊》中,孔子曰:“为仁由己,而由乎人哉”,又有“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1,其突出展现了孔子的仁学思想在实践层面的要求,也强调了对于个人何以可以成就德行这一问题的解答,对于个人成就德行和实现生命的指引有着重要意义。
一、“克己”的率性而修
“克己”主要指向的是人我关系,人们在面对种种自身欲望和外在诱惑时能修己求仁,完善自我以达到更好的人格高度。孔子强调“克己”就是为了达到他自己所倡导的周公之治,如此,“克己”首先应敬。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孔子教育弟子无论何时何地,言行举止都要端庄有礼;在外做事应该一丝不苟,认真严谨;待人接物,务必诚恳、忠厚,不可华而不实。其次,“克己”应当有恒。 偶尔的“为仁”、“律己”一点也不足为奇,可是要做到终身不违“仁”就着实让人敬佩。最后“克己”应当宽人。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胸怀坦荡,与人交往中尊重他人的意见和选择,善待他人。
“为仁由己”完美承接了“克己复礼”,也如“克己”一样,应当注重我们每个人的内部自身,发挥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完美结合,真正做到敬而有恒,宽而待人。
(一)、内因与外因的完美结合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应该以内因为主,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其作用。现在的辩证法思想在孔圣人那里得到了照应。《论语·颜渊》中“为仁由己而由乎人哉”,表明孔子之“仁”是内在于人、潜在于“心”的道德自主性。对人之向上的内在道德心之肯定提示人们要注重从外部索求转向内心自我的省悟,从而做到由内而外、推己及人,这应是孔子论“德”释“仁”之初衷。“‘仁的成就,归根到底,需在人的‘心上求,故‘仁心的确立——人的内在道德主体的确立,与由此而来的道德意志的坚持,才是行‘仁的保证,而且是个体自己可以绝对把握的保证”。2这就照应了前面所提到的“克己”“由己”才能“为仁”。
孔子强调自身的重要性的同时,却并不否认外部环境对于君子德行的影响。其“仁”培育与养成,须通过学与思结合、内省与外行结合,尤其须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践行,“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同样谈“为仁”问题,“子贡问为仁。子日:‘工欲喜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以及“以友辅仁”等思想。这都表明,在孔子心中,与什么样的人相接近、相交往等外部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发展以及思想道德面貌的形成也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自觉性与主动性的高度统一
孔子的“由己”的思想的另一方面便是将人的自主性与主动性的觉悟落实于人的德性生命的成就中,从而将人的自主性的选择规定为对于成就人的仁性的追求中的选择自由。“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在孔子心目中的地位是十分崇高的,他把仁看成是必须终生为之奋斗的大事,从不轻易以仁许人。但“仁”道本就在我们每个人自己心中,所以贵在有实行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只有心中总想着这个目标,才会有相应的行动,这样,“我欲仁斯仁至矣”。
东汉包咸注云:“仁道不远,行之即是”3;而杨雄《法言·修身》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更有王夫之认为:“志于是则可至焉,不志于是未有能至者也”4。这一切都在证明着孔子所言之“由己”就是一种自觉性与主动性的高度统一,是“仁”中所包含的道德动力和道德规则,两者紧密结合,完全实现“仁”的“德行生命”。
二、“复礼”的社会规范
“克己”为合礼、复礼。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即要求我们谨言慎行,一切依礼而行。“复礼”主要指向的是仁礼关系,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面对类群体的冲突,只有遵循道德规范“礼”,才能确保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和谐,实现“天下归仁”。
从《论语》中可以看出,孔子对礼的态度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是社会动荡的症结,欲恢复和重建“礼”制,实现社会秩序,必须强烈反对当时不合礼教的行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和“八佾舞于庭”都是一种“不可忍”之感。其次,历史是有据可考、有章可循的。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礼制的重建必然承袭前朝,继承发展,“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最后,礼以仁为统率,礼能否贯彻和实行主要在于统治者是否由仁而施。孔子说: “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孔子之所以在禘礼中第一次献酒之后就再也“不欲观之”,主要就是因为统治者“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的做法“违仁”。
所以“复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起到的就是规范百姓和君主行为的作用,“由己”的内外因结合和自觉性、主动性的统一也在一步步的归入“复礼”的浪潮之中。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方颖娴.先秦之仁、义、礼说.[M].台北.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
[3]刘宝楠.论语正义.诸子集成本.[M].北京.中华书局点逗出版.1990
[4]王夫之. 张子正蒙注[M].北京.中华书局.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