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工作管理法制化的思考

2015-05-06 01:27:40武汉体育学院武汉430079
山东工业技术 2015年5期
关键词:法制化治校高校学生

赵 欣(武汉体育学院,武汉 430079)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工作管理法制化的思考

赵欣
(武汉体育学院,武汉 430079)

随着时代的变迁,当前高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和新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必须注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同时,依法治校是高校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国战略在教育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开展,彰显理性的法治成为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必然趋势。培养高素质人才要求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当高校的权力与学生的权利之间产生矛盾时,如何做到让高校自治与学生权利的“双赢”,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原因

1.1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也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具体表现就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关于与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标准,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中指出:“从现在起,到2000年或更长一段时间,教育法制建设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指导,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原则和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将教育事业管理与发展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治校是区分传统管理模式和现代现代管理模式的重要依据,也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现代化的标志。

1.2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是现实高校教育任务的必然要求

高校教育的任务之一是培养人才,公平竞争校园环境能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确保学生创新的积极性不受挫伤。高校是他们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在高校获得的社会认知对他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产生重要影响。有的学生勤奋好学却一无所获,而有些人投机取巧,不劳而获,这都会严重挫伤学生的积极性。所以,高校管理者必须要从制度层面保障学生的权利,能否为学生的在校生活、学习提供较为公平的竞争氛围,这最终取决去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1.3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为了抓好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需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飞速发展,受社会大环境影响和学生个体个性发展的诉求,当代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同时,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泛滥。一些大学生不满足于理性,崇尚现实,讲究实惠,当代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生活轨迹越来越趋向于成人化和社会化,学生的选择也趋向于个性化和多元化。在这样的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说教式或硬性的管理,只有逐步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才可能在校园培育良好的育人氛围和育人机制。

2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中存在的困境

2.1观念困境

依法治校的观念没有在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日常教育中普及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为我国高校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确立理论依据,并在促进高校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一些发展的现实情况和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如何有效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行政秩序仍然作为高校现有的中心工作去抓,但是在加强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视度缺不够。另外受传统观念、思维惯性的影响,习惯用政策、道德以及行政手段来治理学校。为了解决这种状况,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就必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依法治校。

2.2学校校规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法律制订中一项基本的法理原则是低层次效力的法律法规不得与高层次效力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然而,高校很多学校的校纪校规违背了这一原则。如有学校规定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就取消其学位,这种规定显然与《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的规定相抵触;有的高校规定对学生的处分甚至有罚款,实际上也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作为高校在根据学校自身特殊情况制定校纪校规时,也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指导,在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维护学生的实际权益,这也更需要切实落实高校管理法制化。

2.3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程序不恰当

学校管理者重结果轻程序的治校理念必然导致程序制度不健全。与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如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家庭困难学生学费的减免等,这些事项的规定笼统,且在实际工作的程序有些环节没有有针对性的较为明确的规定;另外,在对学生实施处分的决定方面,学校的部分部门有越权行为,如对学生的处分应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名义作出决定,但通常情况下,院(系)本着严肃本单位学风的目的,在遇到学生违纪的情况下也时常对学生作出警告、记过之类的处分。

3 如何构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

3.1更新学生管理工作理念

以国家的法律和相关规定为准绳,是学校行使其自主管理权的前提。《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一直以来,高校贯彻的教育理念都是教育道德化。这种教育理念导致在学生教育过程中学校管理者往往只注重用传统道德的角度来判定日常管理中的现象,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其也忽视法律在日常管理中的的规范作用。但是从国家的法律角度来讲,学校与学生之间不仅仅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应该是对应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教育管理者应当更新教育理念,将尊重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贯彻到教育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在行使教育管理权时,首先要考虑对学生的处置是否合法、这些处理是否会侵犯学生的几本权利,高校又是否真正将学生作为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来看待。

3.2建立健全高等院校关于学生日常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高等院校在行使管理权时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对于学校的某些规章制度,如果其在学生管理工作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时,学校应以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为准绳做出调整。学校作为管理者也必须遵循法制原则,做好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做到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匹配。学校要从民主管理和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民主原则,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允许学生参与、讨论、制定,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利益诉求。

3.3正确处理好高校育人的人文关怀与管理的法制化的关系

高等院校对在校大学生依法进行各类教育和日常管理与人文关怀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两个重要板块。但在具体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要避免把道德的教化作用与法律规范作用混为一谈。法制化的管理是依法强制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学校形成较好的个人行为习惯,促进其前面成长。人文关怀教育作为素质教育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是为了在整体上对大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提高大学生的思想层次和理论水平,不管是在思想方面还是在其理论水平方面促进其全方位的提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真对大学生进行人文教育与依法管理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一对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学生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落到实处仍任重而道远,高校应认真分析当前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各种新现象和新问题,在认识方面要注重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在学生德育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将高校管理法制化落到实处,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1]申素平.尽快理顺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中国高等教育.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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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岑海莺,谢仁海.高校学生工作应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4(04):39.

赵欣,女,硕士,助教,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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