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道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人人有权使用,有车一族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秉承利益补偿原则,向其收取一定的停车费是合理之举。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所收停车费也理应按数上缴公共财政,投入到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以彰显社会公正。但实际结果并不尽如人意,“经”被念歪了,仅在北、上、广、津4市就有至少50%的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财政。相信这种现象在其他城市也普遍存在。
既然一半停车费没进财政口袋,那是进了谁的口袋呢?是被停车场管理公司装进了自己腰包,还是经手的部门官员也都利益均沾?钱的去向成了迷津,停车费成了一本糊涂烂账。面对调查记者的追问,北、上、广、津的相关部门支支吾吾解释不清,某市的官员还诉苦“收不上来”。停车费是真的收不上来?
和那些动辄几十亿元、上百亿元的大工程、大项目相比,停车场管理确实没那么“高大上”。此外,该顽疾积弊已久,需要协同其他十几个部门才能通力解决,耗神又耗力。在“一切向上看”的政绩观“引领”下,不少部门的官员都心照不宣地共同选择了忽略和无视。但问题并不会因此而自行消失,反之,问题会在他们的“掩耳盗铃”中加速恶化。“黑停车场”遍地开发、乱收费肆无忌惮、使用假停车发票等,就是最好的例证。
民生无小事,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政府有关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率先解决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棘手问题,规范、优化停车管理也是作为一个汽车大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停车管理必须和汽车市场发展保持同步。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突破3亿大关,全国汽车保有量达1.54亿辆,驾驶人数位居世界第一,汽车数量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这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发展达到新节点,也应该成为我国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的新起点。
新起点,就要从反腐的高度,算清停车费这笔账。告别暧昧不清、推诿扯皮和闪烁其词,先回答好“为什么钱要这么收”、“谁有资格参与收钱”以及“钱去哪儿了”这3个问题。
(摘自《光明日报》 " 本文作者: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