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晚,上海外滩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
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联合调查组公布了事件的调查报告,报告认为: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失当,是这起踩踏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如此原始野蛮的踩踏悲剧,怎么会发生在向有精细化城市管理之名的上海?很多人想不通。
其实,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再丰富的经验,再精细的管理,再高超的能力,在“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面前,一触即溃。因为官方组织的跨年灯光秀活动取消了,因为那里只有“群众自发”迎新活动了,似乎政府就可以免责,细致预案也不做了。然而,每逢节假日必成风险点的外滩,并不管你有否官方活动,人流依然汹涌,恰恰发生了惨剧。
“群众自发,政府免责”的思维,在很多地方根深蒂固。“谁组织谁责任”的问责规矩,被诸多法律法规固化,而无人组织的群众聚集活动,仿佛就该无人担责。这次黄浦区一、二把手全被追责免职,在如何问责“群众自发”的安全责任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前提下,上海以血的教训首开了先例,也向全国敲响了警钟。
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在百姓安全这条底线面前,没有“免责”一说,必得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张感,强化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才可能杜绝疏漏。
(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