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杰
当今时代,文化已经成为社会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成为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性要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在此背景下,从文化的视角解读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一种必然要求。从文化角度看,生态文明实质是指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所取得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互利共赢为基本宗旨的文化形态。
一
从文化的视角理解生态文明,有必要对“文化”的本义进行梳理和厘定。在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文化最早是由“文”和“化”两部分内容构成的。所谓“文”,其原本的含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文”的含义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一是由语言文字内的象征符号进而发展成为文物典籍、教条制度;二是逐渐衍生出中国传统伦理所渗透的人性修养问题。所谓“化”,原本的意思主要是:改变、生成、造化。“文”与“化”互联共用最早出现在《易·贲卦·象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里的“文”,就是从纹理之义演化而来的。日月往来交错文饰于天,即“天文”,也就是天道自然规律。“人文”是指人伦社会规律,也就是社会成员中人与人之间纵横交织的关系。在这里,“人文”与“化成天下”紧密联系,说明当时的“文”也已内涵“以文教化”的意思。
在西方,“文化”一词源自拉丁文Cultus,原指人们在改造外部自然界,使之适应于满足食住等需要的过程中,对土地的耕耘、加工和改良,后延伸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和品德的教养。在近代,给出文化一词明确定义的是英国学者泰勒。他在《原始文化》中明确提出:“所谓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合整体。”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发展了泰勒的文化定义。他在《文化论》中进一步阐释:“文化是指那一群传统的器物,货品,技术,思想,习惯及价值而言的,这概念包容着及调节着一切社会科学。”他还指出,文化应该包括“已改造的环境和已变革的人类有机体”两个部分,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区别不大。美国文化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一书中提出了对文化概念的新认识:“文化由外层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致和传递;文化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他们在人造器物中的体现;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即历史地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它们所带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活动的决定因素。”这个定义从文化的动态性过程的角度,将文化的核心归纳为“传统的观念”,并且特别指出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尤其是它们所带来的价值”,并强调指出文化既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又是决定人类活动的要素。
从上述文化本义及其演化的脉络中,可以清晰地发现,文化渊源于人类与自然交互作用、良性互动的实践活动中:人类为了生存,需要向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而为了这种获取,人类一方面需要改造自然,同时必须认识自然,“文”与“化”最早的含义是人类对自然现象的感性体验和理解。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拓展和深化以及人类实践经验的丰富和积累,文化逐渐演化成为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价值理解和理性把握。这种价值理解和理性把握,又通过思想、观念、道德、价值观、艺术、法律和语言、文字、习惯等方式得以反映、表达和传承,并反作用于人类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的一切活动。也可以这样认为,从渊源上看,文化本义就是人类理解和解读自然、与自然进行交互作用的特有方式;是人类与自然界交互作用的产物,又是人类进一步与自然界进行交互作用的重要因素。
从文化生成的视角来解读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的萌芽孕育于人类对“文”与“化”的意识萌芽中,既表现为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敬畏、尊重和顺从,同时又表现为人类对自然的改良、改造、创造和利用,反映出人类在与自然互动关系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比如中国古代“文”与“化”的相连共用,已经蕴含“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明确界定了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和发展趋势,这对我们正确理解生态文明的本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启迪。而从西方对文化的本义和演化中,我们更可以清晰地看到,文化源于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类自身主体意识觉醒,从主体视角来审视自然界对人类的意义和价值,明确揭示了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互利共生的价值关系,这有助于我们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自然的潜力和价值,更好地改良、改造、创造和利用自然,让大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实现人类与自然界更高形态的和谐共生,这对于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理解生态文明的内涵,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当今社会对文化的理解已经上升到了哲学层面,2007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八中全会报告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概括性的系统阐述:“一般而言,大文化是指人類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总和;中文化是指其中的精神财富,小文化特指‘科教文卫中的这个‘文字,通常包括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也有人提出,文化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表层文化,也叫物质文化,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文化内涵,是在物质层面上含有的某些精神因素,如服饰文化、饮食文化等都属于这一层次;二是中层文化,也叫制度文化,是通过社会生活表现出来的,如宗教、制度、风俗、艺术等;三是深层文化,也叫哲学文化,主要从一个国家、民族的意识形态和哲学的层面体现出来。现实生活中的文化往往是三个层次彼此交叉,相互渗透,很难区分。深层文化渗透在表层和中层文化之中,表层、中层文化也映射出深层文化。”这一概括和总结,有利于我们从哲学的高度和深度来解读生态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从哲学的高度理解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应当属于“大文化”的范畴,它既包括人类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所形成和创造的精神财富;也包含人类在改造和利用自然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既包括千百年来人类遗留下来的绿水青山,也包括世世代代积累的金山银山。值得注意的是,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形象的比喻就是“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人类曾经付出过惨痛的代价。对此,习近平同志有一段精辟的概括:“人们在实践中对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这‘两座山之间关系的认识,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一味索取资源。第二个阶段是既要金山银山,但也要保住绿水青山,这时候经济发展和资源匮乏、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出来,人们意识到环境是我们生存发展之本,要留得青山在,才能有柴烧。第三个阶段是认识到绿水青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种的常青树就是摇钱树,生态优势就是经济优势,形成了一种浑然一体、和谐统一的关系,这一阶段是一种更高的境界”,这是“人和自然关系不断调整、趋向和谐的过程”。只有从这样的“大文化”视野来理解生态文明,才能彻底摆脱困扰人类已久的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长期争论的羁绊和狭隘眼界,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辅相成、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
塞缪尔·亨廷顿曾经这样说过:“文化不能空洞化,文化的内容永远是社会的;文化不能虚无化,它以一种无形的所谓软力量在不断影响社会。文化只有在经济和政治的相互作用中,只有与硬实力即经济与政治、军事实力相结合,文化这种软力量才能显示它的意义和价值。”这就是文化在实践层面应有的价值和高度。从文化视角来理解生态文明,可以这样认为,生态文明在实践形态上,绝不仅仅是狭义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作为一种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只有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相结合,贯穿、渗透并体现在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才能显示生态文明应有的高度。作为一种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只有真正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物化为人们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消费文化,固化为制度、风俗、宗教、艺术和习惯,升华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主流价值观,才能真正为大众所认同、理解和接受,才能体现出生态文明应有的价值和功能。也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走出“唯生产力论”和“GDP崇拜”的怪圈,理顺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价值关系,理顺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仅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能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社会的公平,达到社会的和谐的目标。
三
一种文化形态一旦形成,就会通过其特有的功能对社会产生反作用。对此,习近平同志作了精辟的概括:“有人将文化比作一条来自老祖宗而又流向未来的河,这是说文化的传统,通过纵向传承和横向传递,生生不息地影响和引领着人们的生存与发展;有人说文化是人类的思想、智慧、信仰、情感和生活的载体、方式和方法,这是将文化作为人们代代相传的生活方式的整体。我们说,文化为群体生活提供规范、方式与环境,文化通过传承为社会进步发挥基础作用,文化会促进或制约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具体说来,文化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价值导向、协调整合、规范秩序和继承传播,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规范、方式和环境。这种反作用具有双重效应:既可以是良性的,能够引领和推动社会发展;也可以是非良性的,阻碍并破坏社会的发展。
从“大文化”功能和作用的角度来思考生态文明建设,其着力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以价值引领为先导,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生态文明知识、观念和意识,形成生态文明的社会共识和群体价值观。生态文明作为社会意识和主流价值观,不会在人们的头脑中自发产生,而必须通过教育、训练、体验和实践,才能最后形成。更值得重視的是,生态文明作为意识形态,只有掌握群众,被群众所掌握,才能发挥价值引领的功能,转变成巨大的改造社会推动社会前进的现实的物质力量,才能成为领导者和劳动者的首要素质,转变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力量。
第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制度是文化的载体,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部分,明确提出了我国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总目标和总方向: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只有成为制度,才能发挥规范秩序的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掠夺和无序开发,制度是人类文明的自律。
第三,以横向传递为关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相互融合、良性互动。生态文明作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必然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生态文明必须与社会现实生活紧密结合,才能发挥其互补共赢的综合效应和综合功能。特别是要把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发展理念”、一种“生态文化”,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一切发展的始终,才能实现生态文明的最大价值和正面效应。
第四,以纵向传承为根基,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面向未来,建设美好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传承是生态文明发展的前提,更是进一步向前跨越的根基。面对日趋紧张的全球性资源约束和环境严重污染、生态系统的加速退化,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求全党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中华民族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样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继承和弘扬传统生态文明的优秀成果,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创新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建设美好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实现人类和自然界更高层次的和谐,这是时代赋予人类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