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骆惠宁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骆惠宁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说明。
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省委副书记王建军,省委常委骆玉林、多杰热旦、张光荣、马顺清、张建民、王晓、旦科、李松山、张西明、王予波、胡昌升出席会议。
全会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认为,“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吃透省情,把准方向,科学谋划,开拓进取,不断完善治青理政思路和举措,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奋发有为,在攻坚克难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大台阶。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确立,“中华水塔”丰沛坚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有很大改善。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全国的相对差距明显缩小。“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胜利实现,青海各族人民正满怀豪情地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勇前进。
全会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认为,今后五年我省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我们要主动适应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形势新要求,综合施策,迎难而上,推动全省经济行稳致远。“十三五”期间,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新高度,全面实施扶贫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加大对民族地区、西部地区的支持和对口援青力度,这些必将给我省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通过这些年的探索实践,我们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理念、思路、举措和机制,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完全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辟发展的新境界,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
全会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理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出这“五大发展”是关乎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贯穿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主线。同时,紧密结合青海实际,提出要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更加注重转变方式、更加注重和谐稳定、更加注重民生福祉、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夯实基层。
全会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就是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即,把握中央提出的标准与要求,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突出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弘扬党的优良作风,铸就青海精神高地。指出确定这样的总体要求,把握了发展趋势,回应了群众期待,凸显了比较优势,必将有力鼓舞全省各族人民的信心和干劲,开辟青海“十三五”发展的新天地。全会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要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六个方面新的目标要求。
全会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全面落实全国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禁止开发区严守管制原则,限制开发区严守控制原则,重点开发区严守开发原则,切实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
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全面得到加强,进一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要大力推进创新驱动战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推动创新中的作用,培育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打造发展新优势,构建发展新体制,健全人才新机制,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要注重统筹协调,提升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加强军民融合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拓展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充满生机、协同共进的发展空间。要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培育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以绿色循环低碳为主攻方向,壮大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打造绿色青海。要深化对外开放,拓展合作共赢的新空间。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扩大对外人文交流,提升对口援青水平,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要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力争部分民生工作走在前列,使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有更多获得感。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保障发展的支撑条件。立足于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能源项目,完善重要基础设施网络,优化资源能源保障,加快构建整体提升、功能配套、持续有力的要素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支撑能力。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动“十三五”规划建议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加深对本地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认识,进一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动员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奋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取得创新突破,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抓好“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落实,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会强调,《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引领青海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领导同志要先行一步,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与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全会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改革精神、法治理念和创新举措,众志成城,开拓进取,为胜利实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续写中国梦青海篇章而不懈奋斗!
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省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党员副主席,省军区政委、武警青海总队军政主官,省纪委常委,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各市州及格尔木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工)委书记;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省管企业党组(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