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纪委网站公示,记者统计发现,自十八大召开至2015年7月6日,共有113名省部级高官落马,872名厅局级及以下官员被查。据公开报道,落马官员中已有147人在法院接受审判,其中99人被判刑。在京受审的官员中,72.9%被指犯受贿罪,47.9%被指犯贪污罪。而之所以选择在京受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刑法专家洪道德表示,北京司法机关被指定审理外地省部级贪官,不仅次数多,而且历史悠久。主要原因是北京司法整体素质和水平比较好,既可以比较顺利地审结案件,还可以创造积累经验,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成功范例。
从判决结果来看,截至目前,仅广州市白云农工商公司(国企)原总经理张新华因贪腐3.4亿被判死刑。厅局级及以下官员集中获有期徒刑10年以上,占比35.4%。而相比而言,省部级官员获刑更重,17名省部级落马官员人中有6人被判无期徒刑,另5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以上,二者占比高达65%。对此,专家解释,贪腐犯罪的处罚轻重要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犯罪数额大小;二是有无认罪悔罪、积极全部退赃情节;三是贪腐行为有无造成非常严重的其他方面的损害后果。所以,职务高低不是重要因素。另外,据记者统计发现,落马官员从开始犯罪到最终案发的平均潜伏期是8.6年。
(《法制晚报》 201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