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的科员华某,手握安全员资格证书审核大权,他任职的半年期间,多次违规修改安全员数据库,帮人办理了700多本安全员资格证,最终因受贿近160万元,被南京鼓楼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20万元。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员资格证的申领和发放,都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只有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到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江苏的建筑企业众多,大部分企业的资格证都要经过省住建厅审核和发放。而手握审核大权的华某索性就以办证“捞偏”。
所谓“官不在高,有权则灵”。华某虽为科员,却能找到权钱交易的“偏门”,以审核办理安全员资格证为“杀手锏”,实现权力的“变现”,如此明目张胆着实让人震惊。小科员何以成就大腐败?值得警惕和深思。
事实上,“小官巨腐”的案例并不少见。久而久之,“小官”就会炼成“巨贪”。所以说,“早发现,早治疗”才是遏制腐败滋长的根本途径。对干部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必须做到“零容忍”,坚决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这既是惩治腐败的态度,也是对干部的保护,防微杜渐,避免“蚁贪”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荆楚网2015.7.9何浩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