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丹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字【2001】17号)文件精神,各地综合实践活动如雨后春笋般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相继设立了拓展训练、法制教育、创新实践等课程,其中法制教育有声有色,尤其引人注目。结合普法宣传,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应强化法制教育,突出特色、探索模式、形成品牌。
一、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强国的治国方针。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中小学生首先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目前看,中小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程度远远低于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场所,必须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目的是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性,而综合实践活动恰恰把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性融为一体,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素质。结合吉林省实际,几年来,各地相继建立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场所(基地校),在承担课程改革重任的同时,还承担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历史重任。在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教育。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基地校发挥综合实践基地作用,强化法治教育在整个活动中的作用,开设了法治课堂,聘请了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丁书达检察官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青少年普法讲座;基地还设立模拟法庭,由学生亲自设计、参与,把法庭引入校园,让法律走进学生的生活。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达到了普法的目的。
在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中,每个学生都要接受法制教育,养成良好的遵法、守法的习惯,摒弃不良陋习。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法制教育,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克服课堂上灌输式教学的弊端,把法制教育融入到活动中,让学生主动、愉快参与活动,自主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知晓法律就是共同遵守的原则、法律就在身边、法律能保护我们,从而让法律在学生内心深深扎根。
二、法制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法制教育不同于与课堂上的德育课教育教学,也不同于常识课中的法律知识,而是有实践、有理论,还能走向社会,理论联系实践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特点。如,禁毒教育作为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值得各地效仿。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禁毒教育观看宣传片,由缉毒警察讲解,观看实物,学生发表禁毒声明,看似和学校课堂上的法制教育课程没有太大区别,实际上取得的效果不同。由于整个实践活动是以实践为主,将动手、动脑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学生成了禁毒活动的主角,学生近距离查看毒品,然后分成小组,查阅资料,了解毒品的特性、危害,然后再总结写报告,交流感想。这样做的结果,使学生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深层次的了解,从而从思想上做到禁毒的目的。
各地综合实践活动也围绕法治教育进行了,积极开展活动。如临江市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组织小学生到临江市监狱参观,走进社会,用生动事例宣传法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通过学习《消防法》中“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等条款,很好地保护了青少年生命安全。
三、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
法律不同于其他课程,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特殊性。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要结合这些法律法规单独编写校本教材,根据课改要求将法律知识课从德育课和常识课中分出来,列入小学课程计划,使之逐步成为必修课程,并加以完善。切入点是从综合实践活动的角度入手,编写法律课校本课程,寓教于乐、寓法于活动中,让学生从小学思想品德活动、初中综合实践活动中学法、懂法、守法。
四、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主阵地,培养合格学生
综合实践实践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一个联系”,即: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密切学校同家长、社区的联系,全面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制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我们还可以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针对性地对中小学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逐步解决,并在以后的改革中不断创新机制,改进教育方法,扩大普法宣传面,加强对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
总之,加强法制教育,借此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从而更加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