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术“心结”和“试水”担当
2004年,我在《民俗语言学》(增订版)(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12月)自序中,曾经写道:“20世纪70年代末,我开始沉湎于钻研‘语言与民俗问题,并从80年代初开始发表有关‘民俗语言学著述,迄今约有二十年矣。”时光如梭,如今,又是一个十年。也就是说,我从事这个领域的研究三十多年了。可以说,我的青壮年时光,主要投身于此。
在那个增订版的自序里,我特别地写道:
如今,还有一个老问题,需要重新说明。那就是,关于这门学科的名称的“正名”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北师大钟敬文先生的一位研究生向我转达钟老的意见,“语言民俗学”才是民俗学的分支学科。老实讲,我一时颇感为难。因为,按照习惯说法,“语言民俗学”是从语言学视点和语言材料研究民俗学和民俗的;“民俗语言学”则应是从民俗学视点和民俗材料来研究语言学和语言。然而,用什么样的叫法来表示我们现实的这种双向、互动的学科呢?
我曾在1996年的一份答问录里谈到过这个事情。我强调,民俗语言学是综合运用语言学、民俗学及其他相关科学方法、材料,对语言、言语与社会习俗惯制等民间文化现象相互密切联系的形态(即民俗语言文化形态)、性质、规律、机制、源流等,进行双向、多方位考察研究,从而给予科学解释并指导应用的人文科学。所谓“双向、多方位”,包含着“互动”与“相互”的含义。当时我谈到,民俗语言学“既从民俗学视点研究语言,亦从语言方面探讨民俗学问题,重点在于两者涵化的产物——民俗语言文化。因而,民俗语言学又可称之为‘民俗语言文化学”。在此语境前提之下,显然不好按照以往业已习惯的“相互交叉式”命名方法的程式,严格区别为“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如果需要突出哪一个视点的时候,也只能用特定的语境加以限定。
现在,重温这些,意在借以说明一个事情和引出一个话题。
要说明的一个事情,是几十年来始终从事“语言与民俗”以及“民俗语言学与语言民俗学”的双向研究,未肯偏废。只不过,先行以构建“民俗语言学”理论框架为主,同时也在进行“语言民俗”和“语言民俗学”的研究与积累。这是由于研究对象和学科领域的密切关联,甚至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面积交叉乃至重合的缘故,是两个领域“先天性”共生的“血缘关系”所决定的。
要引出的一个话题,就是接续“民俗语言学”研究,或说伴随其研究的另一个学术命题,梳理、总结“语言民俗学”的研究心得,积累并撰写一部《语言民俗学概要》形式的概论性学术专著,这始终是我学术研究历程中的一个学术“心结”。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曾先后几次面聆钟敬文、杨堃、杨得志和马学良等几位德高望重的学界泰斗关于语言与民俗问题的耳提面命式教诲,直接领受到老一代民俗学家对此领域研究的关切和学术期待。特别是马学良教授,还特意约我到其书房长谈一次。如今,几位老人家已经先后谢世。这些年每忆及此,感慨良多,尤增迫切感。如此这般,怎能不结下这个沉重的学术“心结”呢?
所在时下正是北方寒冬,犹记当年当“知青”插队小山村的一个风雪寒夜,录古诗习字时吟至陆游《书愤》诗末二句“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之际,随手凑了几句打油诗:“锦绣年华需努力,莫教光阴空白流。壮心随年增更切,青春一日如三秋。”随着时间流转,再有几个月,本人即已“六六大顺”之秩矣。似乎自视心高,但余生还有那么多事要做,心愿自是“随年增更切”。
前面谈过,这是本人的一个学术“心结”。其实,我也意识到,作为涉此学术领域较早、积累较多者,亦是一份未竟的学术责任和担当。恰如佛缘俗语所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看来,为抛砖引玉,也只好权充如此“舍生取义”的志愿者。“石楼试水宜频啜,金谷看花莫漫煎。”(王安石:《寄茶与平甫》)鉴于此,且“奋不顾身”,先行“试水”。于是,便引出了本书的问世。
老一代民俗学家的学术期待
应该说,构建“语言民俗学”,深化语言民俗学研究,是老一代民俗学家关切和期待很久的一个学术命题。
在此,且回顾、重温一下钟敬文先生的一些论述。如果选辑钟敬文先生有关语言与民俗命题的论述,可以编出很大的篇幅来。于此,且选一些片段。
可以说,早在构建民俗学理论框架之初,钟敬文先生就已经关注到“语言民俗学”这个命题。例如,在1991年以“民俗学发凡”为题的学术演讲中所谈四个问题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语言学方面”,随后谈民俗学分支学科时,明确开列有“语言民俗学”(钟敬文:《民俗学发凡》,《钟敬文民俗学论集》,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4页、第8页)。后来,在其主编的《民俗学概论》第十一章“民间语言”中还谈道:“为了民间语言考究其他民俗,同时又从其他民俗考察民间语言,就需要建立一门语言学和民俗学相互交叉的边缘学科——语言民俗学。”(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07页)钟老提出了语言与民俗的几个论点:语言单位概括指称民俗事象、具体陈述民俗事象、旁涉夹带民俗事象和折光反射民俗事象,因而,“民间语言不仅自身就是一种民俗,而且它还记载和传承着其他民俗事象”(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04页)。
在其为博士研究生黄涛的学位论文《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所撰序言中,钟老比较集中地讨论了语言民俗学问题。
语言是人们联系共同的生产活动、生活事务和表达个人的思维、感受的必需手段。在人们的集体活动中,没有语言这种文化因素是不可想象的。语言本身既是人类社会一种重要文化因素,又是别的许多文化因素的载体。所谓“口承文化”,它包括人类的各种口头文学以及用口头语言表达和传承的各种人生经验和知识。近代学者把语言作为构成民族概念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完全有道理的。世界上一些国家如美国、日本的某些民俗学者,往往十分重视对口头语言民俗的研究。我国自“五四”民俗学运动兴起之后,也在口承语言民俗的领域,做过一些调查和探索,尽管成绩不太显著,但在“五四”时期,对口头语言问题非常重视,在这方面开展的活动与研究曾有着特殊的作用和重大的影响。(钟敬文:《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序言》,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我对语言民俗的较深厚的兴趣,也与五四运动对语言问题的特别关注有关。(钟敬文:《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序言》,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我对语言民俗的基本观点,如语言既是民俗的一种载体,它本身也是一种民俗现象,不能将语言与民俗分开来或并列起来讲,要用一般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去考察语言现象,等等。(钟敬文:《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序言》,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建国以后的二三十年内,由于政府的文化政策的关系,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的位置是不被承认的,只有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的研究比较受重视,其他绝大部分民俗学门类的研究陷于停顿状态,语言民俗的研究基本没有涉及。“文革”结束后,民俗学研究逐渐恢复以至兴盛,语言民俗的研究也有一些成果。但这些研究是比较零散的,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语言民俗学作为民俗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没有建立起来,它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基本理论问题还不明确,也还没有学科意识。与民俗学的其他门类相比,特别是相对于语言民俗在民俗文化整体中所占的位置而言,这些研究是很不够的。成绩显著的是谚语的搜集与整理工作。规模宏大的“三套集成”工程中有一套是《中国民间谚语集成》,现正陆续出版。但这主要是资料搜集上的成绩。(钟敬文:《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序言》,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如是者无不体现了钟敬文先生对语言民俗学的深入思考与探索,为后来者构建语言民俗学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教益。钟敬文先生这些关于语言民俗学的思考与探索,虽然比较零散,却是语言民俗学史上极为重要的学术轨迹,是中国民俗学史不可忽略的一个环节。
试水《语言民俗学概要》
作为国内首部以语言民俗学视角“立意于研究民间语言现象的一般规律”(黄涛:《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的学术专著《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黄涛将“语言民俗研究的对象,即民间语言现象,界定为民众的生活文化和文化活动现象”(黄涛:《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将语言民俗看作一种复合性的文化现象,它包括三个层面:语言形式、语言行为和与之关联的民众精神状态。语言民俗研究就是这三个层面的整体研究”(黄涛:《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作为学位论文的指导思想或者说研究宗旨。黄涛在语言民众研究上所做的成功尝试,颇值得构建“语言民俗学”学科借鉴。
钟敬文先生在为黄涛的学位论文《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所撰序言中谈道:
近十几年,民间语言的研究开始受到学界的重视,并出现了一些论著,大体看来其成果也是引人注目的。这是一个好现象。但是这些研究的主要部分立足于语言学与民俗学的交叉位置,立意于建立一门交叉学科,其研究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俗学专业研究(关键是没有把语言现象作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来研究)。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到语言民俗学的研究有必要尽快开展起来。这也是对五四新文化运动重视民众口头语言的学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钟敬文:《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序言》,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个中,钟敬文先生再次表述了对构建“语言民俗学”学科的期待与关切,也特别强调了“把语言现象作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来研究”这一“理论视角和方法”至为关键。
基于钟敬文先生所说的“把语言现象作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来研究”,“民俗语言”自当属于语言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了。但在具体研究中概念的界定和表述上,往往不尽相同。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民间语言》时说,“民间语言”是指“广大民众用来表达思想并承载民间文化的口头习惯用语,其主要部分是民众集体传承的俗话套语”。《民俗语言学》(增订版)所说的“民俗语言”,是指“经约定俗成,获得广泛认知、民用的涵化有民俗要素的语言材料”,“民俗语言的主体由俗语与民俗语汇两大语类构成”;“无论语言学界还是民俗学、民间文学界,关于俗语概念的界定始终未取得共识。至于海外学术界的说法,往往又同国内相参差,则是由于语言文化背景的差异所致。就汉语民俗语言的俗语性质、特征而言,它是指包括口语性成语、谚语、格言、歇后语、惯用语、俚语等品类在内的定型化或趋于定型化的简练习用语和短语”。[曲彦斌:《民俗语言学》(增订版),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12月版,第11页]那么,“民间语言”与“民俗语言”两个概念之间有何异同?由于研究视角、研究对象本位之别,“民俗语言学”与“语言民俗学”还有许多有待解决和回答的问题。
有鉴于此,本书仅仅是选择一部分两者交叉和大面积重合的问题与文本,试图采用钟敬文先生说的“把语言现象作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来研究”,初步构建一个粗略的“语言民俗学”框架。例如,第一章“导论:语言民俗学原理”部分,主要研究探讨语言与民俗:语言民俗学的基础概念,关于语言与民俗调查研究,语言民俗学的学术渊源,语言与民俗的相互关联,涵化运动及其结果,民俗语言学与语言民俗学,社会言语生活的雅与俗以及语言民俗学是什么等问题。第二章“民俗语汇:语言民俗学的重要文本”,主要探讨语言民俗学与民俗语汇研究、中国民俗语汇研究的现状与前瞻等内容。第三章为“社会生活中的言语习俗说略”。第四章为“语言民俗与社会记忆:民俗语言化石和民俗语源”。第五章为“民间隐语行话:别有洞天的语言民俗”。第六章为“市井语言习俗例说”。第七章为“方言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保护”。第八章为“历代民俗语言珍稀典籍专书民俗语汇研究例选”。总之,我们试图以此视角、框架和内容,体现“语言民俗学”的基本学术思想。
鉴于“语言与民俗”以及“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的研究一向交替或相间进行,以及有些论述的共同性、一致性和密切的关联性,为统一有关表述起见,本书多处引述《民俗语言学》(增订本)相关论述,同时亦为避免行文中注释的繁杂混乱,需要保留引述原文中必要的注释,则不另对此作专门的注释。当然,这也属于以往本领域研究过程中的一种既往“痕迹”。这一点,也是两个命题之间交融性、复合性的一种体现和必然。
本书作者均为从读研究生起就多年专事或兼事“语言与民俗”双重领域研究的学者。王立坤、于琴等各自承担的部分均于相应部分的页下做了署名标注,其余未标注的部分,由本人撰写,全书由副主编董丽娟负责通稿,以此显示大家各自的主要担当,于此不另说明。真诚地感谢各位多年与我的热诚合作。
可以说,本书还是个“急就章”,一是自愧很难一下子做到非常全面和完美;二是虽说积累时间不短了,但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写出一部尽如人意的学术专著是不可能的。因此,本书还只能是个“概要”性的初稿,且先做个“靶子”式的“奠基石”,有待方家指教,在广泛汲取教益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修订完善。在此,先谢了!同时,更期盼能够具有抛砖引玉之功效,余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