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裕平
The natural properties and purposes of official kiln porcelain of the Ming Dynasty do not exactly match so that the term“official porcelain kiln of the Ming Dynasty” has multiple meanings which refers to different objects under different usage conditions. The classification of official kiln porcelain of the Ming Dynasty is an important prerequisite for recogniz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nd operation of official kiln porcelain of the Ming Dynasty.
明代社会农业经济充分发育而造成的王权政治高度完善,使瓷业生产纳入了封建体制运行的轨道,官窑瓷从一般陶瓷器中分离出来,成为这种政治经济系统的产物。
在封建体制下,物品的自然属性被赋予政治的色彩,成为社会等级阶梯的象征,官窑瓷的分类正应该放在这一前提下考虑。明代官窑瓷的自然属性和用途性质之间并非完全一一对应,使“明代官窑瓷”一词具有多义性,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所指对象不同。对明代官窑瓷进行分类,是认识明代官窑建制及其运行的重要前提。
明代官窑瓷按不同划分标准有几种分类方法,如从使用性质看,可分为御用瓷即皇室用瓷、礼用瓷即祭祀礼仪用瓷和官用瓷即政府机构用瓷三部分。在御用瓷和官用瓷中又派生出赏赉瓷。
明代官窑御用瓷
御用瓷是皇室用瓷,具体说是宫廷中皇帝及其家族的用瓷。明代皇宫中宦官和宫女等所用的器物显然不包括在御用瓷之内。
烧制瓷器在明代被视为大事,御用瓷都由皇帝下旨并经内府去监烧。《明实录》中见“敕内官赍样”,“钦颁瓷器式样”并“禁江西瓷器窑场烧造官样青花白地瓷器于各地货卖及馈送官员之家”的记录,证明了御用瓷和民间用瓷甚至官用瓷的严格区别。
二十世纪初北京曾出土肩部有青花楷书“内府”字样的梅瓶(一九三○年左右流入日本)属典型的内廷御瓷。尚膳监是御用瓷烧造、监制、保管的执行机构。明代的尚膳监是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掌管御膳、宫内食用并筵宴诸事。
尚膳监负责御用瓷的烧造,“宣德八年尚膳监题准,烧造龙凤瓷器,差本部官一员,关出该监式样,经饶州烧造各式瓷器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大明会典》)
尚膳监负责御用瓷的验收、保管,“凡江西烧造全黄并青绿双龙凤等瓷器,送尚膳监供应。”(《大明会典》)值得注意的是,在接下来的文字中,其他品种瓷器则送光禄寺使用,将御用瓷和其他官窑瓷严格区分开来。
明代对御用瓷控制非常严格,宣德二年太监张善到景德镇监烧瓷器,除贪黩酷虐外,还因将“所烧御用瓷多以分馈同列”,事发后被斩首。近年来对景德镇明御厂遗址进行发掘,出土残瓷多能拼合成完器,但都见缺陷,说明是因烧坏而打碎掩埋的。
御用瓷的解运和一般官用瓷不同,据明嘉靖《江西大志》记录,“凡钦限瓷器陆运,”而一般的部限瓷器则是船运至京。
二、明代官窑礼用瓷
明代朝延的祭祀礼仪用瓷即礼用瓷,其性质是国家的典礼仪式用器,和皇室使用的御用瓷不同。
明代的礼用瓷被高度重视,由皇帝亲自过问。洪武二年确定“祭器皆用瓷”。洪武九年又进而规定了礼用瓷的釉色和造型:
“洪武九年定,四郊各陵瓷器,圜丘青色,方丘黄色,日坛赤色,月坛白色,行江西饶州府,如式烧造解。”(《大明会典》)
明代礼用瓷的釉色均为蓝、黄、红、白等单色釉瓷,造型都是模仿古代青铜礼器,“其式仿古之……”(《明太祖实录》)
礼用瓷由皇帝下旨,最初由工部负责烧造:
“洪熙元年九月已酉。命行在工部江西饶州造奉先殿太祖皇帝几筵白瓷祭器。”(《明宣宗实录》)
稍后,礼用瓷又交给内府监造“宣宗始遗中官张善之往饶州造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祭器。”(《明史》)
礼用瓷先由内承运库保管,需要时再到内承运库领取使用:“白瓷尊、爵、盘、碗,内承运库取用”。(《大明会典》)
内承运库是内府库名,洪武二十八年置,设掌印太监一名,分里库、外库。里库设于宫内,称内东裕库、宝藏库。外库设于宫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北京四中的明代库房遗址发现洪武朝官窑青花和釉里红残瓷,遗址位于紫禁城西北,明代承运库即在此,因在宫外,属外库。
礼用瓷的主要使用和保管机构是太常寺:“洪武十七年,饶州府解到烧完长陵等陵白瓷盘、爵共一千五百十件,附余一百五十件,太常寺收贮。”(《大明会典》)
太常寺初称太常司,是隶属于礼部的官署,建立于1367年,管理祭祀礼乐等事,明洪武二十四年,各祭祠皆隶此司,洪武三十年改太常寺,永乐以后分置南北太常寺。
礼用瓷严禁民间烧造:
“正统十二年十二月甲戌,禁江西饶州府私自烧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等瓷器。”(《明英宗实录》)违者都判极刑。这里所禁除御用瓷外还有礼用瓷。
礼用瓷在品种上和御用瓷有别,但其工艺上与之相同,属明官窑瓷中的精华。按其性质来说不同于一般政府机构用瓷,事关国家礼仪,由皇帝亲自过问,属钦限瓷器范围。
三、明代官窑官用瓷
明代政府机构所用瓷器简称官用瓷,是明代官窑瓷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数量最多的一部分。明代政府机构对陶瓷器的需求量巨大,明代早期除江西外,浙江、河南等地也烧制官用瓷。景德镇明代窑址出土过具洪武瓷特征的“局用”刻划暗铭白釉碗残底,提供了官用瓷的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