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最高检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各級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而今年7月至2017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领域作为党和国家始终高度关注的领域,应该说一直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关注。但是,当下发生在涉农扶贫领域的腐败却十分触目惊心。农民作为弱势群众,国家拨付的这些资金往往是用于解决群众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吃、穿、住、治病,以及恢复生产等等,被称为老百姓的“保命钱”“救命钱”。然而,即使是这么重要的款项,部分党员干部依然能够狠下心来予以私吞,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发指的行为!
尤其是,当前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并呈现“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的新特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加应该高度警惕,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比同类型的案件的处罚的力度更大,起到震慑作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荆楚网2015.7.23陈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