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分重视性生活次数与频率。男人之間有一种舆论,似乎性生活次数越多,这个男人就越合格,越有阳刚之气;他的妻子也就越满意、越幸福。其实大多数妻子并不是这样认为,感情交流与性生活相比,根据专家对31个大中城市1279对夫妻的调查,78%的妻子更重视前者,而不是后者。单纯的性生活次数与性生活质量(妻子能从中获得多少性高潮)相比,85%的妻子更希望获得高质量,而不是大数量。
二、过分强调性技巧的作用。在特定夫妻的特定情况下,极其适当的性技巧会产生有益的作用。但我们也一定不能忘记,性技巧必须有4个最根本的前提条件:首先,夫妻双方都必须绝对自愿、真正需要。其次,夫妻感情必须相当好。第三,双方性知识和性态度的水平必须非常一致。第四,所用性技巧必须是经过严格的科学检验并在临床医学中证明了其适用范围的。
尤其重要的是,性技巧本身既不能制造出爱情和关切之情,也难以充分地沟通与交流。在我国,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妻子既不需求也不欣赏丈夫的性技巧。她们尤其反感丈夫把自己当成某种“工具”或“舞台”,让男人在那里一味地“使用”或“表演”。这种情况下,夫妻只会日益隔膜、冷漠乃至冲突。
三、过分狭隘地理解性生活。性生活是表达爱情的载体,它必须包括事先的心理准备阶段,而且最终结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准备阶段是否恰当,是否充分。有些丈夫把自己的生理过程看作第一位的、不可调整的,结果常常过于急切、粗暴和简单,忽视了伴侣情绪准备的过程。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