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中央“瘦身令”的高压下,仍挡不住少数机构“超重”,一些副职、虚职更成为超配的重灾区。限制副职,就提副秘书长、助理;领导职位满编,就拿巡视员、调研员“顶上”……在干部配备上,一些地方与部门却极富“想象力与创造力”,令人惊讶。
全国超配4万副处级以上干部
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明确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纪律要求。一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超配干部有多严重?中央巡视组“晒”出的巡视问题账单以及各巡视点的巡视整改报告,披露了“详情”。
此前四轮中央巡视,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巡视问题账单和巡视整改报告显示,19个省区市被中央巡视组指出超配干部问题:江西、重庆、甘肃、宁夏、海南、北京、山东、湖南、辽宁、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青海、河北、陕西、黑龙江、四川、江苏。此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被指出了相同问题。
哪些职位“集纳”超配干部
媒体梳理发现,在中组部的“瘦身令”之下,去年,至少10余省市整治超配干部时,“刀口”落在了超配的副秘书长身上。
以山东为例,去年9月26日,山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23条人事任免信息,其中就包括四名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的免职信息;去年12月12日,北京组工网公布了65名市管干部的任免信息,其中也有四名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去职。
被中央巡视组点名通报“超配干部”的吉林、安徽,也采取了相同的裁撤副秘书长举措:去年上半年,吉林在省和市(州)层面上至少减掉了23名副秘书长;安徽芜湖在去年3月,集体调任了5名政府副秘书长,蚌埠市也在相同时间,调整了6名政府副秘书长。
此外,浙江、青海以及银川市、杭州市、广州市也在去年调整了政府副秘书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各地整治超配干部时之所以向副秘书长“开刀”,源于“副秘书长”超配已成一种普遍现象。虽然早在2009年,中编办就印发文件提出要求: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按不超过其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来掌握。
但实践中,由于各级政府对副秘书长的职数设置有“自主权”,所以副秘书长岗位就成了超配干部的“弹性空间”,有的地区将副秘书长岗位用于“奖励”提拔、福利照顾,安排那些多年未获升迁的干部,甚至出现了多名副秘书长“辅助”一名副职的现象。竹立家强调,副秘书长超配也与副职干部数量过多有关,比如此前被曝光的“一个县级市配十多名副市长”。
2013年11月,媒体曾盘点全国2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250个地级市的副市长数量。结果显示,250个地级市共有1750个副市长(不含挂职副市长),平均每个地级市配置有7名副市长。其中,共有219个地级市配置有6-8名副市长。
部分地区要求官员“自愿免职”
超配干部如何“消化”?各地“晒”出的去年专项整治“报告”显示,对于超配干部,一般采取取消兼职、调岗、免职等方式“消化”。
例如山东去年9月一天之内免掉的四名省政府副秘书长中,3人身兼数职,即除了省政府副秘书长之外,还兼任其他职务。如于毅,自2008年3月起担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同时兼任山东省驻京办主任。免掉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后,三人此前担任的其他职务仍然保留,以于毅为例,仍担任山东省驻京办主任。另一人冯瑞免掉省政府副秘书长之后,调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北京也如此。去年12月12日公布免职的4名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中,2人因为年龄原因被免职;另两人则身兼其他职务,如周立云,担任北京市副秘书长时兼任北京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目前已调任北京市委研究室主任。
湖南湘潭采用的是“末位免职法”,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干部予以诫勉,连续两年末位的予以免职,通过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腾出的职数用于消化超配干部。湘潭市委组织部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7人被诫勉,4人被免职。但也有地区要求官员“自愿免职”,郑州市中牟县就被曝采取了这一措施。据南方周末报道,2014年6月,中央巡视组到中牟调查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当时统计的数据是超职数配备干部有280多名。为了完成2016年年底前“消化”所有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该县县委组织部要求接近50周岁的干部递交书面材料,申请“自愿免去现职”,申请免去现职后,可保留职级待遇。
需为“超配”戴上“紧箍咒”
在短短一年时间里,有关部门能交出如此富有含金量的成绩单实属不易。当然,“仍然有过半的工程量需消化”,亦折射出“治超”任重道远,并非能“毕其功于一役”。
虽然国家层面分别于2007年、2009年进行过两次专项清理,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配备“越减越肥”的怪象却仍然存在。超职数干部频频闯过“三定”,即便在中央“瘦身令”的高压下,仍挡不住少数机构“超重”,一些副职、虚职更成为超配的重灾区。限制副职,就提副秘书长、助理;领导职位满编,就拿巡视员、调研员“顶上”……在干部配备上,一些地方与部门却极富“想象力与创造力”,令人惊讶。
其实,只要透过“超配”表象稍加分析,便不难窥见其积重难返的原因。首先,从思想层面上讲,干部超配,表面看是机构设置臃肿带来的结果,实质是“戴帽挂号”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在一些地方,“换一届领导提一茬干部”、机构撤销合并但干部不减,很容易造成大批冗官,其根本原因是已提拔的干部眷恋官位,“请神容易送神难”。其次,从制度层面上讲,各级政府干部职数并无硬性规定,灵活有余而刚性不足。职位配置的多少,地方领导干部拥有话语权,由此造成职位“若干人”易演变成“无上限”。再次,从问责层面上讲,“超配”背后,缺乏相应的问责机制,必然无法警醒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事实证明,医治“超配”顽疾,破解“割韭菜式”的“治超”困局,除依靠打“运动战”、“突击战”外,还必须进一步找准“病因”、看清“病灶”、深查“病根”,从制度层面优化行政伦理和官场生态。为此,除了消除官本位思想,建立起“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以及更加严厉的问责制度外,更为关键的是,还必须形成刚性的制度约束机制,比如,不妨以立法的形式对领导干部在各层级的“岗位清单”、“编制清单”做出可操作的刚性规定,将“编制橡皮泥”关进“法制的笼子”。如此,方能從根本上遏制一些地方干部职数“膨胀冲动”,为“超配”戴上“紧箍咒”。(《长沙晚报》2015.1.7屈金轶/文;新华社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