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利明
2011年全国“两会”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明确了国防建设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国防科技工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国防科技工业要“以国家战略为先导,以强军为首要责任”,“更好地担负起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光荣职责。”他强调“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并希望“牢记国防建设核心使命”。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坚守“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原则,明确战略定位,牢记“首要责任”,勇担“核心使命”,心无旁骛,全力以赴,充分发挥自身的经济、技术、人才优势,根据十二五《纲要》提出的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规划要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努力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在“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防科技工业战线以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向人民提交了答卷。
强国必须强国防,强军必须强军工。十二五期间,国防科技工业把提供先进精良的武器装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推进装备创新发展,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提出武器装备建设要实现“体系化、信息化、实战化和国产化”,作出“加快推进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的决定”,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较快提升,研制周期明显缩短,质量与可靠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一批重大前沿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月球探测、载人航天、高分辨率对地观测体系等重大工程成就世人瞩目。
国防科技工业基础显著增强,武器装备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取得重大进展,一批重点武器装备交付部队;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模式基本实现了向任务能力结合型的转变,设计开发、总装集成、核心制造、共性基础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推出99 A型坦克,红旗、长剑系列导弹,东风5 B核导弹、空警200 H预警机、歼15舰载机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防科研成果。
军工核心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军工批生产能力建设投入加大,武器装备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军工经济年均增长超过10%;实现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升级换代,满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求;武器装备供给保障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军民转换和平战转换能力、市场竞争能力、高素质人才成长和创造能力均有较大提高,实现了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主要奋斗目标。
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事电子工业以及军品配套领域协调发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取得重要成果,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现跨越。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计划全面完成,后续项目加速推进,一批新装备完成定型并装备部队,全面完成纪念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保障任务。
2011年12月党中央明确提出,科技事业必须坚持服务经济、服务民生、走融合发展之路,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对国防科技工业继续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全行业围绕服务经济和服务民生展开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军民融合科技领域涌现城一大批成果:自主研发“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激光陀螺、“高分二号”卫星、北斗导航定位系统跻身世界前列。中核集团的“华龙一号”示范工程,使我国成为继美、法、俄等国之后又一个拥有独立自主的三代核电技术国家,迈入世界先进核电技术国家阵营。此外,可实现高分辨率影像的采集无人机、多用途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中国航空工业取得近百项重大科研成果,跻身于系列化、信息化、体系化发展航空装备的国家行列。民机新舟MA系列飞机累计获得近200架订单,出口14个国家,C919飞机的研制成功,开创了国产大型飞机的新纪元,已接到国内外共517架的订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造船完工量位居世界前列,新接订单逆势提升。五年来造船完工、载重吨和手持订单量均居国际首位。中船重工2011年被《财富》杂志列入年度500强企业名单, 使入选的中国军工集团递增至5家。
传统的兵器行业借助技术和管理创新,实现结构转型升级、发展质量大幅提升。通过打造军民融合产业平台、发展军民融合产业群为抓手,积极推进重型车辆与工程机械、石油化工与精细化工、光电信息与核心器件、新能源新材料、海外石油与贵金属矿产资源等重大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和建设,为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资源安全构筑了国家级产业平台。军工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总收入逐年增长,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和减排主要目标提前完成,全面实现了规划目标。军工行业一批重大科技工程的成功实施,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防科工局把抓住战略契机、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顶层设计,梳理改革要点,结合国防科技工业的特点、发展规律,确立了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国家战略为先导,以强军为第一责任,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创新、激发活力,着力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着力强化军工核心能力,着力提升自主可控水平,着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着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更好地担负起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国家科技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
2014年,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启动一批看得准的重大改革举措,“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建立和完善适应武器装备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激发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改革的主要任务:坚持以军为本,按要求、按质量完成新一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加紧新型作战装备的研制,提高原材料等的国产化率,提高核心技术和关键基础产品自主保障水平。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全力解决跨地区、跨行业、跨集团、跨部门的重大问题,确保军品研制生产质量和进度。
结合新一轮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下力气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军工投资体制改革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瞄准重点型号研制生产的瓶颈问题和未来装备发展需要,提高能力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高度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军地协调,实现军民资源开放共享;放宽市场准入,充分吸纳优势民营企业和优质社会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军工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同时拓展服务内涵,强化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涉军企事业单位服务的意识,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公平竞争,加强了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五”期间,先后与法国、英国、土库曼斯坦、新加坡、南非、韩国、印度尼西亚、意大利等签署了多项民用核工业合作协议, 通过双边合作渠道,支持中国企业为国外设计建造核电厂和实验性研究堆,向多个发展中国家出口微型中子源反应堆。其中为巴基斯坦成功地建造了2台30万千瓦压水堆机组,投产后安全指标和运营业绩良好,受到了巴方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好评。
积极推进企业参与空间领域的国际商业活动。实现尼日利亚通信卫星、委内瑞拉通信卫星、巴基斯坦通信卫星的整星出口和在轨交付。为印度尼西亚和欧洲通信卫星公司的卫星提供商业发射服务。与玻利维亚、老挝、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签订商业发射及地面系统出口合同。中航工业集团西飞、中航国际2014年4月与尼泊尔航空公司共同签署了首架“新舟”60飞机交接证书,开启中国与南亚国家在民用航空领域的合作的新纪元。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航空电子有限公司不断创新研发模式和商业模式,与多家国际知名航空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打造机载航空电子、通用飞机与无人机系统、空中交通管理、维修保障和训练模拟五大产业,面向全球飞机制造厂商供货,有力地带动了国内相关技术领域跨越式提升。
推进改革发展必须有法律保障,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全面完整的法律体系。为构建国防科技工业法律体系,国防科工局成立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法律体系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国防科工局推进法治军工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立法专家库,规范了立法程序,并切实把立法重大问题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相关专门科研力量,分专题进行系统深入研究,适时组织联合攻关,为立法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我国相关领域法律缺失的现实,国防科技工业局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国务院等上级机关的支持,加快《原子能法》《航天法》立法进程,推动《国防工业法》立法;推进《核安保条例》《军工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国防科技工业对外资开放管理办法》等列入国家立法规划计划。
目前《原子能法》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国安委和国务院的三大立法计划,8万余字的立法基础材料已于今年5月正式报送法制办,并得到其高度肯定。中央国安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大力支持的《航天法》,已被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家安全立法规划(2014—2020年)》,并成立了推动航天法论证起草领导小组,组建了航天法编制专家组,同时开展航天法立法研究并形成航天法条文释义初稿和国际空间法及主要国家航天立法研究专题报告。
着眼长远与满足急需相结合,以现有法律体系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立法为重点,加快完善国防科技工业法律体系,推动法治军工建设,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提供法制保障。其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以国防科技工业顶层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颁布为标志,基本形成系统、完备、有效的中国特色国防科技工业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