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舒小铃
织密网购的法网
文/本刊记者 舒小铃
淘宝网与国家工商总局的“论战”在经历了6个回合的“交手”后,最终以“握手言和”结尾。“架”虽然吵完了,但包括引发此次争议的售假等问题,却暴露出我国现行法律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的大片空白。
填补这片空白的电商立法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相应的立法程序已经启动,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法律草案有望下半年完成。但这部法律最终会包括哪些内容,形成后作用如何,尚需拭目以待。
前不久,成都市民小丽花了200元在淘宝网上买了一件毛衣。因为外出旅游,小丽就把这事给忘了。回来核对淘宝账单时,小丽才发现买毛衣的200元已付给卖家,但自己却一直没收到货。着急的小丽赶紧找到快递公司、卖家和网站客服。快递公司确认是卖家没发货,卖家却百般耍赖就是不退钱,客服说不管有没有签收,系统会根据时间,自动确认收货打钱给卖家,过了15天售后申请期,他们就不管。反复折腾下来,小丽只有“干瞪眼”,自认倒霉。
其实,在全民网购的时代,小丽的遭遇再普通不过了,对于同样热衷网购的你、我、他来说,类似的情况又何尝没有碰到过呢?
延续前几年发展迅猛的势头,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继续快速增长。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年初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尽管近年来的数字都很好看,但这样的爆发式发展却被标上“野蛮成长”的标签,其中的违法行为不断凸显。难以禁止的假货、屡次上演的电商价格战、网络欺诈、虚假促销、售后服务不当、个人信息被泄露等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电商领域的纠纷和侵权不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在2013—2014年,离职空姐海外代购走私案、廖女士诉天猫卖家“假一赔万”案、当当网销售不达标保健品案、亚马逊中国“删除订单案”、“太平洋直购网”网络传销案、知名电商售卖假酒“赖茅”案、完美诉窝窝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索赔案等,都成为电子商务法律案例中的典型。
这些案例虽然引起强烈关注,但是从数量上看,被立案、判决的案例只是电子商务法律纠纷中的“冰山一角”,更多的往往停留在投诉阶段。多个渠道近年来收到的网购投诉数量都在急剧攀升,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工商机关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7倍,涉及争议金额3165万元。全国消协组织去年受理的网购投诉近两万件,平均每天发生50件。
和实体购物比较,网络购物普遍具有跨地域、虚拟、小额交易的特点,因此尽管投诉量大,但由于没有形成系统的法规条款,能得到解决的并不多。当一些新情况出现时,不管是网上交易条款还是现行法律,难免只能模糊应对。
新近的案例如陆勇案。2015年初,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公诉并遭逮捕的陆勇一案有了新结果。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法院在当天就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两天后,也就是1月29日,陆勇获准取保候审,免于强制羁押。
对于是根据什么撤回起诉的,当地检察院给出的理由是:法律和司法解释发生变化。无论对律师还是普通民众来说,这个理由都显得简单而模糊。
不仅仅是撤诉理由让人看不懂,当初陆勇被起诉的案由——销售假药罪,也颇具争议。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陆勇的行为到底是代购还是销售,以及此种抗癌药到底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假药,都找不到明确的解释依据。
如果说陆勇一案尚且仅与特定人群的利益相关,那么与电商平台如影随形的假货问题,则显得更普遍。在这个问题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单纯用这个规定来解决电商平台假货问题,明显力不从心。电商平台上最典型普遍的假货,是以俗称“三无产品”假冒品牌正货,完全按品牌正货1:1打造,追求质量与设计上与正品无异,消费者亦知悉其非正品。虽然很可能不涉及伪劣与欺骗但同样侵犯了知识产权,是否属假货之列?另外,代购的产品为国外专柜正品,并非通过正规渠道进口,严格意义上来讲并非国内品牌授权的正品,又会否被列为假货?种种情况在法律上仍处于灰色地带,亟待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
为规范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早在2004年,我国就出台了《电子签名法》,这是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善,《电子签名法》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在此后几年里,我国相继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现有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62部,电子商务立法有一定的基础。但与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实践相比,对于网购交易的法律并不成熟且没有形成严密的体系,法律法规较为杂乱且效力等级较低。
因此,尽快制定一部赶得上时代发展的电子商务法,实现对电子商务的促进、保护和发展,成为各方的呼声。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换届伊始,全国人大便将电子商务立法列入届内的立法计划。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电商法律空白有望加速填补。
此后,立法工作进展加速。目前,立法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机构将力争在2015年3月前后形成立法大纲。
责任编辑:王佳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