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志彭
(华东政法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1620)
网络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和经济形态,正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网络游戏、网络视频、数字出版等产业的典型代表在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尽管在学术研究领域形成了较多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研究成果,但是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现有研究以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性分析、总结性研究为主,但是对诸如发展指数的专题性研究缺乏;二是现有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理论分析的定性研究为主,以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统计数据为基础的定量分析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将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2000~2011年的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网络文化产业指数演化实证研究,探究网络文化产业动态演化的总体趋势和内在规律,总结和反思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网络文化产业是以互联网为支撑,以数字化为核心,专业从事文化内容生产、流通和提供网络文化内容服务活动的产业集合。网络文化产业是网络技术与现实文化的“联姻”,建构于网络产业基础之上。因此,对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衡量需要以互联网络发展状况为基础,构建能切实反应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体系。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自1997年开始,每半年公布一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对互联网发展水平的测量通过互联网基础资源、网民规模与结构特征以及网民互联网应用状况三大方面,选取了11个具体指标建立一套综合反应互联网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因此,本文在充分借鉴互联网产业发展水平指标框架的基础上构建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体系,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体系由三大一级指标,即产业基础、产业规模、产业吸引力,以及网民总量、网络经济规模、在线浏览新闻意愿等12个具体指标构成。
图1 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三维体系
(1)产业基础指标。产业的发展需要基础资源的支撑,产业基础显示出产业的稳定性。网络文化产业用户规模大、网民网上时间长,这是确保网络文化产业持续发展与繁荣的基础,具体细化指标为“网民总量”、“互联网普及率”、“平均每周上网时长”、“宽带用户规模”等四个具体指标进行考察,网民总量、上网时间体现的是网络文化产业的市场需求;互联网普及率和宽带用户规模体现的是网络文化产业被消费的可能性,网络的普及能促使上网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所需,宽带的应用提供了高速网络连接,便利了产生更多网络文化产业消费。
(2)产业规模指标。这一指标反应的是产业的成熟程度,主要涉及网络文化产业各个行业的产值,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把互联网应用分为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音乐、网络新闻、网络视频、网络游戏、微博、社交网站、网络文学、网络购物等多个方面,网络文化产业规模指标可细化为“网络经济规模”、“网络游戏规模”、“网络视频规模”、“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等四个具体指标,其中“网络经济规模”主要包括涉及网络文化产品有关的“网络购物”、“数字出版”、“网络教育”等方面的产值。
(3)产业吸引力指标。产业吸引力的强弱直接关系产业能否持久性发展,网民的网络文化消费意愿越强,网络文化产业相比线下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就越强,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得就越好。网民意愿代表了潜在的产品市场,根据网络文化产业内容特点,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初步形成了以网络服务、数字影音动画、无线内容服务为主,数字教育、数字出版等快速发展的产业格局[1],因此产业吸引力指标可细化为“在线浏览新闻意愿”、“在线音乐收听及下载意愿”、“网络教育意愿”、“网络消费意愿”等四个方面的具体指标。
表1 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指标体系
综合目前的研究方法,层次分析法使用频率高,但易受专家主观因素的影响(张国良、陈宏民,2006)[2],从而影响评价结果信度与效度;主成分分析建立在数据客观分析基础上对得到的指标权重进行综合评价,但容易在提取主成分时一定程度导致信息失真;BP神经网络是创新实证研究较为常用的方法,例如夏维力与吕晓强(2005)[3]等的研究,但此方法受样本数量与质量制约大;鉴于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复杂、界限模糊等特点,采用模糊聚类方法具有可行性,例如江兵(2002)、唐炎钊(2004)[4]的研究,但依然会受到主观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指数化的研究方法是实证研究较为常用的方法,根据网络文化产业研究内容与数据特点,本文在指标体系搭建基础上,构建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指数进行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演化研究,并将熵权法引入进行指标权重计算,利用综合评价法构建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指数。
其中 IAIi表示产业吸引力指数,i表示年份,i∈[2000,2011];yj表示经过标准化无量纲处理后的第 j个产业吸引力指标;wj表示第 j个指标对应的权重。
本文利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每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和艾瑞咨询集团(iResearch)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市场年度总结报告》统计数据,对2000~2011年的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研究结果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总体来看,产业基础指数、产业发展指数与产业吸引力指数稳步增长,到2011年达到最高峰,产业基础指数与产业吸引力指数增长到10.00,产业发展指数为9.93,反映出2000年以来网络文化产业的直线式发展演化态势。一方面,2000~2004年,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处于平缓增长的长波期,发展指数在0.3-1.73之间稳步上升,反映出这一时期刚刚起步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为网络文化产业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自2004年以来,网络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这段时期网络文化产业典型业态快速崛起,2004~2006年,网络游戏取得大发展、博客兴起、网络视频出现;2006~2008年,网络音乐、网络视频进入快速发展期;2008~2010 年,网络文学兴盛,微博出现;2010~2011年,社交网站、微博崛起,并进入高速发展期。网络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保持直线式上升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网络技术的创新应用高速增长,网络信息时效性与反应速度进一步提高,网络文化新产品与新服务呈现爆发式增长,促使网络文化产业进入新一轮发展高峰期。
图2 产业发展指数(2000-2011年)
从产业基础指数图可以看到,产业基础伴随着网民规模的快速增长、网络接入方式的创新以每年0.9的速度稳步上升,其中2010~2011年是产业基础指数的高速增长期,由6.53跃升至10.00,这与2011年国家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将网络文化产业定位为重点产业等举措密切相关,2011年,我国政府扎实推进通信业转型发展,在互联网方面,积极推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业态,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55亿户。
图3 产业基础指数(2000-2011年)
2000~2002年产业规模指数保持在0.99-1.21,反应出网络文化产业处于起步发展时期缓慢增长的趋势;2004~2006年是网络文化产业规模急剧扩张起伏的时期,产业规模指数由2004年的2.06跃升至2005年的5.51,又跌至2006年的4.76,互联网发展进入到了宽带时代,网民的上网习惯正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网上娱乐休闲活动越来越受更多网民的欢迎,浏览新闻、网络游戏、在线音乐与在线影视成为互联网的2004~2005年的热门服务,网络教育、网络购物等网络经济已经开始起步发展;2006年以来进入稳健增长时期,2006~2007年产业规模指数从4.76增加到了7.16,这与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的拓展、WEB2.0时代的到来,以博客、网络视频等交互性网络文化新业态纷纷出现的局势密切相关,同时2008~2011年产业规模指数均在8.0以上,且2011年达到了这段时期的峰值9.77,表明产业发展达到了相当规模,这也是随着互联网络应用创新发展加速的必然结果,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形态不断更新,尤其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应用崛起,网络文化产品及时方便地进入到网民视野,促成了产业的兴盛。
图4 产业规模指数(2000~2011年)
2000~2003 年快速增展,网络文化产业吸引力指数从0上升到2.62,2001~2002年,增长了58.7%,从2002年到2003年,增长了79.5%,当时的互联网发展逐渐走出了发展寒冬,重燃了网民对互联网发展的信心,一批优秀的门户网站发展起来,如雅虎、搜狐、网易;2005~2006年,增长速度减缓,从34.5%年增长速度下降到了16.8%,部分源自于网民对网络环境安全性的担忧;2007~2009年迎来了新的高速增长期,伴随着互联网络逐渐成为年轻人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以及各种关键网络技术如Flash技术、DRM技术、3G技术等的创新运用,增强了网络用户体验,同时这一时期产生了多样化的新型网络文化形态,如社交网站、微博等出现并得到快速发展,迎合了部分网民对网络文化产品的兴趣和需求;2009年以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拓展与成熟,网络不再局限于年轻人而逐渐成为更多网民进行学习、工作、娱乐和生活的重要手段,这一内在需求的释放直接推动了产业吸引力在2009~2011年持续稳定增长,从8.56攀升到10。
图5 产业吸引力指数(2000~2011年)
从 2000~2011年的发展指数动态演化可以看到,网络文化产业依托互联网的发展得到了持续性的上升发展,以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等为代表的文化产品在文化市场中占到了庞大份额,但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势头相比较,发展速度仍显不足。要保持产业高速发展的势头,网络文化产业必须形成完善的支撑体系,形成产品服务发展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际上,技术与制度是网络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两大核心驱动因素,对网络文化产业健康、高效发展至关重要,构建网络文化发产业发展体系就是要充分发挥技术与制度协同推进产业发展的作用。
(1)用好国家政策创新夯实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制度创新是产业发展的关键,对产业的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国家政策作为网络文化产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修订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各业态发展的政策,提升产业发展地位,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从而有效规范、引导、鼓励网络文化产业发展。
(2)利用技术创新拓展网络文化产业链、推动产业发展裂变。技术创新与网络文化产业发展间存在着互动协同的动态逻辑,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的推动,需积极推动网络游戏产业、网络视频产业、数字出版产业、移动新媒体等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的交融,推动网络文化产业的裂变。
(3)利用版权与文化品牌建构提升网络文化产业吸引力。一是要维护文化产品版权。尊重知识创造,才能为文化产品创新注入持久生命力。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开放性使网络文化产品得以面向更多的普通大众,同时也给文化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带来了难度,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频、数字出版等盗版、抄袭现象比比皆是,严重损害了网络文化产品原创开发,不利于后续网络文化产品的丰富发展。二是要打造网络文化产业的品牌效应。相对于传统文化产业,网络文化产业“胜者通吃”效应更为明显,使得网络文化产业品牌构建越发重要[6]。互联网的“信息海洋”和虚拟性往往带给消费者“不信任”,建立一定品牌效应的产业更能迅速扩大知名度,确保产业吸引。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文化产业吸引力发展更需打造一批能够产生品牌效应的知名文化产品和知名文化企业,发挥品牌效应,吸引网络消费者眼球,引领网络文化产品潮流。
[1]朱长春.基于SWOT分析的我国网络文化产业战略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2]张国良,陈宏民.国内外技术创新能力指数化评价比较分析[J].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2006,(5).
[3]夏维力,吕晓强.基于BP神经网络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及应用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5,(1).
[4]江兵.国家技术创新能力分类与评价[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2,(3).
[5]唐炎钊.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模糊综合评估模型及应用研究:200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4,(2).
[6]陆地,陈学会等.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报告[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