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
阳光检察传递法治正能量
2014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大力推行阳光检察,传播法治正能量,努力实现司法公开、群众满意。
一是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该院切实增强检察权运行透明度,制定《深化检务公开实施方案》和《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被确定为江苏省案件信息公开试点单位。专设“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提供案件程序查询、辩护代理预约等九项在线服务,依法公开办事指南16项,执法依据24件,规范性文件26份,及时发布终结性检察法律文书23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787条、重要案件信息10条。
二是健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该院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正公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旁听庭审、监督执法等140余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反贪污贿赂检察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七种情形”权利监督告知20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扣押赃款赃物、讯问犯罪嫌疑人、回访案件当事人等10次。邀请特约检察员全程监督庭审、司法救助等执法办案环节。
三是积极拓宽检察宣传阵地。全面改造升级该院门户网站,开通手机微网站和官方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检察日报》、《扬子晚报》等14家媒体参会并做报道。推出“九色”宣传系列手册,让群众直观了解各项检察职能。充分利用窗口、网络和社区三大平台,全面介绍和展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队伍建设等成效。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00余篇,向群众派发检察宣传手册1800余份,门户网站访问量达42700余次,微博阅读量突破27400次,充分发挥检察新闻宣传引导舆论、营造法治环境的作用。(文/葛明亮)
举措
多措并举全力打击毒品犯罪
今年以来,山东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多措并举,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击毒品专项活动,保障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公安机关办案节奏。密切关注专项打击行动进展,把握整体工作进程,并召开科室动员会,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二是加强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侦监部门负责人每周参加公安分局专项行动例会,就公安机关的办案思路、取证方向等提出意见,强化案件主办人的办案责任,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不能迁就专项行动而降低逮捕标准。截至目前,经审查有2案2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证据不足而作出不捕决定。三是群策群力,最大化发挥集体力量。分管检察长、科室负责人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亲自参与办案,侦查监督科干警发扬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全区专项打击毒品活动的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该院侦监部门共办理贩毒案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5件23人,批捕13件21人。(文/武兴才 吕夫民)
做法
积极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以来,山东省单县检察院及时成立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服务和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预防和宣教,营造良好的选举法治氛围。在积极做好案件侦查工作的同时,注意把握政策,结合今年立查的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例向群众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参选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将涉农惠农职务犯罪打击、预防与强化农村廉政建设宣教相结合,营造良好的选举法治氛围。
二是畅通渠道,化解矛盾,促进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信件访、电话访、口头访,使群众问题有反映处、话有说处、怨有诉处。同时,通过分析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各种意见建议和矛盾纠纷,在处理案件时,强化村干部与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保障选举依法进行。加强对换届选举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处理涉农惠农信访举报线索,对反映、收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以督促落实村务公开、惠农资金使用公开以及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为重点,及时立案查办或移送有关部门查处,选举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村两委发出检察建议书,依法予以监督纠正。
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办案与选举工作的有机统一。该院自侦部门在案件线索初查、立查阶段,加强与纪检、组织、民政部门和相关乡镇的沟通协调,并认真调查分析案情,做到既不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又不干扰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文/冯秀兰)
做法
打造风清气正的执法守法环境
近年来,河北省武强县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创优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
一是围绕大局搞预防。武强县是扶贫改革开发试点县,每年惠农项目资金近1.7亿元,要经由22个涉农职能部门管理,针对最近几年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80%是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而院小、人少是制约瓶颈,因此在全县乡村聘任了30名预防协作员,利用其身在基层的特点,宣传法律、收集线索、掌握情况、反映信息。近年来,预防协作员反映线索14条,3条线索被立案侦查,提前预防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及时处理拟上访事件4起,帮助解决矛盾纠纷16起。
二是创新载体搞预防。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以来,该院在警示教育基地增设了“进门倡廉洁,出门送平安”专题警示教育室,内容包括“落马高官案例”、三维模拟“警钟长鸣”以及《忏悔的泪》、《违反四风典型案例》投影视频等,使前来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受到“违法乱纪没有好下场”的心灵震撼。该院还利用武强传统刻板年画艺术,精心创作了《预防职务犯罪武强反腐年画画册》,以武强年画传统木版年画的表现形式,对贪污腐败、渎职侵权、涉农职务犯罪导致身陷囹圄等可悲可耻的人物形象和警句《反贪——老虎苍蝇一起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职务犯罪——法律追究》、《千金难买后悔药》等,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
三是专项调查搞预防。针对近年来国家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机补贴、优种补贴、困难户低保等诸多民生项目和惠民政策,除了对每一个项目资金所涉及的单位、类别、数额、实施情况等登记造册备案,进行跟踪监督外,还定期开展21项涉农项目的专项调查。先后发现问题98项,发出检察建议25件,100%被采纳,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四是重点项目搞预防。该院对县域内的重点工程项目实行了“六个必须”和“十公开”,三年来对国家投资的47个建设项目逐级上报备案,制度上墙,台账管理,聘任3名预防专员进行现场监督。并以357次行贿档案查询、120次预防咨询、11份检察建议、14次专项警示教育强化监督,先后废标2次、取消招投标乱收费1次、取消不合格企业投标1次。
五是抓行政执法预防。通过建立行政执法档案,制作行政执法单位警示教育课件,在对行政执法系统进行警示教育、加强监督的同时,开展行政执法调查,如环保系统执法情况调查、行政乱收费情况专项调查等,发现执法漏洞10余个,发出检察建议4份,取消行政乱收费3项,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文/刘金英 宋爱华)
举措
三项机制助力涉农预防监督常态化
为有效遏制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态势,2014年以来,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预防局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项目的预防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河南省人大代表李伟称赞说:“检察院把这件事办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一是创建一个工作平台。该院与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保障民生预防监督小组”,共同分析研判一定时期内涉农资金项目的预防监督重点,建立了规范的预防监督工作流程,促进了预防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延伸监督触角,有重点地在涉农项目相对集中的乡镇先后设置了9个预防监督联络点。
二是构筑一套监督网络。在全县主要行业、单位先后建立46个预防联络机构,聘请了50余名专兼职预防联络员,建立起了全县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并以此为依托,多次对退耕还林、新农合、农村饮水安全等涉农问题开展送法下乡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律服务。至目前,该院已在县电视台开展涉农犯罪预防讲座4期,到乡镇巡回举办法律咨询24场次。
三是建成一项信息系统。该院与县财政局共同研发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查询系统》,主要设计了资金类别、资金总额、资金拨付、项目预决算等11个条目。该系统建成后,已先后收录多家单位10余种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数据,极大地提高了预防监督的技术含量。该院在今年4月起开展的民政资金领域专项预防调查过程中,借助该系统认真调查分析了全县各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中排查出13个疑点,经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后,针对三个突出问题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取得了良好的预防监督效果。(文/汪宇堂 蔡庆娜)
举措
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执法满意度
近日,河南省2014年下半年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结果出炉,在全省157个县区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以96.76分荣获第一名。2014年以来,该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执法满意度。
一是始终把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123件150人,提起公诉227件312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开展非羁押诉讼、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刑事和解工作,共适用非羁押诉讼72件80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件8人。依法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张少杰涉嫌诈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张少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二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件1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判决7件11人(其中实刑判决5人)。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7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1人。查办的涉容积率渎职串案,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先后对畜牧系统、民政系统和新农合医疗系统进行专项预防调查,市政协副主席、南乐县委书记黄守玺对预防调查报告作出批示。
四是积极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在县产业集聚区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站;搭建了“检企共建”新平台,帮助电力系统等重点行业领域和11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了预防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村官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和职务犯罪预防介入机制。认真开展了法律“五进”活动,在电业、畜牧、乡镇等19部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受教育人数2800余人。(文/周韶迅)
实践
探索建立刑事和解法律监督四项机制
今年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四项刑事和解监督机制,对公安机关所做的刑事和解案件实行监督,避免因监督缺位、权力滥用、处置不当而引发新的矛盾和不公。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该院案件管理部门收案后即建立刑事和解案件专门电子档案,并随全案卷宗进行内部流转。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和监所检察部门可详细了解各诉讼环节的处理情况并增加本诉讼阶段审查核实的相关内容,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建立实质审查机制。该院规定,对刑事和解案件,经办人要逐一进行实质性的司法审查。
三是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利用刑事和解案件电子专档,动态掌握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防止发生新的矛盾冲突。对不起诉人员,则与加害人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学校共同制定帮教计划。
四是建立信访联处机制。针对当事人在刑事和解过程中,受到外力强迫和解,向检察机关控告、举报的情形,由控告申诉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与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的案件经办人开展联合审查。若查明一方当事人用非法手段强迫、引诱另一方当事人和解的,则重新审查全案,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如发现办案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则将有关线索移送反贪或反渎部门。
(文/孙麒)
实践
加强管理规范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业绩稳中有升、队伍公正廉洁、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思路,从五个方面入手,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班子建设规范化。注重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立言”与“立行”并重,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当好表率。
二是队伍管理规范化。以“德才兼备”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出台部门与干警双百分考核机制;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强干警管理,使纪律成为干警心中“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业务管理规范化。在全院大力推行工作月通报制、院务会议制、主管领导讲评制、年终末位淘汰制四项措施,及时掌握业务工作进展动态,促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政务管理规范化。积极倡导“七简三多”的工作方法,切实服务好检察业务工作。
五是信息化管理规范化。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大科技强检力度,逐步实现办公办案网络流程化管理;注重利用新媒体,加强信息发布力度,打造阳光检务;注重涉检网络舆情监控及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稳妥应对各种负面情况,确保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文/赵博 程冬峰)
做法
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就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该院各部门和基层检察院要结合职能,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宣传氛围。
此次“平安宣传月”活动突出八项重点,即:加大对实现双安、推进双治、夯实双基内容的宣传力度;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平安建设宣传中增加法治内容,融入法治元素,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平安、促进和谐的措施、成效和经验;加强防盗抢、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大力宣传开展矛盾化解排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估机制、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措施和成效;大力宣传开展打防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加强社会稳定源头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问题的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践行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高效、快捷服务的创新举措。
在宣传形式上,要求利用1至3天时间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开展系列报道、举办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在本单位内部醒目位置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标牌或宣传栏,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微视和手机报等新媒体开设平安建设宣传阵地,在机关组织平安建设主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文/王飞)
举措
创新强制措施监督机制效果好
今年以来,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在工作中积极开展创新机制,严把三个关口,明确案管、侦监、公诉、未检、监所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效果明显。
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关。在案件受理阶段,案管部门根据提请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嫌疑人是否具有相应的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的法定、酌定情节,审查公安机关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是否得当,从源头上杜绝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当的行为。
二是严把侦查监督关。对公安机关要求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侦监部门(含未检、监所)要求本部门原承办人认真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条件,并报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交还公安部门。对可能判处实体刑以上的案件,或者矛盾没有化解的,原则上不得同意;有法定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报经检察长同意。由于措施得力,今年在侦监环节已纠正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不当案件3件4人。
三是严把审查起诉关。公诉部门对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直接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实体刑特别是重刑的案件,或者逮捕后变更措施不当的,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十五日内,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经由案管部门移送行使侦监职能的部门办理逮捕手续。(文/聂家君)
实践
注重搭建载体夯实公开基础
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检察院以强有力的措施稳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从服务群众的落脚点出发,推进“阳光检察”。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借助综合业务大厅,建成了“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专设了两台液晶电视和一台电子触摸屏,开设“百姓应知”查询窗口。开设了户外LED显示屏,并在院门口开设宣传栏,将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
二是完善公开载体。该院设立了网上举报、申诉、案件查询、文书查询、律师预约等网上检察专栏,对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在平台上全部发布,现已主动公开223条信息。对内网进行升级改版,在显著位置开设检务公开专栏,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在检察内网同步公开。开通官方认证的政务微信账号“鄂尔多斯杭检在线”,实现链接杭锦之窗、院门户网站等13个内容,开通了腾讯、新浪微博,打造“指尖上”的公开。将检务公开向基层同步延伸,在重点乡镇增设联络站5个,联络点4个,巡回检察室聘用联络员19名,派驻独贵塔拉检察室聘请联络员18名,同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结合“检察开放日”、“三到”服务、“进百村、入千户检察大走访”、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展示检察业务、队伍工作等情况,在全旗社区、便民窗口张贴求关注微博、微信海报,扩大关注量,现粉丝已达到800多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舆情监管制度,固定人员,每日按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信息,宣传检察工作,展示队伍形象,设立网络舆情监管员,专门负责监管网络舆情,收集社情民意。
(文/吴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