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军
(绥化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李尔王》悲剧冲突讨论
刘怀军
(绥化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李尔王》是文艺复兴时期大文豪莎士比亚的经典巨作之一。自从《李尔王》问世以来,许多专家学者就对其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解析。本文旨在通过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解读造成《李尔王》成为悲剧文本的伦理因素。在文学伦理学视角下,《李尔王》是一部围绕伦理主线,即权利、财产争夺战展开的剧本,由于伦理线上的几个主要伦理结,或者说各种冲突造成的伦理混乱最终因为没有归序或者秩序重构,造成悲剧文本的产生。
文学伦理学;伦理线;伦理结;悲剧
等级制度,是英国传统社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封建社会秩序的外在体现。《李尔王》的创作背景是在1605年至1606年,当时正值伊丽莎白一世病故,詹姆士一世当政。当时人们深受森严等级观念的影响。当时的李尔王深信要是皇室儿女与臣子不遵照君王的意图说话行事是对政权的不敬和亵渎,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他的大女儿、二女儿对其奉承谄媚,顺其心意时他很是高兴,而将其小女儿的直率坦白视为对皇权的违背和不敬。所以对于科特丽霞的“不敬”,他只有剥夺她的继承权并将其远嫁法国。文学伦理学批评注重将作品放回历史现场来分析;回到当时的伦理环境来解读科特丽霞的行为,其实很好理解。她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传统观念王权至上的漠视和挑战。正如第一幕第一场中,当李尔王问及小女儿是否有对父王的爱慕之词要说出来时,科特丽霞直言:“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我的嘴里;我爱您只有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在该幕的下文中同样有科特丽霞与父亲类似的对话。从中读者可以看出,尽管她并没有说出明显的违背李尔王的话语,但其在受到李尔王的指责后仍然坚持自己不奉承、不谄媚的态度。站在当时的伦理环境来说,科特丽霞的行为可以被看成是对传统伦理观念的漠视,而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李尔王对其的贬谪,尽管从今天的伦理道德角度来看,科特丽霞的行为体现的是她诚实、善良、率直的品质。李尔王与科特丽霞的冲突所构成的这一伦理结为下文围绕《李尔王》伦理主线上展开的一系列矛盾、冲突作了铺垫。
《李尔王》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思想的两个重要人物便是李尔王的大女儿贡纳梨和二女儿吕甘。她们具备一些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道主义思想。文艺复兴否定了中世纪对人的个性的压抑,肯定人的个性自由,肯定人对自己的生命存在的自立意识,肯定人有追求自己世俗欲念的权利。而这种对于人的世俗欲望的价值的肯定,自然会引起人的欲望的膨胀,而伴随欲望膨胀而来的则是不择手段的行为和罪恶。莎士比亚写《李尔王》的目的之一是对文艺复兴时期人道价值观所显露的弊端,即社会道德的沦丧,人伦的崩溃的反省。作为剧中主要人物的贡纳梨和吕甘身上虽然带着一些新兴资产阶级的新思想新观念,但也由于她们对于世俗欲望的放纵和释放而陷入道德沦陷的边缘,对亲人(李尔王、科特丽霞)和忠臣做出了一些有违人道的事。这也避免不了她们会与代表封建传统思想的李尔王发生冲突。李尔王在分配国土与财产时毫不吝啬地将三分之二的国土分别赠与大女儿和二女儿,唯一的条件就是允许自身配备100个武士,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居住在大女儿或者二女儿的府邸,但得到丰裕财产的两个女儿对待父亲的确是冷言冷语,她们甚至不想担负赡养李尔的责任,最终将父亲逼于荒山野外之中,任其自生自灭。围绕王权、财产争夺战这条主线上的这一个伦理结是这部悲剧的主要伦理结,对于它的解读要回到当时的伦理现场中去。当时正值伊丽莎白一世病故,詹姆士一世上台执政,为了维护并巩固自己的专制王权地位,詹姆士一世肆意封赐爵位,这样的封爵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后果与制定时所抱有的初衷全然相违,其影响是当时的英国社会由于君主凭主观喜好而分封爵位引发了社会矛盾,社会矛盾逐步激化,对英国社会矛盾走向全面对抗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读者就不难理解当执政者李尔王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把国土分给两个女儿,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其实是和当时所处的历史背景有一定的联系的。
回到奉行以基督教教义为宗旨的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贡纳梨与吕甘对待父亲的态度和行为可以说是犯了“弑父”的乱伦罪行的。《李尔王》中贡纳梨与吕甘就是在死之前也不因为曾经对待父亲李尔王的恶行予以悔过,李尔王对待她们也无原谅的意思,他们之间产生的矛盾这一伦理结在整个文本中并没有得到解构,这也是造成《李尔王》形成悲剧文本的伦理因素之一。
《李尔王》中与此平行展开的另一个重要情节,是葛罗斯脱伯爵的遭遇。他轻信奸诈庶子爱特门的谗言,驱逐了忠实的长子埃特加。后来他因暗中帮助落难的李尔,被爱特门告密而被剜去双目,逃至荒野,幸遇被迫装疯的埃特加,并得其照顾。葛罗斯脱在后来才得知他所一直坚信的庶子爱特门是如此的奸诈和虚伪:他对自己的亲生哥哥乃至父亲可以做出这样不孝不仁不忠不义的事情来。葛罗斯脱与爱特门的矛盾推动了情节的发展,让故事进入另一个高潮。他们的矛盾用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分析可以看成是围绕王权、财产争夺这一伦理主线上的一个伦理结。
剧中被赋予文艺复兴时期的冒险家和野心家特质的有爱特门、贡纳梨和吕甘,他们都是代表着极端利己的小人。爱特门一味只顾自己的利益,通过卑鄙手段来获取伯爵地位进而向王权争夺的方向靠拢。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他不惜牺牲父亲、哥哥的名誉,做出令人愤懑的行为来。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来解读其行为同样需要回到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去。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正值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思想的萌芽期,它强调个人意志,其物质基础为私有制。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爱特门谋划了一系列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择手段的不被当时传统观念所认可的恶行。
他对父亲、哥哥的暴行也可以用文学伦理学中的混沌理论来解读。爱特门犯下的是混沌理论中弑亲的乱伦罪行。莎士比亚直至最后也没有明确描写葛罗斯脱已经原谅了爱特门,至此由两父子结下的矛盾——伦理结最终也没有解开。
围绕《李尔王》伦理主线上的另一个伦理结是李尔王自身的伦理冲突,主要体现在李尔王困于自身构建的伦理意识中。而这一伦理结最终以李尔王的小女儿回到李尔身边,李尔从小女儿的体贴与原谅中得到救赎。在王权、财产争夺开幕前,李尔王以三个女儿对其爱的抒发为依据来划分权利、财产。对于大女儿、二女儿的谗言奉承,李尔王被深深地蛊惑其中,将国土、权利的三分之二分别划给了贡纳梨和吕甘。然而,对于小女儿科特丽霞平实、朴素、直白的情感表述,李尔大发雷霆,剥夺了科特丽霞的继承权。当小女儿远嫁国外,贡纳梨和吕贡各获得丰裕的国土、财产后,本性暴露,对李尔王肆无忌惮。她们不仅没有尽儿女的孝道赡养老王,而且变本加厉地对李尔王进行言语上的中伤,身体上的遗弃,精神上的诅咒。李尔王开始觉醒,并叱责她们不孝不仁不义的品行。他对两个女儿的控诉可以从李尔被两个女儿逼迫离开宫廷,被遗弃于荒郊野外中对上天、狂风暴雨的呐喊中看出。李尔王处于痛苦纠结之中,而其伦理意识也由此时开始觉醒:一方面他对贡纳梨、吕甘的所作所为心怀愤恨,另一方面对其当初对待科特丽霞的态度也产生了愧疚和悔意。他认识到自己当初在分配财产时过于听信谗言,忽略并伤害了那些对他谏忠言、表真情的女儿、臣子。从这个角度看,这一伦理结以李尔王自身伦理意识的觉醒得以解构。
李尔王伦理意识的觉醒也反映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在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晚期,新兴资产阶级开始萌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必然要与新思想、新观念产生正面交锋。旧的伦理道德观将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没落。
文学伦理学批评对文学作品的解读强调回到当时的伦理环境,即历史现场,客观地对文本进行分析。笔者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则在用文学伦理学批评对《李尔王》悲剧进行解读时注重其历史客观性,阐释批评的特点,先找到剧本的伦理主线,即权力、财产争夺战,接着描述围绕该伦理主线上的主要伦理结,对伦理结形成的过程、原因、产生的影响都一一作了阐述。
I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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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125(2015)03-0222-02
刘怀军(1993-),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绥化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外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