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骆建文、王海军、张虹
国际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验及对上海的启示
文 骆建文、王海军、张虹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上海新时期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增强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竞争力的重大机遇。基于上海交通大学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在借鉴世界典型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上海依托长三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出了三大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实施策略与建议。
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是指具有密集的科技创新资源、雄厚的科技创新实力、发达的创新文化、浓郁的创新氛围、较强的科技辐射与带动城市群发展的中心城市,并扮演了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产品创新源地和产生中心的角色。学习借鉴世界典型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经验,从长三角区域出发,依托长三角科技与产业创新合作,有助于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实现。
世界典型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主要有两大发展模式:核心城市以极强的辐射力带动其他城市发展的模式(纽约、东京)和多中心齐头并进的城市群发展模式(巴黎、柏林)。各大城市主要做法如下:
政府推动组建跨城市创新联盟以提升区域创新协作能力。世界典型城市群的创新分工十分明显,合作联盟效应显著。例如纽约城市群创新特别区是“半官方性质”的地方政府联合组织,协调范围随着创新管理目标的变化进行调整,最小的仅由两个城市联合,最大的则包括了整个城市群的联合,以提升各区域创新管理与协作水平。巴黎构建了政府主导的规模小而散的“市镇联合体”创新协调机构,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该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社会职责,有效促进了一体化协调发展。柏林城市群构建了政府直接介入并引导展开创新研发活动的支持体系,在促进大学与企业的合作、支持产学研结合、建立科技园和技术孵化中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形成以自身优势产业为主导的城市群产业链布局体系。以纽约城市群为例,纽约以金融为主导、波士顿以高科技业为主导、华盛顿以文化为主导,各城市的不同优势产业互相调整和协作,在城市群内更高层面上形成了多元化创新产业群落。巴黎由于在文化产业领域(如高级成衣、皮革、出版、家具、香水、化妆品等)一直保持巨大的优势地位,其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首先确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先发展,将巴黎城市群建设成为一个文创之都。东京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提出了以能源战略等为重要抓手,从而提升城市群的创新竞争力。
创新服务平台提供多点分布式服务以提升城市群创新资源的整合。各大城市大力建设跨区域数据中心以支撑城市创新服务平台。例如巴黎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了跨国界数据中心支撑的城市创新服务平台,包括2010年IBM、日本KDDITelehouse、GE公司等在巴黎建立的16个重大数据中心项目,覆盖了巴黎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要互联网交换点,成为为城市群提供创新数据整合服务的神经中枢。柏林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中有大量的服务平台提供者,有近20%的企业将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并把创新服务作为企业活动的功能性业务。
大量金融服务与风险投资机构支持创新融资。纽约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纽约的金融力量,使纽约成为美国和国际大型创新公司总部的集中地,全美500家最大的公司,约有30%的研发总部与纽约的金融服务相联系,吸引了各种专业管理机构和服务部门,形成了一个控制国内、影响世界的创新服务和管理中心。此外,纽约城市群强大的科技实力与其以资本市场为主导、多种融资方式并存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密不可分。除了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和私募股票交易市场之外,纽约在担保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间接融资风险分担体系,为间接融资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创新人才与产学研合作机制能有效保障创新活力。纽约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视教育为发展的关键。许多创新孵化器与科研机构布局通常并不独立设置,而是依附著名大学构建产学研创新机制,这不仅有利于大学科技创新成果的直接转化,还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柏林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采用技术应用和知识商业化的创新人才培育模式。除传统的综合大学外,还有集中开设工程和自然科学专业的工业技术大学,独特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使青年人能够接受很好的职业训练。东京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鼓励高等教育机构与产业界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利用国外的创新人才资源从事合作研发活动。
科学合理的城市群空间布局能有效提升城市群创新力。科技创新中心的空间结构由传统的“一极集中”向“多心多核”的分散型创新网络转变,推进了区域多中心城市复合体的建立,大力提升了城市群创新竞争合力。巴黎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形成了以郊区卫星城镇为主的城市群科技创新产业布局,并以各城镇优势产业为基础形成了城市群分工协作体系。在巴黎南部拥有众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而企业创新活动则主要集中于巴黎市区的中西部、西部近郊,其次是西南近郊、东北郊以及西北郊新城。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科技创业日益活跃,区域科技合作意识不断强化,技术产权市场和跨地区技术转移日趋高效,逐步形成了协同开放、运转有序的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经过多年发展,长三角地区在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方面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与优势,为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
首先,长三角主要城市已各自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分散式产业创新平台。长三角地区汇集了众多的科技孵化器与高新技术产业区,各主要城市形成了独立完整的分散式创新平台。例如,上海张江高新区已形成“一区多园、一园多基地”的格局;浙江全省有5个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11个省级高新园区;江苏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33家,国家级高新园区1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121个。各主要城市独立完整的分散式创新平台为科技创新合作提供创新主体条件,为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平台联网工程的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
其次,长三角创新资源的共享有效促进了跨城市创新资源整合。长三角已共同建构了覆盖整个长三角区域的大型仪器资源共享网络,担负组织创新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职能。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共建协议书》,建设了“科学仪器共用”“科技文献服务”“科学数据共享”“实验基础协作”“专业技术服务”“自然资源保障”“计量检测服务系统”与“技术转移交易系统”8个子系统,形成了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8”的框架体系,统一门户、对外服务,有效推进了长三角跨地市的创新资源共享。
此外,长三角多点多地特色创新产业集群实现了产业链区域内合理布局。长三角城市群各具特色的创新集群区域初具雏形,各主要城市都有其优势产业链,以块状经济和科技园区为特色的创新集群区域日趋成为区域科技和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上海以高新技术的电子信息产业和高资本密集型的航天航空、汽车、钢铁以及化工等行业为领头羊;浙江的电子商务、纺织业、皮革业、塑料制品业、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具备较强实力;江苏的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具有较强优势。长三角的产业布局及其形成的产业链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产业基础与创新基础。
另外,长三角发达的科技金融与创新资本市场提供了科技协作创新多元化融资服务。长三角地区金融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科技金融一体化初步形成,并为科技创新合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此外,风险投资、民间融资等创新资金支撑体系比较完善,上海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已与长三角地区15家银行、31家投资公司、8家投资咨询服务机构等共54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此同时,上海已形成了完整的“3+x”科技信贷产品体系,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机构研发制定了“科技保险险种”;浙江以网络银行为平台,推出了“网络联保”融资新模式。长三角发达的科技金融与创新资本市场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较强大的资本力量。
最后,长三角比较成熟的创新市场化机制奠定了重大科技创新合作的商业化基础。长三角地区为实现成果产业化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许多高校在长三角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及时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二是引进大院名校,与企业联合共建研究院所、工程中心、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载体;三是建立跨地区的产业创新联盟,如长三角纺织产业协同创新联盟、长三角区域科学仪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长三角嵌入式系统与软件产业联盟等。长三角较为成熟的创新成果市场化机制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良好的创新成果商业化途径。
以世界典型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经验为参考,依托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平台优势,提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三大目标定位:一是高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中心,上海要充分利用长三角产业分工协作机制和人才优势,重点发展高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产业链中具有高附加值的部分,利用上海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优势引领长三角地区高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产业的发展;二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创新中心,基于长三角地区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良好积累,重点发展信息、研发、法律、金融、市场等服务与管理等领域,提升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国际影响力;三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在推动长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错位发展的基础上,提升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原创水平,实现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与文化品位的提升,建设高附加值和高产业关联度的创新型城市。为实现以上三大目标定位,具体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实施发展策略。
成立长三角跨城市科技创新发展协调机构以促进联动发展。学习纽约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设立区域创新协调机构的经验,建议上海也建立长三角城市群创新协调机构及协调机制,明确长三角跨城市科技创新协调机构的职责,协调跨区域产学研科技创新合作,协调建立上海国际高校城,通过重大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以及区域科技创新平台的建立等方式推动长三角创新资源共享与联动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中心的顶层设计并制定中长期规划。日本科技政策学工程推进委员会为东京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起了良好的作用。建议制定10-30年上海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并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一总战略目标,设计科技创新发展愿景、路线图、实施策略。此外,构建该战略实施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运作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确保顶层设计中各阶段工作的稳步推进。
建设创新资源数据库与联网服务平台以推动信息共享。巴黎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跨国界数据中心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将长三角科技创新平台联网,基于上海已建成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等,联合浙江已建成的科技文献共建共享平台等资源以及江苏已建成的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资源,实现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平台的整体联网。此外,通过建设长三角分布式大数据库,利用该服务中心或支撑平台组织专家和服务商开展面向科技创新的服务,形成一批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的专业数据库。
形成以各城市优势产业为主导的多核心分散型空间布局。建议设立长三角城市群分工与协作体系,上海以科技金融、生物产业、高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等为重点,苏州、无锡、宁波以纺织业、光伏等产业为重点,杭州、南京以电子产业与网路经济等为重点,各城市协作发展。此外,建立区域科技创新技术交易中心,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长三角其他地区为外围的宏观架构,以区域特色产业群整合为着眼点,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变“行政区经济”为“都市带经济”。
组建长三角企业研发联盟,推动重大共性技术研发。东京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的产官学“一体化战略思想”,有效推进了创新企业上、中、下游的对接与耦合。建议上海由政府引导、企业牵头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内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的遴选和研发攻关,研发资金、创新人才、科研设施等创新资源以行业内龙头企业为主要提供方。同时,制定并实施跨区域共性技术重大科技计划,促进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满足长三角各产业转型升级对共性技术的需求。
加速培育多元化资本市场力量,提供融资与产业化服务。建议上海建立长三角创新风险投资银行,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政府鼓励与支持设立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并引导其向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投资,明确规定风险投资机构的性质、投资方式和方向。推动建立风险投资法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资助和信贷担保,进一步降低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收益税率,同时推动建立《风险投资条例》等专门的风险投资法律法规。
(骆建文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王海军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张虹系上海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