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竹帛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变工作作风,着力加强了机关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不容忽视的是,有的机关党组织在日常建设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相关论述,就如何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笔者有如下思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就要从深刻领会其内涵入手,清醒认识其重大意义,以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坚持不懈地推进新形势下的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坚持全面抓。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全面”。“全面抓”就是要求抓机关党建时必须做到内容无死角,使党的建设涵盖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必须做到主体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既包括党中央和党的各级组织,也包括党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必须做到时限无终点,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只要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没有完成,全党的建设就没有终点、也不会停歇。二是坚持从严抓。全面从严治党,贵在“从严”。“从严抓”就是必须严格做到思想建党,把理想信念坚定作为评判与考核干部的首要标准;必须做到执行党的纪律更加严明,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政治责任;必须做到作风建设更加严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在坚决纠正“四风”上抓常抓细抓长;必须做到惩治腐败更加严厉,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必须做到干部管理更加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牢牢抓住管党治党的关键对象;制度建设更加严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依纪依规管党治党,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坚持主体责任承担者抓。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的严重失职”的意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组织的各级书记不仅要做领导者,还要做好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不能搞挂一漏万,而要全盘统筹、全面负责,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安排和部署。应切实种好“责任田”。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入手,把责任细化到个人和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将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压紧、落到实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以实施问题倒逼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应做遵纪守规的“领头羊”。“正人先正己”,领导班子和负责同志首先应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真心实意改作风,廉洁自律,切实增强规矩意识,自觉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应夯实筑牢“防火墙”。编紧制度笼子,立足岗位实际,创新完善制度设计,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扎紧,使其结实管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应严格依法办事,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责任边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禁止不得为。
要通过保持制度的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来促进党建工作开展。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把抓党建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党务工作者的重大政治责任,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各个领域,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应建立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度,促使书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事项”;每年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进行述职,以此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表率意识。应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组(委)及“一把手”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构建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防止出现组织断层和责任盲区。应健全落实到人的“一岗双责”制度,在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应明确党组织班子中,谁是“第二责任人”和“第三责任人”,党组(委)其他成员有哪些具体责任,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在明确其领导业务工作的同时,明确抓分管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应严格落实党务工作者专职专抓、抓主抓重的工作职责。要按照“突出重点、量化透明、可考可比、责任到人”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将责任目标,分解成思想、组织、作风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基层组织、各具体责任人,形成一个落实到人、专职专抓的责任网络。应健全完善党务工作者目标管理制度,细化、量化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明确提出具体的时限进度和标准要求,使每个直接责任人肩上有任务、心中有压力,确保党的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健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是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应健全党建例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及时了解掌握党建责任制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应注重采取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等措施,突破工作瓶颈,推广典型经验,提升整体水平。应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引导党组成员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围绕突破党建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影响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的重大问题,深入一线摸实情、听真话、求实招,以此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创造性。应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机关工委(党组)应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尤其是加大对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评议党员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防止有章不循,流于形式。应注重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内容不确定、随机性较大、督查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增强督查实效。应健全党建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积极倡导以抓经济工作的思维抓党建,将经济工作的理念、项目建设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到党建工作中来。对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弱点、盲点问题,通过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进行目标管理、责任推进、过程督导、绩效考核,不断增强党建工作贴近大局、捕捉热点、破解难题的能力,着力探索机关党建工作新路子。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考核评价是根“指挥棒”,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应明确目标导向,突出重点,明确要点,兼顾全面,逐项逐条制订考评分值,细化、量化指标,针对党组成员、干部党员、普通党员以及职级差别等,分类设置指标,做到点与面结合、党务与业务结合、集体与个人结合,把“软指标”变成“硬杠杆”。应加大动态考评力度,建立党员信息库,利用听取阶段情况汇报、网络征求意见、张榜公示、督查巡视等办法,开展不定期随机考核,全面了解机关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为年终总评提供第一手资料。应坚持以评促建,针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制度规定上找原因、定对策,并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力量及时抓好整改。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应按照党纪严于国法,领导干部严于一般干部,机关干部严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原则,扎实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这也是机关党组织发挥组织功能的具体体现。一是营造监督氛围。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织监督的意识。应充分发扬民主,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监管的渠道。应充分利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广开言路,发挥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和群众团体的监督作用,让他们真正成为各阶层群众利益的代表。应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个别访谈、舆情在线、民调和网上受理等手段,及时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营造监管制约权力的深厚氛围。二是约束监督权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应坚持用党章这个总章程管党员、管干部、管权力,规范领导干部的职权与义务;应以党纪国法为框架,以地方性规章为经纬线,既要明确反对什么、不准干什么,又要规定如何监督、如何惩处,用制度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应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坚持严字当头、敢字为先,坚持从各级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抓起,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高标准、严要求,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奉献进取、心系群众、厉行节约在机关成为常态、成为风气、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打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机关。三是强化组织纪律。“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应从群众意见最多的环节、行为、岗位和重点人物入手,抓住要害,上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发条,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只有“绝不例外”,不搞“下不为例”,才能用不折不扣的执行树立制度威信、发挥制度威力,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助力清风正气的养成。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机关党组织的两大核心任务,也是衡量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机关党建工作卓有成效的宝贵经验。只有牢记“两个任务”,自觉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推进“四个全面”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实施,才能巩固和发展机关党组织,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一是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党建理念。搞好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时刻关注大局,认真研究大局,准确把握大局,找准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为单位中心任务服务,为落实党的建设重大部署服务。当前应强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机关服务“不对路”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迈开双脚走进企业车间、项目工地、居民社区、田间地头,问政、问需、问计于民,使机关服务更符合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应强调有效服务,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化解风险、破解难题上下真功、见实效。应强调快捷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群众需求的多样化,创新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时效。二是推动党建工作向业务工作有机渗透。机关党的建设为中心工作服务,必须通过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我们常常津津乐道于开展了多少活动、规模有多大、形式有多少,却说不出解决了多少问题,机关作风有什么转变,工作效率有哪些提高。这是机关党建工作脱离业务工作的一种表现。衡量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搞得好不好,主要应当看机关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起来没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高了没有,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了没有。应围绕中心谋划党建思路、确定工作内容、设计工作载体,使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开展在思想方法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衔接,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应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各环节,渗透于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其动员、组织和协调功能,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为中心工作改革创新出思路、想办法、献计献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因素,把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着力体现到服务、保障和促进中心工作科学发展上来。三是通过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党的生命力和活力之所在,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机关党组织应从“就党务抓党务”的思维惯性中摆脱出来,协助党委(党组)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好。应把忠诚、干净、有担当作为机关干部的第一位要求,使其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教育培养,通过党内锻炼和艰苦环境历练,使其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自觉做到为党分忧,为民尽责。应把工作上有本领、有担当作为机关干部必备的基本功,通过短期轮训、岗位练兵、专题研究、基层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应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务岗位上来。在目前机关党组书记即为机关党委书记的现有框架下,尤其应选好配强党组分管成员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双向交流,使他们成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应尊重和关心党务干部,既大力培养又大胆使用,真正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待遇上照顾、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爱岗、敬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