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莉莉
(南京林业大学 210037)
2008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2011年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拟从强化领导、优化环境、加强宣传三方面全面推进2011年“农超对接”工作,力求最大可能地保证农民利益,力图让更多消费者吃到“农超对接”供给的农产品。2014年各省市响应国家政策,相继开展了“农超对接”春季洽谈会。
生鲜农产品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各种农副产品,一般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其缺点是保鲜期极短、易腐烂变质。 “农超对接”能够有效减少生鲜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从而缩减流转所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降低成本,平抑价格,为生鲜农产品的“鲜”提供一定的保障。因而,引导超市直接与生鲜农产品产地合作,进行产销对接,能够给农民、超市、消费者三方带来利益。
自2008年实施“农超对接”试点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农超对接”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且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大中型城市的发展较好,城镇的相对滞后[1]。与国外相比,美国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超过80%,而我国只占15%左右[2]。在我国市场中,“农超对接”主要存在以下3种运作模式:“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民”运作模式、“超市+基地”运作模式、“超市+龙头企业+农民”运作模式[3]。目前国家鼓励“农超对接”流通模式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户和超市的合作。然而,目前我国“农超对接”模式还不成熟,超市与合作社的合作热情不高,且我国“农超对接”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障碍,如:农户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意识落后、超市严格的标准化因素、物流成本经营成本高、投资回报低、税收、供应链体系[4-7]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本文以生鲜“农超对接”供应链为研究对象,以“农户+合作社+超市”为研究模式,从供应链各成员角度出发,分析各成员面临的困境,提出相关解决措施,促使消费者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购得安全新鲜的农产品。
虽然“农超对接”已经实施多年,但超市的生鲜农产品价格依旧很高,被外界看好的合作社与超市的“婚姻”关系屡屡破裂。当前,“农超对接”的问题解决不及时,伤害的不仅仅是农民,还有供应链上一系列的主体。
2.1.1 知识水平和经营素质偏低 一方面,由于农户的知识水平普遍偏低,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少,接受并有效分析市场信息的能力不足,导致农户盲目跟风种植导致市场风险的事例屡见不鲜;另一方面,虽然土地流转在农村逐渐发展起来,但目前农民大多是分散种植、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成本,无法获得大规模生产带来的利益。
2.1.2 技术落后,抗灾能力差 虽然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但农民的资金仍然缺乏,他们的技术设备落后,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没有较为先进的存贮设备,缺乏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条件和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种类型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经营服务的提供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8]。合作社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小规模生产难以聚集起来、农户知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市场供需信息等问题。虽然在“农超对接”模式中,合作社与超市直接打交道,然而超市提出的严格要求,让合作社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国合作社在对接农超过程中普遍面临着以下问题。
2.2.1 产品质量跟不上超市的要求 一方面,生鲜农产品具有保质期短的特点,超市为了提高自身的利益,减少自身经营风险,对其产品质量提出严格的要求,制定生鲜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严格标准是必然的;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绿色食品越来越关注,超市为了确保进入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生鲜农产品的各项标准,例如瓜果蔬菜中残留多少农药为绿色安全食品,肉类、水产品类的喂养饲料的标准,也是很有必要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为了追求产量,一味施加化肥、喷洒农药;甚至为了卖出更多的生鲜农产品,常常将质量不好的农产品掺合在质量好的农产品中卖给超市,因而退货事件常有发生。
2.2.2 合作社的规模较小,功能比较单一 虽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较晚,还很不成熟,具有松散性、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特点。而超市规范的管理对合作社提出的质量指标较高,因此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达不到要求;而且超市需要的产品品种多样,甚至需要长期连续、反季节提供,目前我国的合作社数量较少,规模较小,不具备产前、产中、产后等各项性能指标的检测,还不能够指导农户在源头统一农产品质量,这是合作社面临的主要困境。
2.2.3 资金不足,风险大,承受力差 合作社无法进行标准化生产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资金不足,导致技术设备跟不上、人才引进不足。因合作社都是私营企业,其资金有限。任何供应链几乎离不开运输,运输成本的高低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农产品的价格,“农超对接”虽然大大缩短了供应链的长度,降低了中间环节的成本。但运输成本高、生鲜农产品损耗率高,仍然是合作社发展所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损耗率高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物流运输设备落后、投资不足,物流配送中心、冷链等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制约了“农超对接”的运作效率。
2.3.1 难以控制生鲜农产品质量 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新鲜和安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然而管理严格、规范统一的合作社极少,超市购买回来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也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包装,超市作为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主体,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使得销售更加困难。同时,信息渠道构建不完善及从业人员责任心缺乏,加重了超市对农产品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的难度。
2.3.2 投入资金多,价格优势不明显 目前,部分经营管理理念比较落后的超市,它们的利润不是依靠销售商品,而是主要靠进场费、促销费达到营业目标,导致合作社面临高昂的超市收费望而却步。相对于国外,我国物流起步较晚。“农超对接”涉及的物流因素主要有运输、存贮、配送、加工等[3],由于缺乏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在完成交易后农产品才配送到指定的配送中心或各门店,而在配送流程中的亏损都必须由超市承担[9]。同时,为了进行“农超对接”,超市需要构建物流中心、冷链,还需要在“农超对接”专柜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投资,这给超市运营增加了额外的投入成本。由于物流技术设备落后、物流成本过高、配送效率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超对接”的发展。
3.1.1 加快发展土地流转 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通过大规模专业化生产,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鼓励各种资本要素进入农村,引进技术设备,弥补资金短缺。
3.1.2 国家政策支持,引进技术,标准化生产国家应积极配合“农超对接”政策的实施,通过制定并颁布各种农产品种植、分割、分拣、包装等一系列标准体系,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针对“农超对接”的主要未制定标准的蔬菜品种,制定符合消费者需要的农产品标准,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一系列流程中,提高蔬菜的标准化程度[10]。
3.2.1 致力于产品深加工 合作社需要构建生鲜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并且重点培养能力强、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带领生鲜农产品走向高技术、高标准、高效率,从而减少超市分散处理农产品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3.2.2 规范生产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超市对环境、温度、种植、测试等标准需要移到源头,在生产环境进行控制,一开始就高要求、高质量,减少后续工作的投入,合作社按照超市的要求引导约束农户种植,最终保证生鲜农产品的质量符合超市的要求。从种植到流通到最后的销售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全程监控,才能构建安全可靠的可追溯体系,责任到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3.3.1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从源头规范农户行为 超市与合作社进行合作时,必然会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较高的要求。超市在提出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从源头规范农户的行为,并进行监督,实施全程监控管理。超市可以安排第三方,如聘请科研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户如何选用优质种子,如何使用化肥农药,如何科学包装、分拣、分级,全程控制合格生鲜农产品的生产。
3.3.2 加大对超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第三方物流团队 国家可以在大型城市投资构建“农超对接”物流中心和冷链,并且培养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团队,这样可供多家超市使用,减轻超市的资金投入压力,减少超市的额外投入成本。
[1]任文菡,范宽,张旭.我国“农超对接”问题研究[J].东方论坛,2013(2):119-124.
[2]顾万荣,李晶,魏浞.对完善我国农超对接工作的思考[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1(5):91-96.
[3]苏明,李政.我国“农超对接”研究综述 [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3(29):26-30.
[4]王忆南.现阶段“农超对接”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中国国情国力,2011(11):10-12.
[5]冯路.发展“农超对接”的制约因素与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9):68-69.
[6]邹仲海,郭湖斌,汪元锋.农产品供应链优化:“农超对接”的现状与对策[J].物流科技,2013(8):21-23.
[7]李莹.“农超对接”深入开展所面临挑战及对策措施 [J].安徽农业科学,2012(7):4341-4343.
[8]杨书萍.收益共享契约下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协调研究 [D].重庆:重庆大学,2011.
[9]刘阳.“农超对接”流通模式的影响因素及策略探析 [J].中州学刊,2011(4):79-81.
[10]周文泉,郑鹏.蔬菜农超对接模式、问题与对策[J].长江蔬菜,201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