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探讨

2015-04-17 17:12
江西化工 2015年4期
关键词:电梯用电报警

余 洋

(吉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江西吉安 343009)

引言

在建筑消防设计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经常要求实现切断非消防电源的功能。笔者不久前参与了一项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非消防电源切断功能,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在此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切断非消防电源的必要性

1.1 切断非消防电源的作用

建筑发生火灾后,火灾可能会造成电气线路短路和其它设备事故,从而使火灾蔓延扩大,还可能在救火过程中因触及带电设备或线路等漏电,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在灭火过程中,为防止火势沿电气线路蔓延扩大和表面触电事故等发生,消防人员在灭火时首先要切断起火部位的一般配电电源,然后救火,以保证扑救中的安全。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为防止火势的蔓延,同时保障消防人员在灭火的过程中不被电击,对配电系统中的非消防电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切断就显得尤为必要。

1.2 切断非消防电源的规范要求

新颁布实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以下简称《火规》)第4.10.1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以下简称《民规》)第 13.4.7条规定:“火灾确认后,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或配电所(室)手动切除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可见,规范已经就切断非消防电源作了严格规定。

2.切断非消防电源的对象与方式

2.1 切断非消防电源的对象

根据《火规》第4.10.1条的条文说明:“关于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在国内是极具争议的问题,各种情况都有,比较复杂,各地区、各设计院的设计差异也很大。理论上讲,只要能确认不是供电线路发生的火灾,都可以先不切断电源,尤其是正常照明电源,如果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正处于点亮状态,则应予以保持,因为正常照明的照度较高,有利于人员的疏散。正常照明、生活水泵供电等非消防电源只要在水系统动作前切断,就不会引起触电事故及二次灾害;其他在发生火灾时没必要继续工作的电源,或切断后也不会带来损失的非消防电源,可以在确认火灾后立即切断。本规范列出了火灾时,应切断的非消防电源用电设备和不应切断的非消防电源用电设备如下,设计人员可参照执行。

(1)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

(2)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Ⅰ~Ⅲ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从本条文说明可以看出,新版《火规》已经明确指出了应当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也明确指出一些非消防电源不能立即切断,而应该是延迟切断,这与老版规范相比是一个进步。

2.2 常见非消防电源的切断方式

2.2.1 正常照明电源

紧急情况下,充足的照明可以让疏散的群众安心,更容易辨明疏散方向。而建筑物中使用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虽然能起到照明作用,但不管是从照度、数量上都不能与正常照明相比。笔者在验收过程中也发现,在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将正常照明电源切断,正常照明灯熄灭,事故应急照明灯点亮,光线暗了很多,视野范围明显减小。这还是在无烟环境下,如果是在火灾烟气下,视野范围将进一步受限。因此,如果系统设定为火灾确认后,立即切断照明用电,极易造成疏散人员的心里恐慌,引发混乱,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同时,在火灾初期阶段,建筑物内工作人员自行组织灭火时,也需要足够的照明来引导。所以,对正常照明电源的切断不能立即进行,需在火灾确认后,由消防控制室根据火情发展,灭火战斗需要,手动切断相关区域的应急照明。如需自动控制,就不能简单的使用单信号自动控制切断正常照明电源,否则在误动作的情况下,会扰乱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甚至会造成其他安全事故;要采用双信号自动控制,第二个信号最好是由水系统动作信号来给出,这样也能满足《火规》第4.10.1条“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的要求。

2.2.2 普通电梯电源

《火规》第4.7.1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民规》第13.4.7条规定:“火灾发生后,根据火情强制所有电梯依次停于首层,并切断其电源,但消防电梯除外。”这里所说的所有电梯,包括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消防电梯按照要求应使用消防专用回路供电,因此,我们不做考虑。我们主要考虑使用非消防电源供电的普通电梯。在验收过程中,笔者就遇到一个问题,模拟火灾发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启动,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都按照程序要求迫降首层。消防电梯顺利迫降到首层,而普通电梯没有成功迫降首层。经检查,发现是因为消防联动控制器在电梯迫降首层动作尚未结束时,就切断了非消防电源,导致电梯无电停止动作,停在了电梯井中间未知段。这是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该建筑物已经投入使用,很可能导致人员被困在电梯中。因此,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确定电梯迫降到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信号反馈后再进行普通电梯电源的切断。

2.2.3 安防系统电源

笔者验收的建筑物安装了安防系统,在消防联动控制器动作后,安防系统电源也作为非消防电源被切断,系统彻底失效。笔者认为,这种设置不可取。首先,通过很多灭火实例我们知道,安防监控系统在灭火战斗中能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让灭火救援人员掌握建筑物内基本情况,被困人员分布情况,火势蔓延情况,为灭火救援战斗提供基本的信息保障。一旦火灾发生后,安防系统电源被切断,灭火救援人员无法准确掌握、判断建筑物内情况,无法有针对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救援方案,会大大延误战机,影响灭火救援效果。其次,安防系统电源被切断,意味着安防门禁系统失去动力。对于电磁锁、阳极锁这类断电开门型门禁系统,电源切断后,锁具失效,门禁可自然打开,不影响消防安全。但一些建筑物使用的是阴极锁这类通电开门型门禁系统,这类系统的门扇是靠电力驱动开启的,一旦电源被切断,门扇无法自行打开,会造成人员疏散受阻。因此,安防系统电源不应直接切断,可以考虑按照消防电源标准设计。

2.2.4 新风、空调等其他用电设备电源

像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新风系统、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这类设备,建议在火灾报警后,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采取自动断电措施。如果是十分重要的建筑,可按照相关区域分区域分步骤自动切断这类负荷,对于一般建筑,可以从配电室自动按回路切断。这主要是考虑到:

(1)这类设备的断电,可能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定不便,但不至于引起恐慌和混乱,对灭火救援工作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2)现在建筑物功能越来越复杂,电力负荷也越来越大。很多建筑物的装修设计与土建设计不同步,不少是验收完后再进行二次设计,造成装修后的电力负荷远远超过原设计负荷。另外,一些业主为降低投资,要求设计人员将变压器容量定得偏小,随着日后用电设备的增加,建筑物内的变压器接近满负荷运转。而且,现在很多设计单位在对建筑物进行负荷计算时,消防用电设备(如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防排烟风机等)的容量一般是不予计算在内的。所以,一旦发生火灾,随着消防设备的不断投入运行,建筑物用电负荷的不断增加,超负荷运行的变压器随时可能跳闸停止工作,导致切断消防电源。而通过直接切断这类设备的电源,可以有效降低整体用电负荷,确保满足消防设备的用电要求。

3 结束语

在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中,我们必须认真考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方式,通过合理编程,使非消防设备既能帮助人员疏散及灭火救援,又能防止火势沿电气线路蔓延扩大并避免消防人员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1]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2013.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2]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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