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英
(樟树市环境监测站,江西 宜春 331200)
浅谈樟树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
徐建英
(樟树市环境监测站,江西 宜春 331200)
本文对樟树市大气污染的成因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樟树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改善樟树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给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樟树 大气污染防治 对策
空气是地球表面一切有生命的物质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空气,人类的生存及其社会活动就无法维持下去,植物的光合作用不能进行,其它生物也不复存在。所以,当大气遭受污染之后,其成分、性质都发生了改变,这势必会对人体健康、动植生长生活以及生态平衡产生有害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不仅危害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樟树市大气污染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是工业污染。近年来,全市工业发展迅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加,全市在用锅炉100余台。二是生活污染。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增加,餐饮行业及烧烤排挡不规范的作业,产生大量的油烟废气。三是交通运输污染。随着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氮氧化物排放量随之剧增,据统计全市各类机动车达7.1万余辆。四是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筑工地和余土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重。五是机械化作业导致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突出,严重污染周围大气环境。六是养殖业发展产生的环境及大气污染。
3.1 全面统筹、多层架构,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防、排污单位为主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体系
一方面,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宜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市实情,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全市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部署全市大气污染重点问题。最终出台了《樟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樟府发[2014]10号),成立了樟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小组,进一步明确界定和细化了各部门对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防治工作的监管职责,形成了环保部门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综合施治的工作格局。该方案的出台,为樟树市今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总体目标。
另一方面,严格环境管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根据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为推动今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市政府又针对性地下发了《关于开展樟树市大气污染八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樟府办发[2015]32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业企业、餐饮油烟、建筑扬尘、预拌混凝土站污染、“黄标车”汽车尾气、矿山大气污染、废弃物露天焚烧、农作物秸杆焚烧及综合利用等八个方面具体整治目标、具体要求和整治举措。
3.2 紧盯目标、强化举措,全力以赴推动大气污染源整治
3.2.1 强化淘汰落后产能
一是严控“两高”项目。以把好审批关、控源头、杜绝新污染源为前提,根据部门职能不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和环保部门“三联动、三把关”,共同协作,提高工业企业项目准入门槛。二是推动产能升级改造。积极推动企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履行环保责任,提高竞争力。三是淘汰落后产能。
3.2.2 强化企业废气治理
一是实施脱硫除尘改造工程。为提升樟树市燃煤企业脱硫除尘效率,减少二氧化硫和锅炉烟尘排放,分别完成220蒸吨/时脱硫、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改造、45蒸吨/时脱硫、静电加布袋除尘改造工程。二是推进清洁能源改造。以“煤改电、煤改汽、煤改生物质”为抓手,督促企事业单位完成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近几年我市共完成数十家企事业单位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三是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推广力度,引导和帮扶企业从管理、原材料、产品、治理等方面入手,实施降耗减污。目前已落实10多家企业环保清洁生产减污和清洁生产降耗。
3.2.3 强化机动车尾气防治
一是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紧盯流动源,淘汰2000年前和2007年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柴油机动车。二是发展燃气机动车。积极推广燃气机动车,使用低污染汽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3.2.4 强化城市大气综治整治
一是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开展了城区主次干道占道小吃、快餐、夜宵摊点集中整治。二是加大城市建筑扬尘整治。制定了《樟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禁止车辆带泥上路的通知》。三是加大洒水清扫除尘。加大机械化清扫频次,对城区主干道每日机扫,洒水由每日二次增加至每日三次。并针对有项目施工的道路,不定时增加洒水次数,有效地减少道路扬尘。
3.3 强化责任、严格监管,以行政手段促进大气污染防治。
3.3.1 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各自职能,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大气污染治理和工艺改造力度,实施节能减排,确保达标排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3.3.2 严格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一是加大涉气企业执法检查力度。环保部门依据新《环保法》,严格贯彻落实《大气污染整治十条》要求,依法实施环境监管执法,保持“严管、严处、严治”高压态势,达到震慑企业不敢违法偷排、乱排的效果。二是各职能部门依法实施监管。发改委、工信委、交警、城管、城建等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部门职能规定,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等大气污染加强执法监管。
3.3.3 强化信贷政策保障机制
实施完善的绿色信贷政策,近年来市政府下发《樟树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装备水平、节能减排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促使企业更加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3.3.4 加强环保监控能力建设
对全市的特大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后,为监督其工程治理效果,在其锅炉尾端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实现全程、实时数据监控传输。
3.3.5 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环保大检查推进大会等形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让全社会关注并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1 城市环境管理综合防控体系尚未形成
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我约束的环境意识不强,一方面在旧城改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卫保洁、秸秆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生产和管理方式粗放,另一方面存在职责不明或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尚未形成多部门联防联动体制,使这些污染长期得不到有效监管。
4.2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一是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意识不强,对污染防治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因生产设备或环保设施发生故障而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由于樟树市工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大气主要污染物治理任务艰巨。
4.3 农业面源污染管理缺位
对农业秸秆燃烧、养殖业污染等管理缺位,人员缺乏。
5.1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近年来,樟树市工业迅猛发展,GDP提速增长,财政税收增长,但资源破坏了、环境也破坏了,同时也积累了很多突出的环境问题。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就需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转变,在全市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在项目引进时,应更加严格环保准入关,严禁高排放、高耗能企业进入樟树市,对已引进的“两高”行业企业,新增产能改扩建项目在能评和备案上严格把关,项目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没有节能篇章、没有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的项目不组织审查。
5.2 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建立强有力的全市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和各职能部门联系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环境整治问题,并建立督促检查监督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和责任落实,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紧紧围绕工业企业、机动车、扬尘等三大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污染物治理。在区域层面,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统一治理行动、统一污染监管,协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一是对生产企业锅炉,坚决实行脱硫除尘改造,达标排放,同时推进集中供热和燃煤锅炉“煤改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推进需要供热工业园区采用热电联产或大型企业余热利用等方式实施集中供热,加快燃煤锅炉的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限期完成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对全市宾招商业用煤锅炉要坚决淘汰。
二是交警部门要加紧对汽车的检测,发放绿、黄标志,并对黄标车进行限行和淘汰,商业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大超标用油处罚力度,推广使用高标准燃料。
三是城建部门要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场所扬尘,对工地外围要进行严格的围挡,对工地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建立冲洗台,对出行车进行冲洗,同时,加大城乡道路和有条件的小区的白改黑工程建设。
四是城管部门对拉土车要进行覆盖,严禁抛撒。对大面积机械化拆迁工地要进行喷水、坚持每天对城区工地附近的街道用水进行清洗,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垃圾等违法行为,严格审批城区各类开张、喜庆等活动,规定定时定点集中燃放,减少烟花鞭炮污染。
五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餐饮行业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油烟排放标准的餐饮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六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要立足长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城市绿化的长远和近期规划,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住宅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和建设小公园、广场绿地、街心花园、湿地公园、城市水系等措施,让市区裸露的土地全部披上绿装,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空气质量,有效防治大气污染。
七是坚决清除农村面源污染。对生产中常用的农药水瓶、地膜进行回收利用;兴建有机肥生产企业,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进行集中处理;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广“畜—沼—果”、“畜—沼—菜”、“畜—沼—灯—鱼”等农业种养模式,将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等作为沼气原料加以利用,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建立秸杆粉碎还田、秸秆气化综合利用、秸秆青贮氨化示范区,减少焚烧秸秆对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5.3 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大气污染监管
一是进一步健全对污染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组织各类专项执法和核查行动,提高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测频次,增强执法的刚性度,始终保持对不法排污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二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激发并保持社会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热情。
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继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清洁空气,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自觉践行符合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幸福樟树尽一份公民应尽的责任。
[1]郝吉明,马广大,王书肖.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