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伤疤

2015-04-17 08:23安海涛张静
法庭内外 2015年12期
关键词:丈夫

文/安海涛 张静



家暴的伤疤

文/安海涛张静

一出悲剧让人喟叹,一桩血案发人深省。18年前,饱受家暴折磨的妻子将酒醉施暴的丈夫活活砍死,畏罪潜逃。为了年幼的儿子,她隐姓埋名藏匿工厂维持生计。18年后,她被警方抓获,最终获刑。案件主人公及其家人的惨痛遭遇又一次向世人昭示:家庭暴力是亲人的梦魇,是家庭的瘟疫,是社会的毒瘤,消弭家庭暴力的危害依然任重道远。

女工亡命天涯18年一朝被擒

2014年岁末的一天,浙江省义乌市金仙袜业的车间内,工人们正紧张地工作着,两个民警的到来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请问,你是不是冯碧蓉?”民警向一个中年女工盘问道。

“是的。”

“18年前,是否有在厦门犯法?”

“有,我杀了我的丈夫胡春声。”回答这句话的时候,该女子脸上出奇的平静。“我户口上的名字叫冯碧蓉,读书时用冯荣这个名字,出来打工,就用冯碧蓉这个名字。十几年前,我杀了我丈夫,出逃后我就不敢回家了。”

中年女工的回答让办案民警松了一口气,这个从容淡定的女人极有可能就是被警方苦苦追查18年的犯罪嫌疑人。

这起案件源于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对胡春声被杀案的侦查,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冯碧蓉被上网追逃。2014年12月31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信息自动比对,发现犯罪嫌疑人冯碧蓉在义乌市佛堂镇江北路金仙袜业办理了暂住证,遂将此情况通知辖区派出所,该所民警立即赶赴金仙袜业,于是便有了上述一幕。

时光回溯到18年前的一个夜晚,厦门市思明区西郭三组一出租房内,半夜里忽然传来大声惨叫,邻居闻声而来时,一名身高仅一米五的年轻女子浑身是血地从屋子里跑出,大声嘶喊着:“这次你死定了”……伴随着院落里一串带血的脚印,这个瘦弱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这个逃遁的身影自此仿佛从人间消失了,警方多年追捕都一无所获,而正是一张暂住证的出现为警方揭开了谜底。经进一步侦查和审讯,警方确定该女子正是杀死自己丈夫胡春声潜逃18年的冯碧蓉。

冯碧蓉为何要杀死自己的丈夫呢?这还要从20年前的一段恩怨情仇说起。

丈夫吃喝嫖赌对妻频繁施暴

1987年,冯碧蓉和胡春声恋爱了,一年多之后冯碧蓉怀孕了,两人没有领证,在四川老家简单地办了婚礼。不久之后,冯碧蓉先后为胡春声生了两个儿子胡兵和胡军。夫妻俩在老家经营了一间砂锅店,生意尚可。本以为生活有了依靠,但冯碧蓉没想到的是,噩梦刚刚开始。

有了点积蓄的胡春声开始接触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常常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外面吃喝嫖赌。性格内向的冯碧蓉认为这是家中丑事,也不便和外人说,只想着有机会多劝劝丈夫,希望能让他浪子回头。

但事与愿违。胡春声回家越来越晚,每每喝得醉醺醺地回到家,冯碧蓉忍不住多说他几句,就会招来丈夫的大声斥责,往后便动辄被他拳打脚踢。

随着赌性越来越大,胡春声把家中仅有的一点积蓄全部赌光了。一次邻居跑来和冯碧蓉要猪肉的钱,她这时才知道,丈夫在外面赌博欠了很多债。冯碧蓉气愤难耐,和胡春声激烈争执起来,“你多少也要给家里留点钱啊,两个孩子还那么小。你不管不顾也就算了,不能什么钱都不给我们母子留下啊,你让我们怎么生活?”但每次争吵,冯碧蓉换来的都是胡春声雨点般的拳头!胡春声还常常随手抄起瓶子、碗、砖块往她身上狠砸。有一次,喝多了酒的胡春声,因为冯碧蓉拿东西不及时,直接就拉着她的头往墙上撞。

日子久了,暴打越来越频繁,冯碧蓉整日鼻青脸肿,只能带着孩子躲回了娘家,亲戚朋友纷纷劝她离婚。但是考虑到孩子还小,她无力单独抚养两个小孩,只能默默忍受胡春声的暴力。实在被打狠了,冯碧蓉只能自己在镇上医院拿点药吃或贴点膏药。有一次她的头被丈夫砸伤后疼得厉害,她被送去医院检查时医生说已经有一根神经因被殴打有点萎缩了。每每冯碧蓉被打后躲回娘家,没过几天胡春声又会过来向她道歉,还写下保证书以后不再打她,但是往往回家后不久,双方又因为钱的事情,胡春声再次对她拳脚相加。

再后来,胡春声干脆在外面找了女人,连家都不回了。一天,冯碧蓉的砂锅店来了一帮人,吵嚷着要砸店,她才知道丈夫在外面找的那女人的家属找上门讨说法。过了几天,胡春声终于回家了,急急忙忙收拾了些衣服,拿了些钱,临走时向冯碧蓉扔了一句话,他在外面把那个女的家人砍伤了,公安正在抓他,他要逃走。胡春声就这么撇下了冯碧蓉母子三人,独身来到了厦门。

来到厦门不久,胡春声卖起了猪肉。身在老家的冯碧蓉苦苦经营着砂锅店,但经常被那个女子的家人骚扰,同时她还要带着两个孩子,家人纷纷劝她“还是去厦门投靠胡春声吧,好歹男人能挣点钱养家。”经过几番思量,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实在不足以抚养两个孩子,两个月后冯碧蓉母子来到了厦门投靠胡春声,不久她在厦门找了份工作,一家四口在一间简陋的房子中安顿了下来。

来到厦门的胡春声,因为有案底在身,行为收敛了一些,但仍喜欢在外喝酒,找女人。两人还是常常为了钱的事情争吵打架,胡春声连吃早餐的钱都不给冯碧蓉,两个儿子和她常饿肚子。双方的矛盾不但没有因为重逢而化解,反而越来越深了。

妻子奋力反抗深夜砍倒恶夫

1996年8月28日凌晨,胡春声又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中,一进门就躺到了床上。冯碧蓉去掏了下丈夫的衣裤,发现胡春声又把钱输光了。气不打一处来的冯碧蓉责问他:“你是不是又去赌博了?是不是把钱都输光了?我们母子连吃饭的钱都快没有了,你还拿着钱去赌?”胡春声吼道:“大半夜的还让不让老子睡觉?”冯碧蓉推搡了一下胡春声大声问道:“你天天在外吃喝嫖赌,有没有想过我们母子?”胡春声躺在床上翻身过去,不再理她。痛彻心扉的冯碧蓉坐在床边放声大哭起来。

过了不久,胡春声起身大骂“你哭够了没有?”说着他就从床上坐起来,把冯碧蓉按在床上,举拳朝她狠狠打去。冯碧蓉双手反抗了几下,挣扎着坐起来和他对打。酒醉的胡春声见制服不了冯碧蓉,便起身下床,随手操起床边小桌上平日里卖猪肉的砍骨刀,瞪着冯碧蓉吼道:“我砍死你!”说着便拿着刀背狠狠地朝冯碧蓉的背部砸去,之后他随手将刀扔在了桌旁。

冯碧蓉后背被胡春声敲得疼入骨髓,刹那间,多年来的委屈、愤怒、幽怨、压抑夹杂着巨大的悲痛像决堤的洪水从心头喷涌而出,汇成一股无法抵挡的力量!她看着桌上的菜刀,猛冲过去,双手拿起了砍骨刀转身朝胡春声的脖子狠狠砍去,她大声喊道:“今天你死期到了!”“啊!”猝不及防的胡春声大喊一声,鲜血立即从他颈动脉中喷射而出,冯碧蓉的睡衣上、墙上、地上顿时鲜血淋淋。胡春声挣扎了一下,从床上滚到地上,失去理智的冯碧蓉又举刀向胡春声的腹部砍去,胡春声越来越没有力气了直到他被砍得血肉模糊地躺着不能动弹,冯碧蓉才从疯狂地挥砍中回过神来。冯碧蓉发现自己身上的睡衣已经被血染透了,房间内也溅得到处都是血,她匆匆脱下了睡衣,换了一套衣服。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弥漫了整个四合院,闻声而来的隔壁邻居阿玉进门一看发现冯碧蓉家满地的鲜血,胡春声躺在地上,不停地喘着气,她赶忙上前抱住冯碧蓉,冯碧蓉大喊道:“你放开我,你们走,不关你们的事,不然会连累你们的!”绝望的眼泪从冯碧蓉眼中淌了下来,她挣脱了阿玉往大门方向跑去,沾满鲜血的拖鞋从其脚上脱落留在了院子里。还有一点气息的胡春声,慢慢爬向门外,爬到门边上时晕倒在了血泊中,直至气绝身亡。

远遁他乡隐姓埋名四处打工

冲出门的冯碧蓉不知道要去哪里,心里一直默念着:“我把他杀了,我终于把他杀了!”不知不觉冯碧蓉跑到了一条小河边,“现在我也只有死才能解决问题了。”想着,她慢慢地往河心走去。正当河水快要将她淹没时,一名路过的男子发现了她,立即跳下河把冯碧蓉拉上岸。

“妹子,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啊?有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呢?!”在男子的劝慰下,冯碧蓉跟着陌生男子来到了一个工地上,又冷又饿的她在工地上睡了一觉,第二天,她想到:“我不能死,我还有两个孩子,我死了他们怎么办。”就这样,冯碧蓉向陌生男子要了点钱,踏上了去浙江义乌的火车。

从此,隐姓埋名的冯碧蓉躲在了义乌的小工厂里开始了打工生涯。此后她变得沉默寡言,很少与人交往,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每当夜深人静时,除了无处不在的恐惧,就是对两个儿子的挂念。她曾经多次想到自杀,但一想到两个孤苦伶仃尚未成年的孩子,她又选择了活着,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躲藏能够维持多久。

流浪在外的日子里,心存侥幸的冯碧蓉偷偷回老家看了一次儿子,看到大儿子在姑姑家抚养、小儿子由娘家人带,放心了很多。不能陪伴儿子的她觉得此生对孩子亏欠太多了,于是收入微薄的她省吃俭用,十几年攒下了几万元的积蓄,准备以后拿给两个儿子作为补偿。

冯碧蓉到案之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联系了冯碧蓉的家人,两个儿子立即从四川赶到厦门,大儿子给妈妈请了律师,同时和弟弟一起回到老家找到了自己的姑姑伯伯,希望他们能够谅解母亲18年前的行为,胡春声的家人也知道胡春声生前所做的诸多劣事,加上两个孩子的哀求,纷纷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院能轻判冯碧蓉。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冯碧蓉进行了最后陈述,她神色平静,语速平缓:“这18年太苦了,尊敬的法官,希望你们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能早日回归家庭,希望有生之年我还能回到我两个孩子的身边……”言之切切,让人动容。

得到家人谅解被从轻处罚

对于这起18年前的凶杀案,法院进行了认真的审理。冯碧蓉是否遭遇家庭暴力,其杀夫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是本案的焦点。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均认为,公安机关在案发后对证人的调查情况及公诉机关对胡春声、冯碧蓉夫妇婚生子胡兵的调查情况,均反映出胡春声生前有诸多恶习及经常殴打妻子冯碧蓉的事实,可以认定冯碧蓉在案发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

法院认为:首先,胡春声生前与冯碧蓉共同租住在出租房,周围有较多邻居,多名邻居均证实胡春声生前行迹恶劣,常与冯碧蓉发生争吵,每次都是冯碧蓉被打。其次,胡春声的兄弟证实,冯碧蓉曾向其反映过经常被胡春声殴打,该证言与冯碧蓉供述的曾向其反映遭遇胡春声家庭暴力能相互印证。再次,胡春声与冯碧蓉的婚生子胡兵在冯碧蓉被抓获后证实,在其印象中,其父母经常吵架,其母亲经常被其父亲殴打,由于胡兵在案发时年满7周岁,已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对父亲死亡的事件有较深的记忆,故其虽在案发18年后作证,该证言具有较高真实性,可以采信。所以,冯碧蓉长期遭受胡春声家庭暴力的事实可以认定。

关于冯碧蓉辩称的“夺刀”问题,首先,冯碧蓉对砍杀情节的供述存在反复。其次,从双方的力量对比情况看,冯碧蓉是妇女,从长期操刀的胡春声手中夺刀的可能性也不大。再次,案发时系凌晨3时许,周围邻居均在睡觉,未见到案发当时的具体情形,均不能证实冯碧蓉“夺刀”的说法。所以,对冯碧蓉所谓“夺刀”的说法不予认定,其“防卫过当”的辩解、辩护意见缺乏前提条件,不能成立。

由于冯碧蓉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获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情节,加之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而引发的案件,被害人胡春声长期对冯碧蓉实施家庭暴力,对案件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可对冯碧蓉从轻处罚。

2015年8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冯碧蓉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宣判当日,冯碧蓉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莫让家暴引发的血案再上演

本案承办法官黄宏亮分析说,家庭暴力极易引发刑事案件,本案中,冯碧蓉在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因不堪继续忍受而实施杀人行为,在对其量刑时,可酌情从宽处罚,这不仅体现了刑法对于打击罪犯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对预防家庭暴力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

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即可以在10年以下量刑。本案中,冯碧蓉在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压抑的情绪突然爆发,因此实施杀人行为,属于激情犯罪的一种,尚不属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但是,冯碧蓉对胡春声连砍数刀,足见其当时之疯狂,该情形已达特别残忍的程度。故本案不属“情节较轻”的情形,应对冯碧蓉在10年以上量刑。在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后,合议庭认为判处冯碧蓉11年有期徒刑较为合适。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恩爱是家庭和谐的前提,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夫妻感情、妨碍家庭和谐、影响亲属关系,而且对下一代会形成心理阴影,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更有甚者会导致类似冯碧蓉血案的发生。因此,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担当的责任。

责任编辑/潍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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