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宏 郭莹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认识与探讨
龚宏 郭莹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员是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近年要求新增设的岗位,各省均开始具体实施和落实,对这一新工作岗位的设置,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标准,深入了解这一岗位设置的出发点、岗位的性质和作用、工作职责和内容等,实施的条件和难点,才可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准备,顺利实施。本文对此进行了针对性的探讨。
建筑施工;标准员;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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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2015年7月6日印发了《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将在省内4个城市、5家建筑企业试点,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员岗位,2016年6月底前形成试点成果,2016年底前初步建成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体系,2017年该岗位将在全省所有施工现场强制推行。这是四川省落实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9号)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的具体措施和部署,意味着在今后的2年内,我省建筑企业将有大量的施工现场标准员人才需求。
施工现场标准员设置工作,国家早在2011年就开始筹策,经过几年的论证、策划、探讨、试行,已趋于成熟。目前阶段,部分省已开始试行,大多数省正在部署,计划近几年内完成。对于这一新的工作岗位设置的目的,岗位性质、作用、职责等,虽然住建部和各省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已有说明,但如何更好的落实、开展,仍需基层单位认真理解、消化,进行全面的认识,此文为笔者的初步认识,供参考。
标准,特别是技术标准,是为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产品质量而制定的、必须达到的技术要求,标准具有依据性、约束性、强制性和法律性等特点,是检定合格与否的标尺和依据,是判定优质和伪劣的依据。任何国家地区和企业单位的生产,以至人民生活,社会安定和发展,都是由标准和规范进行约束和保障的,可以说标准渗透在社会和个人的方方面面。标准是保证生产秩序、社会安定、人民身体健康、安全,在技术层面行使国家监管权利的体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水平。在工程建设方面,作为社会和人民生产生活载体的建筑,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它的生产过程周期长、技术复杂,贯穿建筑工程项目生产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生产人员的行为,都有数量宏大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约束和指导,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特别在现代建筑上,使用的标准更多,要求更高,对于标准的选择、采用、执行、监督、检查等都需要专业人员才能完成,因此,建筑施工标准员岗位设置就成为时代的必须。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员是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从岗位说明可以看出,性质为管理工作岗位,由于标准员要负责建筑标准的实施、监督和效果评价,对项目全过程中施工和质量检验技术标准工作负责,因此,此岗位应兼具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重工作岗位要求,属于双肩挑型复合人才。建筑八大员由施工现场标准员与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等组成,各自从不同角度履行职责,共同完成整个生产过程。有人认为,建筑标准员应列于八大员之首,笔者认为,八大员工作关系属平等关系,八大员相互间很多工作属相互交叉、监督和制约,如安全员对所有岗位和生产活动有监督、管理作用,其中需涉及安全方面的标准。质量员从质量角度出发的管理,也是以标准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依据的,施工员也是同样按照标准进行施工,他们都涉及标准的使用。因此笔者认为,标准员在八大员中具有基础性和统领性性质,基础性表现为指导其它七大员正确使用标准,为完成工作打好基础。统领性表现为,统领和监督其它七大员准确执行各项标准。同时标准员也须承担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在标准方面的顾问角色。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员是一个新的岗位,特别是此岗位和其它岗位工作有交叉,部分职责是由其它工作岗位分离出来的情况下,更需要进行岗位职责的明确。住建部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中明确标准员职责,概括的描述,就是:在工程项目各阶段中承担标准的计划、实施、评价和管理职责。在详细描述中,采用了很多主要负责和参与负责字样进行了职责的限定。总体来说,就是以标准为主体,全过程负责或者参与建筑项目所有涉及标准的工作,负责包括包括标准的选择、确定、贯彻、实施,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价等。负责性职责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施工项目全过程中涉及标准部分均由标准员负责。参与性质职责指那些与其它工作有交叉,标准员需要进行协作配合共同完成的工作,如参与制定安全标准落实措施、施工前期阶段中参与施工图的会审中标准有效性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计划等执行标准的有效性、施工过程中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中涉及标准的执行问题等。定义为参与职责的,由其它岗位人员负主要责任,而参与配合、协同完成也明确为标准员必须履行的职责。
施工现场标准员的工作与另8大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有交叉、衔接,由标准员主要负责的,应全部归口标准员负责管理,进行剥离归口,属于参与负责的,要明确划分工作关系中的主次权责,以免越权或者出现权责真空。如与安全员的关系,要求上是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参与制定措施和制度,也就是在制定安全措施和制度时把好标准使用关,比如遗漏、缺少、使用不够、不当等,配合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跟踪标准执行情况,起好安全员工作中的标准助理作用,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与施工员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标准员要跟踪并检查施工标准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纠正,与施工员、质量员一并把好施工质量关。
对于标准员的工作内容,目前还未完全成形,仍处于按现有的职责开展的初期阶段,具体内容还有待在实际中不断明确、完善、成熟。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已经将建筑标准员的工作能力要求以职业标准形式颁布,通读此项职业标准,可以看出,建筑标准员需要有较强的建筑、标准知识,属于复合型技术人才。标准员要对整个项目全过程中所有涉及标准的事务进行全面把关,因此必须掌握国家、行业、地区的相关法规、政策,掌握标准知识,如标准体系、整体状况,标准适用情况、本地标准采用情况,不同情况下如何选用标准,何种情况采用国标、何种情况下采用地方标准等。这些都需要具有足够的标准知识和实践经验。而在施工、安全、设备等方面检查标准执行情况,必须有足够的施工技术知识,才能对施工中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研判,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因此,建筑标准员需要具有全面的建筑施工技术知识,包括施工、安全、设备等,要有足够标准知识和标准检查执行能力,同时有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一个高复合全职型技术人才。
为作好施工现场标准员设立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建筑施工标准员应设专职人员
建筑标准员是一新的工作岗位,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上可以看出,建筑标准员应有全面的建筑专业技术水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目前这样的人才还非常稀缺,按国家要求配备标准员,尚有人才资源不足问题,因此,大多省份采用由现有技术人员兼任的方式作为过渡期间解决办法,但由其它人员兼任的办法存在一定弊端,如工作的主次安排上,精力分配上,职责划分上都易发生混淆不清现象,影响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以专职人员担任,将所有精力用于标准员工作,考虑问题的思路也以标准员角度出发,有精力进行深度思考,且从工作量上看,也应由专职人员承担。
鉴于目前标准员多由其它人员兼任的实际情况,标准员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不能确实的落实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并给予相应的权力,往往会随着时间的延长流于形式。因此,标准员在一开始设立时就应专职专任,打好基础,先天强,后天才壮。
建筑标准员的设立,目前各省情况不一,如云南省要求设立专职标准员岗位,但大多数省允许由其它人员兼任,原因主要是缺乏可从事标准员工作的人才,只能采用临时应急办法解决。因此应尽快培养专业标准员以解决人才缺少问题。
(2)加强建筑施工标准员培养
标准员是新岗位,目前缺少专业人才,且各建筑院校对培养的学生,所开设课程和培养目标中,也没有针对此类人员的培养目标。不仅标准员人才缺乏,培训师资也极度缺乏。目前的解决方法是在现有人员中进行在职培训,这是一个很好的,也是目前唯一有效的解决方法。现有建筑人员无论以前从事哪个工作岗位,都是对建筑工程有过专业工作经历,对工程项目有一定了解,且进行过一定的学习或者培训的,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标准技能的培训,更利于人才的快速成长。但未来还是应该走专业培养途径。
在培训机构方面,目前各省都在开办各类师资培训班,培训内容也按住建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1)规定的内容安排,大多包括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三大类,其中基础知识以标准方面的知识,岗位知识以标准员岗位的职责和技能为主。除政府行业相关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外,社会力量办班培训占据培训市场很大一部分,相对而言,人才培养主力的院校非常滞后。
(3)高等院校应承担人才主要培养责任
作为人才培养主力的院校,目前课程和知识架构中对于标准这一块的处理很弱,各门课程在涉及具体标准时教师会进行顺带介绍,没有列入课程计划中,凌乱、不系统、缺漏,形不成总体概念。在文献信息检索公选课的特种文献章节中,标准作为一节课内容有介绍,一般仅开设2-4个学时,只能作为了解性质,且此课多为选修课,仅有部分选修此课的学生可能接受过简单的标准知识培训,如此薄弱的标准知识教育,根本不能满足标准员岗位需要。在目前标准人才紧缺形势下,院校应尽快将标准知识列入学生的学习知识架构中,承担起院校的人才培养责任。方式可采用分散与集中二种模式,开设标准课程,系统讲授标准基础知识及建筑标准特点及应用介绍,在其它课程中结合专业实例进行标准应用介绍。
对于在职人员培训,院校也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能仅作旁观,培训内容上应重视应用实例,以实例带学习,在职人员多已有一定的建筑从业经历,掌握了一定的建筑施工技能,对建筑标准也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只是需要提高、加深、明确即可,所以可加大实例部分,包括工程项目中标准使用的问题、纠正及问题分析等,效果更好。
标准员这一新岗位目前处于开始阶段,可借鉴研究成果较少,对岗位认识、工作内涵、与其它岗位的工作关系还有待进一步明确,需要在探索中取得经验,逐步完善、成熟,此文仅以此为目的,进行初步的探索。
[1]JGJ/T250-2011,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S].
[2]陈刚.标准员的责任位八大员之首.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 (11).62-63.
[3]沈家文.标准员是组织员保障员.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 (11).61-62.
Building construction site standard member understanding and discussion
GONGHongGUOYing
(Chengdu Aeronautic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Chengdu 610000)
Standard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is national housing urban-rural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jobs in recent years,the provinces ar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and carry out the,set for this new job,mustbe based on relevant documents and standards of the state,an in-depth understanding of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is post Settings,post the nature and role,responsibilities and content,etc.,the conditions and difficulties of implementation to the input for targeted and smooth implementation.This paper discussed corresponding to this.
Building construction;Standard member talent;train
TU71
A
1004-6135(2015)11-0081-03
龚宏(1979.10- ),男,副教授。
2015-10-13
龚 宏(1979.10- ),男,工程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建筑科学与工程、职业教育方面的工作。
郭 莹(1987.10- ),女,硕士,助讲,主要从事园林景观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