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志萍
7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同时公布《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2014年-2023年)》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4年行动方案》,这标志着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这一战略部署正式启动。
按照规划纲要,新疆计划通过十年时间分阶段实施,使纺织服装全产业链吸纳就业人数从目前的近20万人达到100万人。
7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闫勤介绍,目前新疆每年有近60万人的城镇劳动力需要就业,有约300万人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其中有7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由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企业容量以及语言文化、从业技能、就业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当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南疆地区经济欠发达,企业少、规模小、就业空间狭窄,企业数量不到全疆的三分之一,就业人数不到全疆的五分之一,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非常有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胡开江表示,为实现百万人就业的宏伟目标,确保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定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施就业第一战略,把增加就业尤其是南疆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在强调产业集聚发展的同时,在南疆四地州把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二是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政府为纺织服装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三是坚持有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抓住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南亚国家转移的时机,积极吸引东部优秀纺织服装企业来新疆投资,把新疆资源、区域优势和东部的品牌、市场、管理、技术优势结合,打造产业链综合优势;四是坚持全产业链高起点、高水平发展,发挥后发优势,做到高端发展、技术领先,严禁淘汰落后设备转人新疆;五是坚持重视拓展中西亚和欧洲市场,建没面向中西亚、俄罗斯和欧洲市场的纺织服装出口加工区和商贸中心;六是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建设国家新型数码印花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集中适度地发展节水型印染技术,并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把环保标准作为产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企业只有在环保达标的前提下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为此,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一系列特殊的产业政策,包括设立规模为200亿元左右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实施税收特殊优惠政策,将纺织服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全部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实施低电价优惠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纺织工业园区建设技术先进的配套电厂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实施纺织品服装运费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实施南北疆差别化的补贴政策;实施使用新疆棉花支持政策,对疆内棉纺企业使用新疆棉花按实际用量给予适当支持;实施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对纺织服装企业新招用的新疆籍员工和南疆四地州享受低保待遇的在纺织服装企业就业的人员,均制定了特殊补贴政策;加大对南疆地区支持力度,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上向南疆地区倾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等。
毫无疑问,这些政策将大大降低纺织服装企业生产成本,提高新疆纺织服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助于加快新疆纺织服装产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