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
如今,“雾霾”在新闻报道与街谈巷议中频频出现。都说英国人搭话离不开天气,现在,中国人的话题则成了“雾霾天”,出门前,总要查一查“雾霾指数”。
中国古代典籍中关于雾霾的记载最早出现于《十六国春秋·前凉录》,说的是甘肃武威这个地方发生了一起乱伦案,触怒了老天爷,结果连续一个月天气阴沉昏暗,“雾霾四塞”。这起严重的雾霾灾害距今已经有1600多年了。
到了清代,北京作为首都,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多,严重的雾霾灾害时有发生。乾隆二十三年(1758),雾霾连续几天,由于能见度差,运河交通被迫停止,没有了漕运的供给,京城的粮仓纷纷告急。事情惊动了乾隆皇帝,他亲自出马,带着下属们在紫禁城太和殿前焚香祭天,求老天爷息怒。嘉庆十五年(1810),进入腊月后,北京频频发生雾霾天气,今天的北海(当时叫琼岛),还有现在景山公园里的煤山都被雾霾笼罩,看不见了。
从雾霾,说环保。古人是怎样对待环境问题的呢?
古人的环保意识
其实,“环保”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理念。
早在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就明确提出:管理不好山川草泽的君主,就是一个不称职的君主;大山也好,土坡也好,都不要随便开凿,这样会破坏自然环境;也不要随便放火烧荒,火势控制不住,会酿成大祸;山林虽近,草木虽美,江海虽广,池泽虽博,鱼鳖虽多,也不能过度开发,竭泽而渔,该封山的时候要封山,该禁渔的时候要禁渔。所谓“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子也说过,草木生长的时候不要砍伐,鱼鳖生长的时候不要撒网,“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
《吕氏春秋》中对古人的环保思想有一段精辟的总结—— 把水放干了来打鱼,怎么可能打不到呢?但明年你就没鱼可打了;把草烧光了来打猎,怎么可能打不到呢?但明年你就没有猎物可打了。
古人的环保意识并不是纸上谈兵,而是付诸行动的,用现在的话说叫“低碳生活,坐言立行”。《国语》记载:春秋时,鲁宣公在河鱼繁殖的时候撒网捕鱼,结果手下一位名叫里革的大臣蹚水过去把网给割破了,还振振有词地教训了鲁宣公一通,说:“鸟兽孕育、鱼鳖长成的时候,管理鸟兽的官员就禁止张网捕捉鸟兽;鸟兽长成、鱼鳖孕育的时候,就禁止撒网捕鱼,这样做,都是为了储存物产。到山林里不能砍伐新枝,到草泽里不能割嫩草,打鱼的时候不能捕小鱼,打猎的时候不能抓小鹿,捕鸟的时候要保护雏鸟和鸟卵,抓虫子的时候不能伤害幼虫,为了让万物自然生长。这些都是往圣先贤们的教导。可瞧瞧您,现在正是鱼繁殖的时期,还没等它长大呢,就撒网捕鱼,也太贪婪了吧!”这个里革真是条汉子,上司想打鱼消遣一下,让他割了渔网不说,还给领导上课,一点面子都不留。
不过,鲁国的君主似乎有破坏环境的传统,还不懂得汲取历史教训。到了鲁哀公的时候,又干了这么一回违反环境保护理念的糗事儿。他的祖先竭泽而渔,他是焚草而猎,把沼泽地里的草点燃,把动物驱赶出来,好让自己狩猎。不过他运气不好,那天刮起了北风,火势迅速向南蔓延,眼看着就要烧到都城了。到了这个时候,鲁哀公才慌了,招呼大家赶紧救火,可是,他身边就没剩几个人了,人都哪去了?都忙着追逐野兽去了。火势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有没有烧掉鲁哀公的宫室不知道,反正这件事被记载在《韩非子》里,鲁哀公成了历史的笑柄。
古代的环保机构
在我国古代,很早就设立了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机构。当初,舜接受尧的禅让后,在组阁时,任命伯益为“环保部部长”,官名叫“虞”。要知道,虞是舜的族名,也是国号,由此可见这个官职的重要性。伯益的职责就是管理山林草泽,保护环境,让自然资源不至于枯竭。
到了周代,农林牧副渔业由司徒专管,下设山虞、泽虞、川衡、林衡等官职,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林衡是山虞的属官,川衡是泽虞的属官。秦汉的时候,改称少府,下面设有管苑囿的苑官、管森林的林官、管湖泽的湖官等。唐代以后,设立了虞衡司,不仅负责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还要管能源供应(薪炭)、城市绿化(京城街巷种植)等事项。
古代的环保法制
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方面,古代也有很多建树。早在大禹当政的时候,就颁布了春天封山、夏天休渔的禁令。3000年前,周文王攻打一个叫崇国的诸侯国,在出征的时候下令:作战之时,不得砍伐树木、填埋水井。这是以军令的形式保护资源和环境。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崇尚法制,环保方面的法律规范非常详细,例如春天,不得砍伐林木、堵塞河道,不得烧草做肥料,不得采伐刚刚萌芽的植物,不得捕猎幼兽、毒杀鱼鳖。当然,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如果有意外死亡的人,需要制作棺木的,允许砍伐树木。而且,秦国的法律格外关照了老百姓的狗:老百姓的狗如果闯入禁地,只要它没有追逐、捕杀野兽,就不要杀死;否则的话,格杀勿论。杀了之后怎么办?肉吃掉,皮充公。
秦国的法制残酷,违反以上禁令的后果相当严重。其他诸侯国对于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同样并不宽纵。《管子》中有这样的记载:破坏封山的人,一律处死,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违反禁令,闯入禁区的,迈左脚砍左脚,迈右脚砍右脚。现在,如果谁不自觉,把自己家的炉灰、垃圾倒在街道上,最多是被城管或者戴红袖箍的大妈说两句,打扫了就完了。可是,翻开《韩非子》看看,准保你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干了:“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后代对于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行为虽然不再动辄砍手砍脚,但处罚较之现代仍然比较严厉。在汉代的时候,宣帝曾专门下旨,首都周边地区禁止在春夏时捅鸟巢,掏鸟蛋,用弹弓打鸟。皇帝专门操心这种琐事,可见对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视。根据唐代的法律,滥伐林木的,以盗窃论;不该烧荒的时候烧荒的,抽五十鞭子;在墙上打洞,将屎尿排到街道上的,打六十板子。
如今在讨论雾霾成因的时候,有人归咎于一些农村地区的烧荒行为。烧荒破坏植被,污染空气,的确有一定的危害,还容易酿成火灾。古代就严格限定了烧荒的时间,南北朝的时候,北齐皇帝高洋规定只能在阴历十一月烧荒,其他时间严格禁止,以免损伤昆虫草木;宋代规定,在阴历二月初一至十月三十禁止烧荒。
根据古人的经验,严格的法律措施和强大的执行力度,对于环境保护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配套法规也在进一步完善和制订当中。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加大执法力度,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才能常保碧水青山、蓝天白云。如果说法律是一只“有形的手”,那么市场则是一只“无形的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善于运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通过价格、税收、信贷等手段引导政府和企业自觉加强环保措施,消除污染源,从源头上解决困扰国人的“雾霾天”和各种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