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广
没有一种生理器官(像看画时用眼睛)可以让我们先把全书一览无余,然后来细细品味其间的细节。
——题记
你爱听什么故事?
此刻你在想什么?
(亲爱的读者)先告诉你我今天上午翘班一个人去看了诺兰的电影,结果把我感动哭了。
想想挺贱的好像。
以前我并不是一个容易被电影感动哭的人,我不相信。他们都是骗子,骗眼泪。现在我不这么想了。现在我认为,看一个电影,而哭了,说明我理解导演。
理解导演重要吗?
一
让我们开始吧。
给你讲述一款真人真事。
他上了天堂,见了上帝。
你好。
Hi, boy, what's you name? Why are you here? You called me Nihao. What's that mean? What the hell are you talking about? Peter, hey Peter. Get him out! Peter, where are you peter!
他听不懂上帝在说什么,他有点失落。这个卷毛老头看起来正在生气。
他失落倒不全因为那个生气的老头,而是,嘴里还有点苦。
A little bitter。
你大概愿意听听他的故事。一个很狗血的故事,一个已经永远离开这个世界的人,一些发生在他身上的错误。
我不抽烟,也不会因为要写他的事而烧三炷香。我曾经恨透了他,那时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并不是我不想知道,是大人不想我知道。所以我听到的,也许不是真人真事。
他的人生转折点,是一次性交。
依我的想象,在北方的大炕上,在一个隐秘的时间,到底是什么时间,是下午还是上午,甚至连是不是发生在炕上都不可考了。我相信是发生在炕上,不会是野合,野合是浪漫的,浪漫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
那种炕大约有三四米长,一米八宽,炕上铺着一领席,席子往往年久失修,磨损严重的地方用布头补了一块又一块,有些还没来得及补。席子一定是暗黑发亮的,那是常年油灰浸透的效果。在这铺炕上,有一只猫卧着,它已经闻到陌生人的气息,那人身上有酒气。即使他那天没喝酒,也有酒气,因为猫鼻子灵敏。这个一身酒气的人已经推开了门,站在了屋里,推开门时他眼前一黑,整间屋子已经被两口大锅下常年升腾而起的草木灰熏得漆黑。在左手边的锅台上,有一只黑色的瓢,他抓起瓢,来到一口黑色的水缸前,缸里水不多了,他哈了一下腰,舀了半瓢水,仰起头咕咚咕咚喝了半天,喝完长长地哈了一声。
这时猫从炕上跳了下来,一扭身钻过布帘,进了里屋。
他看见了猫,因为猫是动的,他眼睛好,虽然只有一只,但比有两只眼的人看得清楚,他说这是他生吞蛇胆的功效。
猫嗨!
他喊了一声就往里屋走。
你可能不了解那里的房屋布局,简单说一下,那里每家通常有五间房,就像五个一排的火柴盒。居中的一间只有前后门,其余四间只有前窗,有钱人家还会修后窗。
他当时所在的五间房没有后窗。
继续说房间布局——这里你不用太细想,这不是推理小说——从前门进去,直接往前走,走四五米就能从后门出去。如果进门立马站住,往左右看,能看到两边各一个灶台,上面各有一口直径一米多的大锅。剩下四间房,基本上会有两到四铺炕,每间房里只有一铺,要占掉那间房的三分之一多。挨着灶台那间屋的炕,是睡觉用的,做饭时炕可以烧暖。里面的屋子,一般用来存杂物,因为太杂乱,常常和卧室间用一张布帘挡起来。
猫从炕上跳下来,就钻到里间存杂物的黑屋子里去了。有时候,屋子里也不存杂物,而是躺着一个只会喘气的人。那个人在等死。
是的。
终日躺在那个地方的人,都是在等死。
他们已经坐不起来,翻身也困难了。
他看见猫钻到了里屋,也跟着钻了进去,猫来回跳了几次,捣土扬尘的,他马上退了出来。骂了一句。
此奥儿你妈。
他在骂猫。
骂完猫,他掀开帘子走了出来,咳出一口痰。咳痰是因为他是酒鬼,嗜酒成性,酒多生痰。
他完全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家。于是朝外面屋子喊了一句:
进来坐会儿。
不坐了,三哥啊。我走啦。
坐会儿再走啊。着什么急。
不坐了,家里还有活儿。
坐会儿,有什么活儿,现在有什么活儿。
于是她就没话说了,她的确是没什么活儿。刚才三哥喝完水去追猫,她接过三哥的瓢也喝了一大口水,喝完水三哥从里屋出来,看见她把瓢放在锅台上,当啷一声。
她本打算走个近道,从前门进来,后门出去,这样回家去就省得绕一百来米的路。
而三哥非要让她坐一会儿,她就来到炕前,抬起左腿,把半个屁股压在炕沿上,随时会走的姿态。
三哥说,吃苹果吗?
不吃。
刚才不知道谁家猫,此奥儿他妈的,把这当自己家了,还睡炕上去了。
她听三哥又骂了一声猫,嘿嘿笑了出来。
她说,我走了三哥,不坐了。
着什么急,这里有狼哦,坐老会儿能少你半斤肉哦。
三哥说完走到她面前,出人意料地就把嘴对到了她嘴上,右手伸进秋衣,准确地抓住了她的左乳房。
你大概知道,很多作家写到这里,都会刹不住车,都会不厌其烦地写下去,至少也要把女人的反应写出来是吧,至少要把湿度温度热度都写出来才算尽兴是吧。不然他们认为人物不完整。而贾平凹会在此处省去若干字。好像他先把那若干字写了出来又划掉了。
现在是两点二十了,今天先写到这里。我要等若干小时后再写,但你不用等若干小时后再看。你马上就能看到我在明天才能写出来的东西。
好了,三哥,你们先好好睡一觉吧。
我也去睡觉了。
晚安。
二
时间如同一场灰色的大雨,落在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泯灭了悲伤,泯灭了快乐。
一枝玫瑰倒卧在地,即便它是工业时代的制品,有成千上万的拷贝,此刻,因为玫瑰的原型,它独一无二。
三哥睡了两天了吗?计划中是昨天继续写三哥的故事,昨天因为与远道而来的朋友相见,大醉不归。好似三哥灵魂附体。人果真是有灵魂的吗?我情愿他有,因为他未完结,他的生命仓促结束,就像那次做爱,或是性交。同样的动作,用不同的词,似乎有很大的不同,对三哥而言,究竟是什么。我还没想清楚。既然睡了两天,此刻在他面前的,应是磨难。他要为冲动付出代价,我不说他是一时的冲动,因为他常常冲动。他逃在外面,躲避着警察,却又逃不远,他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糟,可能全都是别人和他开的玩笑。但是他没有太多的可想。夜晚已经不是那么暖了,秋天到了,他因为气愤喝了一大碗白酒,因为气愤,因为白酒,全身狂抖,他蹲在干涸的池塘中,地势低,不那么冷,芦苇挡住了视线。夜完全是黑的,连星星都没有,天上有很厚的云,天因此不那么空,也暖了一些,他大概感受到了,或者全无感受。此刻,他不停地骂着,此奥儿你妈,此奥儿你妈。因为颤抖,声音时而抽搐,好像在哭。他也的确在哭。夜色里有警笛在响,响了几下,全村人都知道警察来了,好像天上派了人下来通知,全村人在神秘中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女人把自己关在黑屋里,女人叫二苗,二苗在她家姐妹里排行老二。
但三哥不是在骂女人二苗,他谁也没骂,他只不过在黑夜里,像一团将要熄灭的小火,释放着余热。酒劲慢慢上来了,严重的颤抖让他开始痛哭。因为喝酒,他像中国摇滚歌词里唱的那样,永远热泪盈眶。虽然只有一只眼睛,因为长期使用,已经眯得很小,也陷得很深,依然热泪充盈;而另外一只义眼,从来不发挥作用,反倒显得健康,气定神闲。他想要睡觉了,疲倦一阵一阵让他睁不开眼,他觉得自己安全了,警笛不响了,没人会找到他,事情很快就会过去,多大一点事儿,不可能,警察抓我干什么,你情我愿的,抓我干什么?抓到会枪毙吗,会吗?一阵光线的乱晃让他的思考变成了空白,他觉得有手电在照他,手电又从他身上划过去,拿手电的人在池塘边的小路上走过。三哥使劲蹲着,嗓子里发出狗一样的低吟,拿手电的人没听到,那个人压低嗓子喊着:老三,老三,老三,老三……
一边喊一边走了过去。他感到那是一种善意的喊叫,也许是叫他出来,叫他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他拿着手电,这么近都没有发现自己,那说明自己所在的地方就是安全的,所以他没有回应,那个拿手电的人慢慢走远了。他想,警察已经走远了。他决定在芦苇丛里睡一夜,感觉已经不冷了。这时候,蛇胆发挥了作用,他的一只眼睛能看到夜色中的景象,云层退去,星星布满了天空。他裹了裹衣服,站了起来,忽然想起一个好地方,那里可能更暖和,于是他站起来,走出芦苇丛,腿已经麻了,酒精让他麻木,已经感受不到腿麻,他踢踢踏踏往前走,走在已收割的玉米地里,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摔倒,地上全是镰刀收割后的玉米茬,全是刀尖冲上的匕首,一旦倒下去,他唯一的好眼睛也会瞎。在玉米地里,他找到一个用玉米秸搭捆起来的小窝棚,钻了进去,但是他错了,那里既不避风,地上又凉。可他不想再去找地方躲了,他窝在地上,不停地调整姿势,直到自己睡着了。睡一会儿冻醒,缩一缩,继续睡。
夜很漫长。他再次醒来时,天还是黑着,冷极了,他不得不走出来,一弯月亮出来了,玉米地在淡淡的月光下分分明明,如果警察没走,远远地就能看见他,他趴在地上往前爬,他要回到芦苇里,那里安全,还暖和,警笛又响了起来,不只如此,他还听到远处人声嘈杂,是一些陌生的粗鲁的声音,他马上停了下来,头也不敢抬,也许那些人就在能看到他的地方,他只是一动,就会被发现。他退不回去,也不能往前走。他闭上了眼睛,在心里默念着:天老爷保佑,看不着,天老爷保佑,看不着,看不着,看不着。他睁开眼时,眼前多了一个人,和他一样趴在地上,和他面对面趴着。他觉得自己在照镜子,那个人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但是他睁着两只眼,两只眼都能动。
你趴在这干什么?你趴在这有用吗?
说完,那个人站起来。
你看,站起来也没有事儿。人都走了,不来抓你了。快起来回家吧,冷不冷啊,二乎乎的。冻着怎么办。
说完,他又趴在老三面前。
哎,你看看,我这眼睛好用啊,你看看,还能转。你想不想要。
他把三哥坏了的那只左眼闭上又睁开,眼珠乱转。
三哥用一只眼使劲看着他。
天老爷,天老爷,你是天老爷吗,是不是?
我不是天老爷,我是天老爷干什么。天老爷有用吗?
你告诉我现在往哪跑?
往哪跑,往哪跑有用吗?我什么都能看着,你一只眼睛那么好使,我两只眼睛更是什么都能看着,你往哪跑都没有用。快起来吧,回去好好睡觉吧。
警察走没走?
没走,走了还得回来,抓不着你不走,连你都抓不着,警察还混什么。
那我怎么办?
你听我的吗?
听。你说什么我都听。
好,听我的就好,你去井里吧,那里边暖和,干井,里面都是草,也没有风,蛇都猫冬了。再说你也不怕蛇啊。
好。好。好。你说得对,我怎么把井忘了。
你去吧,我走了。
等会儿,你是谁,我回去给你烧香。
你知不知道马王爷。
马王爷?
没听过吧,你看看。
说完他把刘海儿掀上去,额头上现出三道抬头纹,有一道格外深。
你看看。
说完,那道抬头纹裂开了,里面露出一个转来转去的眼珠。
三哥一看就跪在地上磕头。
马王爷,马王爷,马王爷,我给你磕头了。
磕完头,马王爷不见了。三哥胆子马上壮了起来,一溜烟从村西跑到村东的干井边,二话没说就跳了下去。干井不深,里面长满了草,很暖和。三哥就在那里睡了。
等他醒来时,警察就在井口看着他。
快上来,李成儿,快上来。
从井口上能看到天很蓝,警察看起来人不错。三哥想了想,没太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什么时候跑到干井里来了。怎么上去啊,爬不上去啊。
上不来吗?
警察在上面问。
你怎么下去的,怎么上来,能下去,上不来了吗?
过了一会儿,警察又说。
好,上不来好,那你在这等着吧,我找人把你弄上来。
说完警察不见了。天很蓝。
三
人们喜欢黄金,因为黄金有太阳的光泽。
对黄金的喜爱是普遍的,而对写作的喜爱,是少数的。人为什么喜爱写作。这是个复杂问题,有人开始喜欢写,后来不写了;这又是个简单问题,那些不写的人,到底还是想写。只是说,他还有别的兴趣,或者说,他写的没人看,快吃不上饭了,必须放一放。因为只是有人看,哪怕一个人,那么对那个喜欢看的人和写作者来说,都是一次探险。
假如压根没人看呢,假如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了?
假如连笔都找不着?
他可能还是要写,因为太无聊了。也许他觉得自己快死了,得留点什么。在一个超过三维的世界里……还是回到三维吧,当天荒地老时,一个人要写点什么。他找到一根树棍,在沙子上写着:
上帝啊,给我一个……
大抵如此吧,所以他就算再热爱写作,也终究写不出好东西来。
三哥热爱什么?
酒吗?
他无疑是个酒鬼,但我想他更喜欢大海,喜欢水,他的水性极好,有很多次做水手的经历。他还会画画儿,照着报纸的插图画,画得还不错,还给我看过,给我看他画的风景画时,是他和三嫂结婚不久,那时三哥还没从他爹妈家里分出来,两口子住在一间小屋子里。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为什么叫小屁孩?我又不是光会放屁,又不是光屁屁。又不臭啊。——三哥两口子住在他们五间老房最靠东的里间,只有前窗,前窗不大,屋里很黑。大白天的,三哥三嫂盖着大被子坐在炕上,也不出去干活。我现在猜测他们俩在被子下是没穿什么的,并且等小孩走了,他们俩会随时干点什么,闹出点动静。当时三哥坐在炕上,手里拿着自来水笔,在一个小本子上画风景画。现在想来,当然不是给我画,而是要给三嫂看。但是画画完了,他还是先给我看,我觉得画得棒极了,跟真的一样。(当有人跟你说,这篇小说写得好极了,那部电影好看极了时,你得弄明白,那只是他的感受,不等于你会有同样的看法。)
后来三嫂生了一个男孩。
这个故事可以告一段落。让我们再回去看看坐在井里观天的三哥。在蓝蓝的天空下,三哥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什么。要是他坚决不出去,他们会开枪吗?会把他打死在井里,随后用黄土把井掩埋吗?三哥可能想到这个问题吗?我无法确定,如果三哥还活着,我也不会去问他,如果我去问他,他也许会告诉我马王爷是个骗子。
三哥独自回忆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做了什么,还是没做什么,为什么警察要来抓他,是不是抓错人了。
他抬头望着天,一片云很快飘了过去,彩虹色的。
三哥站了起来,在井里转圈,想看到更大的范围,看那片云飘到哪里去了。没办法,只能看那么大。三哥靠着井壁站着。
又一片彩虹色的云飘了过去。
又一片。
就像排着队过来的。
又一片。
从东往西飘去。
三哥朝井外大喊了一声。
哎!
哎!
没有人回答,三哥扒着井壁的石头缝往上爬,井有三四米深,三哥爬一米掉半米,问他爬几下能爬上去。
正确。八下,最多八下。不是六下就是七下或者八下。我数学不好,也懒得算。
等他爬到上面,四面空荡荡的。天上也空荡荡的。
警察和彩虹色的云全都不见了。
三哥看见路的远处有一个女人大喊着跑了过来。他一听就听出来那个女人在惨叫,她独自一个人,一边跑一边惨叫,从三哥身旁经过时,女人没有看见三哥,那时候女人眼前是黑色的,她绊了几下脚,重重地把自己摔了出去,嗓子里发出刚杀的死鸡喉管里常会发出的声音。那是最后一口气和喉咙摩擦造成的。
女人的右腋下淌着血,冒着热气,更多的血已经在她衣服上凝成了血块。
三哥自言自语着。
啊?怎么事儿?啊?
四面都没有人。天上也没有云。
人就好像是三哥杀的。
三哥想赶快离开,这时远处传来一声大喊。
站住!别动!动我开枪啦!别动!动!再动!
三哥没动,他压根就没动。也没有人开枪。
警笛声大作。三哥被押上了警车,警笛响出村子不久,就不响了。
三哥在警车上忽然想起那个死去的女人。
他不敢问,他怕一问就被警察赖在他身上,杀人偿命,太可怕了。
在监狱里,三哥没有烟抽,没有酒喝。有人揍他。三哥一只眼是瞎的,有人揍他时,他就把假眼拿出来握在手里,也不还手。揍他的人后来心里就越来越发毛,越来越不想动手,因为打三哥时,感觉上太别扭了。
到后来,有人骂他,他也把假眼拿出来。
再后来,人们发现三哥是个无害生物。他们混熟了。不久室友又换人了,此时他的独眼龙形象就有了震慑作用。
他在监狱里住了十年,判的是十年,结果他住了十年,一天没减。
至于其他的典故,我知道他在监狱里下得一手好棋。但从来没问过他和谁下的,监狱里还让下棋吗?哪来的棋。这我都不知道,也不想虚构。也许他凭着下棋的本事赌到几根烟抽,那如果他输了呢,他拿什么赌?
我不知道。
十年后,三哥出来了,三嫂离开了。三嫂在三哥住进去三年还是四年时离开的。她受不了,她竟然为一个被判为强奸犯的人守了三四年,她已经很厉害了。她把儿子留下自己走了,我不知道作为母亲为什么舍得把亲生儿子扔下,是担心自己的后路吗?不知道。我后来见到三嫂几次,也不曾过问。我也经常见到那个被母亲扔下的儿子,更不曾过问。
在母亲离开之后,儿子慢慢会说话了。
哦,想必我记错了。在三哥入狱前,他们的儿子已经生了出来,怎么会三四年才会说话呢?也许三嫂在一两年后就离开了吧,她是舍不得儿子。是啊,因为是儿子,三哥的爹妈一定不会让三嫂带走,所以三嫂坚持了两年,最终认为自己没有留下的意义。
是这样吗?
三哥的儿子会说话,就管三哥的妈妈叫妈妈,因为他自己的妈妈已经离开了。就这样,奶奶纠正了孙子好几年,终于让孙子改口叫了奶奶。孙子一直哭一直哭,哭坏了肺,在三四岁的时候,做了一次肺部手术,手术回来后就不那么哭了,右腋下留下一个大疤,好像被人用刀捅过一下。
我想象那么小的孩子,做那么大的手术,该有多疼。那个疤要长多少天呢?
三哥的儿子长大后去当了兵。(也许你觉得身上有疤做过大手术当不了兵,但这种事太多了。没有那么多不可能。)
当兵的艰苦生活加上抽烟的恶习,让他的肺又生病了,去做了检查,说是小时候手术不完全成功留下的病,于是切掉了半个肺。做这个手术时,他在北京,我去看了他,看到他疼的样子。
但我依然无法想象一个无知的小孩在手术时该怎样疼。
他绝望吗?
三哥回来后,他的儿子已经上了小学,儿子习惯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不太接受这个父亲。三哥无所事事了一两年,出海去了。
四
写作的艺术首先应将这个世界视为潜在的小说来观察;不然这门艺术就成了无所作为的行当。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一个优秀读者应该有想象力,有记性,有字典,还要有一些艺术感。(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奇怪的是,我们不能读一本书,只能重读一本书。一个优秀读者,一个成熟的读者,一个思路活泼、追求新意的读者只能是一个“反复读者”。
——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纳博科夫
没有一种生理器官(像看画时用眼睛)可以让我们先把全书一览无余,然后来细细品味其间的细节。
——Владимир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Набоков
在丛生的野草中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的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的艺术手段。
——Vladimir Vladimirovich Nabokov
@纳博科夫: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
我们期望于讲故事的人的是娱乐性,是那种最简单不过的精神上的兴奋,是感情上介入的兴致以及不受时空限制的神游。
——纳博科夫(他将很多业余时间都花在蝴蝶上,纳博科夫自己不会开车,每次外出捕捉蝴蝶时,都是由妻子Véra载他。为追逐一只蝴蝶,他们可以跋涉十几英里。)
以上内容出自:纳博科夫《文学讲稿》。译者:范伟丽。
关于蝴蝶的事迹,以及纳博科夫名字的外文写法,出自维基百科纳博科夫词条。
以上摘录纳博科夫关于小说的若干说法。
他的说法略有疯狂之处,一旦涉及到讨论,人们难免疯狂,而忘了最初的感动。感动那东西往往一闪而过,它在任何事物上只出现一次,一次已经足够。它在不同的事物上显现,显现为多种形态。但你对它只有一种感觉:
一闪而过,眨一下眼,再使劲看,也不可能再看见。
还有一种感动,是漫长的,逐次加深的。它逐次加深,让你批量感受那一闪而过的感动,批量地重现。但那是对一闪而过的重现。你面对它时,异常感动,却不知因何感动。那是虚假的感动。就像毒品。
你吸过毒吗?
我没有。
为什么总有人用吸毒来做比喻。
我从没梦见过老三。
因此上,他不是让我感动的人。
我记得他,是否只是因为他的死亡?他的入狱?他的酗酒?他的疯狂、无理、易怒?他的独眼?他念念不忘的蛇胆?他的爱表现?他的传言?
他是个几乎早夭的孩子。大难不死。之后,在溺爱中长大。在那么穷的地方,也有溺爱吗?
他是个色情狂吗?
我不知道。我完全没印象。
我的记忆里,他出狱之后,做了一天阴郁少语的人。而后的余生,是酒鬼。他是烟鬼吗?我不记得了。
纳博科夫说: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
你怎么理解这句话?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如果他说的话为真,我的这篇小说,假如是真人真事,就和艺术和真实无关。但是他的话怎么才算真呢?他所指的是什么?
按照这句话的字面理解:不管我写的是什么,如果你认为我写的是真人真事,就说明你污辱了艺术,换句话说,你不懂艺术,或不尊重艺术。同时,你也污辱了真实,说明你不懂真实,或不尊重真实。
换句话说,这句话是敬告读者的。
但是,一个作者能否从中获得启发?
这句话的背后是什么?
我想这个问题值得你在看完这篇小说之后思考更长时间。
总之我现在不是太有头绪。
我还接着说三哥。
三哥出海在外,是否喝了很多酒?应该是的。水手职业风险高,收入都不错,三哥在外面工作了三年——我记忆中的三年也许只是真实中的一年——挣了不少钱。但是回到村里时,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据说钱都给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谁,谁也没见到过——真的谁也没见到过?难道她是个泡泡?
但没有人说他用钱乱找女人,没有人认为三哥是招妓花光了钱,这是否说明大家认为三哥还是个忠诚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还是说,招妓是老百姓羞于启齿的话题?
三哥回来后,每天醉醺醺的,我总担心他来我家里串门,他总是在吃饭的时候来,来了就要喝酒,喝酒就是一碗,喝完就骂人,一边骂人一边讲道理。但没有人认为他讲的有道理。
有一天下午,他喝多了,在马路边上和一个男人讲道理。那个男人是二苗的二哥。
道理讲到最后两人互骂起来,很快上了手,很快二苗他二哥钻进路边的小卖部里拿了一把刀出来,一刀扎进三哥的肋下,三哥进了医院,刀尖离脾脏有一毫米。再次大难不死。
出院后,三哥忍了一些日子,让伤口慢慢长,后来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喝酒。喝完酒又去干重活。伤口拉开了,化脓了,又快要死了。
以上是三哥死之前发生的一些事。
生命即将结束。
而生命开始时,三哥热爱生活。
二十岁出头时,他从工地上回来,丢了一只眼睛。
回来后,他找了一些雷管线,在田间地头找了一些空的乐果瓶——乐果是农村妇女自杀时的常用饮品之一,气味极其恶劣——那时候刚过完年,是春天,池塘的冰完全化开了。三哥在村子里捡了不少没响的鞭炮。
那时候,我有多大?
那是关于三哥与火药的回忆。
在我四岁的时候,三哥放了一个二踢脚,响了一下,还有一下没响,三哥把纸壳剥开,露出极短的引信,我站在他背后,他点燃了一颗烟,烟头触碰引信的瞬间,三哥把喂鸡的铝盆扣了上去,铝盆猛烈地翻到天上去,平底变成了圆底。
此后三哥收集了很多没有炸响的鞭炮,把炸药倒出来,掺上砂子,装了三个乐果瓶,瓶口插上一根雷管引线,用泥土封上,一个雷管就做好了。
一天上午,三哥叫上了我,带着三四个雷管来到池塘边,我站得远远的,三哥抽着烟,点燃了一个,握在手上,看引信就要燃到泥土封的瓶口时,一甩手丢进了池塘中央。
那一上午,三哥炸了半麻袋长胡子的鲇鱼。
出狱后的一年冬天,三哥用罐头瓶做了一个雷管,让他大哥去赶喜鹊,喜鹊飞过来时,三哥把雷管点燃。
结果一只也没炸到。三哥骂他大哥喜鹊赶得不好。
如果我现在去问他大哥,让他讲述三哥的事,他肯定不想讲。我也不会去问,那不是好的回忆。我所写的所有关于三哥的文字,都来自我无知的回忆,我的回忆里,三哥遭遇着磨难,却没有痛苦。
如果我把我写的这些三哥的事迹给他大哥看,他大哥什么都不会说,他知道我写的每件事,尽管我写的和事实全不沾边。
三哥和我在同一个地球上生活,中间隔着巨大的空间,所有乡村的传言都离我很远,他的故事注定写满了那片土地,而我一无所知。如果我是个尽职的写作者,就应该回去采访,记录下每个人互相矛盾的证词,以此证明三哥是否存在过。
而现在我只记录我自己的证词。
三哥去了远方,又回来了。我身边的人没有人讲述他的故事,我在只言片语中听到关于三哥的零星事迹。
三哥出海后,在船上养了一只猫。日复一日的吃鱼,猫长得很肥,不工作时,他把猫抱在怀里,在船舱里随波浪晃动。他在船上也喝酒,猫坐在他旁边。那一次,船到了青岛,在青岛下船时,三哥找不着他的猫了,那时是冬天,他穿了一身厚厚的军绿色的棉袄棉裤,失魂落魄,那天早上,他一个人喝干了一瓶白酒,下船时,一阵晃动,三哥失足掉进海里,棉袄很快吸满了水,他在海里使劲扑腾,想要游上来,结果看错了方向,游到了与海岸相反的方向,很快就游不动了,眼看着往下沉……
这段事迹,我们村里没有当事人在场,他去的船上,也没有我们村里的人,当我听到这件事时,它可能已经完全走形了。难道这些事都是三哥自己说出来的。他是不是又在吹嘘自己的大难不死?他曾吹嘘过自己大难不死吗?
五
有一则关于海德格尔(似乎)的名人轶事,一位思路清晰略显浅薄的法国哲学家问海德格尔,你就不能把问题说得简洁点儿吗?海德格尔说,他妈的,这些问题根本不是简单几句话就能说出来的,也不是法语能说明白的。言下之意,你他妈根本就没看明白我在说什么。
海德格尔是此用意吗?不确定,这只是其中一种最武断的阐释。
也许你觉得有意思,你可以把这个典故记下来,当成谈资,下一次没话找话时,你就说这个故事,把海德格尔换成康德,尼采,黑格尔中的任何一个。
至于上文提到的纳博科夫和蝴蝶的故事,你就不能轻易地把纳博科夫换成福克纳、贝克特、里尔克、博尔赫斯,首先,他们都不像研究蝴蝶的,这里似乎只有博尔赫斯和蝴蝶有可能发生关联,但也只是想象中的蝴蝶,你说他研究的是蝴蝶的幼虫,倒有可能,在书柜里倒是能看到那种东西,但最后往往要变成蛾子。另外,他眼神可能不够用。
我可以确定的是,他眼神一定比不上三哥。
回头说上面的典故,关于海德格尔的典故,更像是一种常见的和国别有关的笑话,换成谁都适用,老百姓用政客讲国家笑话,看过点书的用文化名人来讲。但是关于蝴蝶的就不是笑话,你想象一下,你在什么场合会去讲纳博科夫与蝴蝶的故事?如果在那个场合,你把纳博科夫讲成了另外一个谁,那就成了笑话了。而且是让人在心里偷笑的笑话。
无论如何,以上两条典故因为与名人相关,会被较大范围或较小范围引用,不管它是否有细节,是否真实。它只对想象中的真实负责。人们认为那件事会发生,因为它和名人有关,和名人有关就有着潜在的巨大的阐释空间,于是不管详细与否真实与否,它都被默许接受,被保留和传播。
据说卡夫卡长期受到性欲的折磨,经常招妓,福楼拜死于花柳病,博尔赫斯先生举家从布宜诺斯艾利斯搬出去,是因为他爹要让他戒手淫,这些荒唐的典故,被很多人传诵,不管真假。单从事迹上说,乏善可陈。但是因为与名人有关,就让人产生联想。
三哥显然没有这个福分,当我谈到他因为强奸的罪名被判入狱,而没有描述细节和来龙去脉,你可能根本就没有想要一探究竟的欲望;关于他的左眼具体是怎么瞎的,你也未必想打探一下;还有那天晚上,他趴在芦苇丛里,某个人端着手电筒找他,压低声音喊着,老三,老三,那个人是谁,你是否想要知道,他从井里爬出来后,一个女人惨叫着跑过来,倒地身亡,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死?三哥被拘在车上后,那个女人怎么处理的?你大概也没有特别想知道。
你的不想,有可能因为三哥不是名人,但这不在你的考虑范围中,如果我在小说最后告诉你,现在,我要说三哥的真名是某某某,就是有一阵子在民间疯传的尾随杀人狂某某某,你可能会有兴趣多想一点,但他不是。
你的不想,更有可能是你认为三哥只是我虚构的人物,认为他只是为了一篇胡编滥造的小说而临时客串的,不管是否真实,因为这不诚恳的写作态度,三哥压根就没打算被具体写出来,既然作者如此不上心,作为读者,你凑什么热闹呢?
不管什么理由,三哥对你不构成吸引力。他虽然是个倒霉蛋,但他的故事不具有命运感,或者说,作者和读者根本就没有从中发现一种命运感。一篇没有命运感的小说,值得一读吗?可能不少人都有这个想法。
以上种种,都可以成为你不读这篇小说的理由。
但写到这里,我还要往下写。我已经构思到了最后,有多种结局,我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三哥没有被铝盆下的火药炸伤,也不曾让乐果瓶雷管炸掉手,过年的时候,三哥放二踢脚,从来都是握在手里放,因为二踢脚第一个响是推动作用,是不炸的——但其实第一个响是有可能炸的啊!三哥难道不知道吗?他懂概率吗?他是在拿自己的左手做赌注吗?他赌的是什么,他赢的是什么?他放雷管时,为什么要眼睁睁看着引信着到底才扔出去,他就不怕有一个引信因为做工问题迅速蹿烧,来不及脱手?
在我记忆的想象里,铝盆下的半载二踢脚一次次炸响,三哥手里的二踢脚、雷管一次次炸响,炸掉他的另一只眼,炸掉他的左手,炸掉他的半边脸。
也许就因为一次次的大难不死,把他的好运都用光了。
他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他的眼睛什么时候瞎的?
我应该打个电话回去问问,我曾看见他把义眼摘出来放在凉水里洗,洗完重新装上。
我还记得有一阵子,他说他的假眼坏了,要换个新的,是因为没有钱还是别的原因,一直没换。喝完酒,说过别的话,他就说自己该去换眼睛。可总也不换,眼睑盖着眼窝,里面什么都没有,从眼角会流出淡黄的眼屎,看起来很脏。
我已经不能回忆他的长相了,也想不起来他最后有没有装上新的义眼。他的头发长时间不剪也不洗,又长又乱,看起来也不准备再去找一个老婆,那个样子,也不会有谁愿意和他一起过。有什么前途呢,看起来毫无吸引力,懒惰无能,口出恶语,让人厌恶,有什么理由,有什么人会想和他结婚?也许会有,但太过极端。在他的生活里没有那样的事例。
因为缺少事实,缺少具体细节的支持,三哥在我的记忆里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没有余地。
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可以活到那种状态?
在我生活的小村里,除了死去的三哥,是不是还有类似的人?
我知道有不少赌鬼和三哥有相似性,嗜赌,他们可能正在地里锄草,心里想的却是怎么赢一把,整天做事三心二意,只做必须要做的事,异想天开的找人借钱,找种种借钱的理由,只要他们借钱二字一出口,别人就知道他借钱是要去赌,借给赌鬼的钱都是有去无回,但是谁也不说透,看着来借钱的赌鬼把假话说得和真的一样,最后一口拒绝。
但赌鬼可能不嗜酒。所以不会留长头发,路上见到,也觉得是个正常人。
最近好多年,村里不是有一种地下黑彩吗?在那上面输钱的也大有人在。玩黑彩的是新的赌鬼,在北京也有,只是不黑了,去买火车票的时候,在售票的小屋外,有一间专门给人写码的房间,烟雾缭绕,五六个人坐在里面,看电脑,看墙上的走势图,想要用自己的大脑和运气找出五百万的踪迹。
但是,他们走在街上,你会觉得都是正常人,不是疯子。
三哥不赌,三哥嗜酒。
嗜酒的人村里也有不少。但他们也不留长发,只是整天红肿着眼睛,一说话就有浓烈的酒气,此外和正常人一样。
三哥究竟有何不同,他似乎是赌鬼和酒鬼和合体,这么说,是因为他总是有大赌一把的心态,又整天喝酒,他好像随时等着赌一下。
有一年冬天,正月十五,我们家把过年杀的猪肉拿出来烀,有心肝肺,还有猪蹄。三哥已经摸出了我们的生活习性。这天晚上,他准时出现在我家饭桌前,要了一碗白酒。一大碗五十六度的白酒,一口喝了半碗,我爸说,你怎么这么喝酒,三哥说,看你小心眼儿的,舍不得酒哦,我爸说,不是舍不得,这是好酒,给你这么喝糟蹋了,三哥说,看你说的话,给别人喝不糟蹋,给我喝就糟蹋,别人有我会喝酒吗?我爸说,那你喝吧喝吧。
当时我在饭桌上,三哥不和我说话,三哥什么也没吃,第二口把剩下的半碗酒喝了,我爸在旁边看着,当时我爸的脸也喝红了,他平时话挺多,当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做出一种,你怎么能这么喝酒的表情来。
三哥喝完了又要酒,我爸给他倒便宜的散白酒,三哥也不管酒好酒坏,开始要猪蹄吃,他向我妈要四个猪蹄爪,也就是四只猪脚,他不吃肉,就是要啃猪的所有脚趾头,他说,你们不吃这个吧,我全吃了,把四个猪蹄爪全吃了,今年要发财。
当时呢,我很生气,我心想,要发财,我们家就杀了一头猪,要发财的被你一个人全啃了,太气人了,你怎么还不走,你到底想赖到什么时候走。
三哥是不是能看出我的眼神来?我的眼里是否饱含怒火?在场除我之外的两个男人都喝醉了,他们俩在醉眼中是否看到我的怒气,如果看到了,是否会在这热气腾腾的饭桌上感到一丝寒意呢。
终于,我爸把他推了出去。
我爸也是讨厌他的。
要死不死,每年都要过来烦一次。
他走了,我觉得家里马上舒服多了。
在上面这个典故里,三哥是想要发财的。这是不是可以解释他整天的不劳不作?他希望有一笔钱,他常常在酒后对着她妈大喊,我给你的钱呢,我出海挣的钱都给你了,你放哪去了,给我啊,我都没有钱花了。
三哥她妈后来跟我说过这件事,他说,他给我什么钱了,哪有钱,他的钱都不知道给哪个娘们了,就算他给我,我也不能给他,给他还不知道要花到哪去,不知道要上哪去鬼混。
我终究还是不知道三哥是不是给过他妈钱,给了多少钱。
他想要发财,却不知用什么方式可以挣到钱,他以前可以出海,可后来找不到人,状态越来越差,没有人带着他出海,又或者他前一次出海给人留下了恶劣的印象,再也没有人愿意带他出海。他只好穷在家里。后来,他的收入就是靠给别人种地干活挣点钱,他自己也是有土地的,可是他不会长期系统有计划地打理一片地,种的东西也只够吃,他喝酒太多,地里长满了草,到秋天在草堆里翻一点萎缩的农作物出来。不知那时面对草堆,是不是让他想起逃难那夜的芦苇丛。
三哥总是想从他妈手里要出一把钱来出门,到外地挣钱。最终一分钱也没要出来,反倒欠了不少外债,欠的都是小卖部的钱。他每次到小卖部买酒都是赊,赊了一次又一次,他去了,小卖部只好赊给他,不然赖着不走,太烦人。他去跟雇主要帮忙种地的工钱,雇主竟也不给他,说都给你妈了,给你你就胡花了。听起来都是替他着想的。
是不是给了他妈呢?
也许是吧,不然,他回去跟他妈要钱,他妈听说了,也会去要的,毕竟是自己儿子挣的钱,怎么能不要回来。
但他妈会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到别人家里要钱呢,有这样的儿子,是不是太丢人了,是不是因此那工钱都白瞎了?也许他妈去要过,对方会这么说,他来干活,干什么活了,说是干活,简直就是来捣乱的,我不跟他要钱就不错了。这时候他妈怎么办,怎么能要出钱来?
所以,他妈很可能没去给儿子要过工钱。
六
时间过得真快。
这句话看起来全无艺术感,倒是我们常常听到的感慨。不管是成功者,失败者,名人,普通人都要说这句话。只有小孩子不说。小孩子要说:我什么时候才长大啊?
傻孩子。
我在地铁上见到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我看他,他也看我,看得我不好意思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又去看他,他发现了,又抬头看我。他说话还说不太清楚。和三个月大的小孩看人不一样,三个月大的小孩,让人觉得眼神里都是好奇,瞪着无知的大眼睛,吼吼着小嘴,看陌生人时好像在看一只猴子。而三岁的小孩,就有了他的想法。
他看得我不好意思起来,他有一些想法,和妈妈说着不清不楚的话时,他有一些成人的念头。不说话时,他就是个孩子,眼前有一个清澈的世界,没有理想,没有欲望,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他什么也不纠结,但是他会学习大人,去纠结一些事。他说话的腔调就好像大人,妈妈,我们是不是……
就像大人在讨论问题,一转眼,他看地铁、看人、看眼前的另一个世界,就像车上的很多大人一样,他们的眼睛往前面看着,却不落在现实世界的某一个点上,而是落在内心深处。他的内心深处是清澈的。没有焦虑。
这依然不能解释我为什么被他看得不好意思。
问题在我身上,我不会和一个大人那么久的对视,感觉像要打架,否则就是含情脉脉。那么当我和一个孩子对视时,是不是就因为这两种因素在作怪,让我习惯性地觉得不好意思呢。当我们年幼的时候,是不是也会义无反顾地看向另一个孩子的眼睛,心中充满喜悦?小孩才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问题看起来还是没有答案。
三哥就像个小孩子,一个披头散发的,醉着酒的,说话不着调的小孩子。
有一年正月十五,我们很多人去了县里看政府组织的烟火表演。就是你在北京庆典时能看到的那种大烟花。稍微有点常识就应该知道那种大烟花是很贵的,所以在县上,万万不存在百花齐放的景观。看烟花那晚,许多人来到西山上,找一个视线相对开放的地方——事后证明,那是多此一举,烟花升得太高,远不是平时在小卖部买的烟花可比,高到你只要抬头就能看到烟花绽放。但是——除了能看到大烟花,在视线开放的地方,还能看到放烟花的人,他们在山下看起来好小,拿着一个什么点烟花的东西,应该不是烟头,跑过去点一下,马上跑回身后的小屋里躲起来——绝不会把大烟花握在手里,看着它嗵的一声升上去。
讲到这里,我推荐你去看岩井俊二的电影《烟花》。
听说北京放的烟花,都是电脑设计好的燃放流程,不会有人亲自去点,这我不知道。总之那一次在县上,我亲眼见到真人点的烟花,很久之后,是一声闷响,只见一个黑东西升了上去,升到极高,好像在很远的地方炸响了,一朵大花就像在宇宙里开放了。心猛烈地跳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看烟花的感受。
之后要等三到五分钟,也可能更久,但总不会少于三分钟,又一朵绽放了。
三哥让我们中间带相机的人给他拍照,他穿着假的皮夹克,又黑又亮,是过年新买的,那时候他已经从监狱里出来了。他每次照相时,都不老老实实,非要在快门响之前做一些怪动作,比如跳起来,比如伸出一条腿,比如马上要倒下去,那些动作都傻极了。轮到我们照相,他也坚持要我们做那种动作,他说,你们都不会照相,一照相就站在那一动不动,傻不傻啊。随后轮到小合影,他依然在快门响之前突然倒向其他人,好像有什么突发事件一样。
我想说的是,和他同龄的大人,都不会干那种事的,就算我这种比他小得多,还在读初中的小孩,也绝不干那种事。
他就像个小孩子。就像个小孩子,把成人世界的规则拿来生硬地往自己的身上套,就像小孩子学大人说话。但他心里想的是什么,是不是全都是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呢,比如发财,他想的发财和其他大人们想的是一回事吗?他真的对现实世界有了解吗?
说到这里,我真的对现实世界有了解吗?这种了解有何意义?
春节过后很久,我收到了正月十五那夜拍的若干照片,我没有看到三哥的,可能是合影的时候我没参与,可能我本能上抵触和三哥合影,我只看到了我的照片,确实,如他所说,每一张照片都是傻站着,有一张是白天拍的,有风,风来了时,我为了防止风把头发吹乱,脸向着风,眼睛斜看着镜头,结果头发还是被吹得很乱,像是用洗发水搓出泡泡后抓上去定型了一样难看。傻极了。没有一张照片是笑的,都是严肃地看镜头的动作。
你拍照时是不是也那样。
时间如飞,转眼就到了三哥浑身酒气去我们家里要猪蹄爪的那年了。那年,他的弟弟进县城做小买卖,留下几间房子让他看着,他住在里面,很快就把屋子住得像猪圈,一进门就是柴草横行,锅盖在锅上半盖不盖,前后门都是半开着,就像遭了抢,而且是发狂一样的抢,把铁锅和灶坑都搜刮过一样。拐进卧室,我看见三哥披头散发躺在炕上睡觉,被子堆在里面,他一个人斜着蜷在炕中间,什么也没盖,枕头也没有,在他身旁,是一张饭桌,桌上是剩菜,我不知道剩菜是前一天晚上的,还是当天早上的,总之当时是下午,也可能是当天中午的,但我总觉得那种睡法,不太像是吃过午饭的,我甚至怀疑他是否有吃午饭的动机。
在他的脚边,有一只花猫安静地卧着。那只小动物忠心陪着他。你如果见到了,你就知道,说猫没有狗忠诚,这说法不太靠谱。为什么狗忠诚呢,狗不嫌家贫,就算你再怎么待狗不济,狗还是跟着你。你会不会觉得狗挺傻的,会不会觉得狗有点愚忠。人当然会喜欢那种动物了,你对它好不好,它都当你是神。
但如果以此否定猫的忠诚,是不是有点可笑。
在看到猫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那是一间丢失了时间的房间,回想到厨房的荒凉零乱,看到三哥半光着身子睡着,被子离得远远的,我觉得有些寒意。当时已过了春季,是初夏时节。三哥就像不应在这世界上存在的人,在别人都在地里干活时,他在睡觉,睡得丢了时间,忘了世界。我本来是找他有点事,有点和种地有关的事,但是那时候,如果把他喊起来,我怀疑,在他周围会发生时空的扭曲,他不知会把世界拉到什么地方去。
说白了,我怕把他叫醒了,他会发酒疯。
于是我轻轻地退了出去,避免发出声响。在整个过程中,三哥家的猫都闭着眼睛老老实实卧在那里,不看我一眼。
当我走出了他的卧室,看到零乱的地面,看到水缸时,我想到那一天,那一天也有一只猫。但十年早已过去,那只猫应该已经作古了。
那一天,三哥和二苗喝过水,一个坐在炕边上,随时准备走,一个站在地上,和二苗没话找话。那时的三哥,是否像他出狱之后那样,心里有很多和自身分离的想法。
他们还没说过两句话,一种暧昧的气氛就在小屋里生成了,二苗坐在靠着门边的炕角,三哥站着,形成一种压迫的气势,三哥已经有了孩子,而二苗尚未结婚。那时三哥丢了一只眼睛,眼眶里是一只逼真的义眼,三哥信口而出的话,也许让二苗有那么一刻心荡神迷,或者不知为何就春情薄发。又或者,二苗根本没有那个意思,但三哥突如其来的攻势,让二苗瞬间放弃了抵抗,也许三哥是温柔的,不是一个鲁莽的强奸犯。在那间屋子里,炕上还有着余温,炕角堆着被子,一切都像准备好的。
我不会在这里描写细节。这个问题我还没想明白。
我曾看过王小波的一个采访,想必很多人看过,一个看起来比较二的主持人,问王小波为什么在小说里搞那么多色情描写。王小波说,那是情节必需的。
我相信王小波大叔的说法。但此刻,情节不必需,即便必需,也超出了我的能力。
我相信,加上一些情色描写,会解释某种真相,因为那是当时真实发生的,很多秘密在那里都可能找到答案。我相信王小波的情节必需说,如果没有那些文字,就不会有一个真实的王二和陈清杨。
但是,即便我在这里书写了三哥和二苗的色情场面,也不会有一个真实的三哥和二苗,有的,也只是我虚构的真实,我不想在这里虚构过多的真实,我可能已经离真实太远了。
我将继续写下我听到过的事实,我的所有虚构,都是在我有所耳闻的基础上展开的。如果我写下了,也便是坐实了三哥的罪行,如果那是罪行的话。而事实上,三哥可能根本没和二苗发生什么,在我的所有回忆里,三哥是个酒鬼,是个不成器的人,是个爱玩的家伙,不要命,但唯独不是个色狼。
又或者,他是个温柔的色狼?
我不能确定。即便所有人都告诉我,三哥的确是个色鬼,那我也要重新审视,审视我的记忆里是否有什么是缺失的。是否有什么修改了我对三哥的判断。
七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职业是专业作家。
专业作家有的很富有,尽管他们可能认为自己应该更富有才对。
有的并不富有,他们称自己为码字的,他们中的一部分,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靠写作已经可以获取和自己的工资相当的收入,但是他们不会辞掉工作。因为码字这种活很费心,你必须定期提供稿件,写一些自己不太想写的东西,也很难成名,顶多只会增加一些雇主。而如果完全写自己想写的文字,会怎么样呢。
会没人看。
读者对作者自由的容忍度很低。
但是有不少作者情愿为他的自由付出代价。他们花几年的时间,写几十万字的小说,发给他的好朋友,他的好朋友看了三页,就没了下文。
为什么,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他下了那么大工夫写的小说,他的好朋友只看三页。他的好朋友可能会说,为什么我要看下去。难道就因为我是他好朋友,就要下咽他做得极难吃的菜吗?
说到这里,你就能发现写作做为一种职业的尴尬性来。你可以爱写,但不意味着它能成为你的职业。如果你要以此为业,就必须满足一种或若干种普遍的需求,这种需求可以来自读者,可以来自编辑,编辑的背后是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理念,也可以来自有钱人,有钱人会请你当枪手,只要他喜欢就行。
任何人都不接受一个写作者完全按自己的想法去写,除非那个作者是天才,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出什么来都有一大堆人迷得要死,那种人只能是天才,如果你胡写乱写,但没有一个人被你迷得要死,你就不要以为自己和天才有什么关系。
作为以阅读为工作的读者,我总会遇到一堆自以为是的作品,写那些作品的人,有时候我觉得挺可怜,因为他们不是追逐自己的心,而是追逐,追逐一种,他们认为这个在文学史上,在文学的意义上是好的,他们追逐这个。
你能帮我想一个比喻描述这种作为一个苹果,心里始终想着苹果该如何如何才可称为好苹果的人吗?
我好像已经说出了一个比喻。
以上。我把问题说得复杂化了。
写作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欲念参与,写作只是为了让人感动。
不,写作不是为了什么。而是有感而发。
或者,也可能只是为了逃避。
又或者。一个人只是想写一封情书。
他搓了一纸篓的纸球,此刻,他的爱人正在东直门疯狂地购物,她不会想到自己在黄昏时被一张意料之外的纸感动得,笑得像个孩子,而后哭泣。
到此为止。
三哥没有那封情书,三哥没有浪漫,三哥罪恶的根源在于他缺乏浪漫,他疯狂,他天真,他易怒,他异想天开地认为骗局可以奏效。但是他没有浪漫。
也许,他不缺乏浪漫,只是不会表达。和有没有浪漫无关。
他对二苗说,我有钱,我兜里有钱,你和我好,我兜里有钱,都给你。
二苗相信了,二苗不是要卖,可是三哥说他有钱,二苗就想当然认为那是很多钱,也许不是很多钱,可她正好缺钱,不管是要买头绳还是连衣裙,她缺钱,她不但缺钱,还缺根弦儿。我这么说可能有些恶毒,从传言的角度分析,这种假设会得出和传言相符的结局。
二苗被三哥极其低级的谎言蒙骗了,整个过程没有浪漫可言,没有快感可言,因为三哥一身酒气,满嘴口臭,口水发粘,头发泛馊,腋窝刺鼻,面目扭曲,一只假眼在半睁的眼睑后像死鱼眼一样一动不动,下面传上来的恶臭更是一阵浓过一阵。
二苗开始不久就后悔透了。她拼命地要推开三哥,三哥狠狠压住二苗,二苗越挣扎,三哥越使劲,三哥觉得势头不对,再不结束自己就压不住二苗了,这么一想,三哥慌了神,一瞬间完全疲软,一败涂地。三哥松劲时,二苗使了一股蛮力,把三哥掀翻在炕席上,二苗一转头看到了三哥下面乱七八糟的一团,因为黏液纠结着,释放着腥臭的热气,世上不可能有更肮脏的场面了。二苗蹲在地上剧烈的干呕。
钱呢,给我钱啊!二苗站起来冲三哥大喊。三哥一听吓坏了,顾不得提裤子,一把捂住二苗的嘴。
你小点声儿,叫人听着,什么钱,你要什么钱。
二苗一把甩开三哥的手。
你想赖哦,你不是说给我钱吗,钱呢!
没有钱!我上哪给你钱,我哪有钱给你。我看你赶上赖猫子了,谁说要给你钱了。
没有钱你刚才说要给我钱,你今儿不给我钱,你出不了这个门!
还反了你了,这是谁家,还我出不了这个门,这是你家吗?
这不是俺家,这也不是你家!你不给我钱看我能饶了你!
等等,这不是二苗家,也不是三哥家,这是谁家呢?
谁家也不是,它从一开始就不是谁家。
故事发生在我的老家,发生在北方沿海农村的一间小屋里。它只是一间空着的小屋,不是谁的家,整个村子也是空的,那些口口相传着三哥二苗故事的人,都不在这个村子里,这是一个空村子,一个想象中的场景,它残缺片面,我所描述的,并不比我看到的更多。
三哥也并不是真实的三哥,他只是从道听途说中引申出来的,二苗是个编造的名字。我不知道她的原型是谁,不知她长得什么样。
那天上午下午或是晚上,二苗的原型和三哥的原型发生了一次性关系,而后二苗向三哥索要钱财,三哥把身上仅有的要去买酒的两块钱给了她,她嫌少,太少了,于是她报了案,报三哥强奸,警车很快就来了,三哥慌了,他去村长家求情,村长把他赶了出去,在小村有限的小路上,三哥被警察迅速捕获。
但我必须诚实地说明,上述最接近传闻的复述中,也加入了很多编造的成分。
在上述场景中出现的三哥和二苗,甚至不是我在这篇小说绝大部分文本中试图呈现的三哥。他似乎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卑琐而无辜地完成了一场未完成的罪行。
他的存在,只是为了接近真实。
他不会生来,也不会死去,他和二苗将长久地滞留在那个没有入口和出口的,荒无人烟的,片面的村落,甚至走不出那间房子,因为他们一开始就站在门里,还有一只暗处的猫陪伴着他们,那只猫已经隐入了黑暗,三哥无法介入的黑暗,猫不会再出现,缸里的水所剩不多,锅是空的。炕也将慢慢变凉。三哥和二苗结束了战斗,他们说完了安排给他们的台词,一时还出不了戏,他们穿好了衣服,一个坐在炕头,一个坐在窗边,不说话。他们都在暗暗地想,自己到底是谁,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仇恨那么快就消靡了。她似乎记得她应该在台词里说到要报警,为什么还没有报警戏就结束了。三哥记得他应该跪在地上求饶,为什么自己最后竟然和二苗吵了起来。
真是失败的一幕戏。接下来呢?
也许两个演员之间应该真的开始一场爱情,来缓解这孤独和无望的世界,来冲淡他们存在的荒谬。
但是他们没有等到爱情,他们发现太阳快速地向西移动,老黄的墙纸映出夕阳橙红的黯淡的光。天很快就黑了,在他们感到惊慌之前,在他们还没有因为惊慌而相拥到一起之前,屋子里就完完全全黑了下来,整个村落,整个房间都和他们一起消失在黑暗中,也许会有黎明,也许不会有。
也许两个字,只是用来安慰。
八
让我们再去寻找那个真实的三哥吧,随着记忆素材的濒临枯竭,三哥快速地跨到了他生命的终结,就像一场喜剧,三哥喝了几碗酒,哈哈大笑着来到大商店,那个曾是集体供销社如今已是私人承包的大商店,他掏出钱来,买了一瓶乐果乳油。乐果乳油这种东西,并不美容的,也不是丰胸的。它之所以叫乳油,可以理解为,它是一种可以变成乳的油。它是一种看起来很像油的淡黄色的液体,倒出三小瓶盖的容量,再倒进一桶清水,清水就会变成牛奶的颜色,很神奇。三哥买了一小瓶乐果乳油。
不。
那并不是买乐果乳油的季节,没有人会在那个季节去买乐果。
三哥没有去大商店,他在翻箱倒柜,在他妈堆积了大量物品的里屋翻找,光线黯淡,就像另外一个三哥的作案现场,他要找出他妈把他的钱藏在了什么地方,结果在一个纸壳箱里找到了整整半瓶乐果。
他把乐果扔在一边,继续找,把整屋子的灰尘都翻飞了起来,也没找到一毛钱。
他坐在地上,骂道,钱都给我藏哪里去了,一分钱也没有,要我死哦,要我死哦。
他嘴里说着死啊死的,但他不会去喝乐果。
他不是坐牢那个三哥。
坐牢的那个三哥不曾做过强奸犯,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为什么藏到了芦苇丛里。
不知为什么又藏到了井里,还看到了诸多异相。
而做过强奸犯的那个三哥,只是为了剧情需要演了一场戏,却并不是真的强奸犯。
那么死去的三哥又是谁呢?
他最终死了,在死之前,他喝过药量不确定的乐果乳油,腹部剧痛,他来到他妈面前,说,妈,我喝乐果了,我要死了。
他妈听到了,就像身处另外一个浓稠的时空,极其缓慢地转过头来,极其不确定地看向她的儿子,她的年过四十的儿子,此刻,他的儿子斜着身子靠在黑漆漆的老板门上,右眼里有泪水,嘴里涌出白沫,妈,我要死了,我这次真要死了,你不用骂我了,钱也不用藏了。
这时候,在更里面的一间卧室里,那曾是三哥和三嫂住的房间,帘子掀开,他常年卧床的爸爸走了出来,皮包瘦骨,他爸爸身体虚弱,走了几步路就累得要扶住门站着,最终他艰难地走了两步,挨着炕沿坐了下来,后背靠着贴满老黄报纸的墙,看着他的儿子慢慢委下去,倒在地上,开始翻白眼。他的爸爸没说话,而是笑了,因为嗓子里有很多积痰,他爸的每一声笑都扯出长长的痰音。
他妈在炕上说,死了,死了,死了好。说了几句话,重又回到她面前黏稠的时空里,好像发生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在她背后,是一桌剩饭,在她前面,是一堵老墙,她把脚伸在被子里,被子里还有三双脚,三双女人的穿袜子的脚,三个女人面朝窗外坐着,说着笑话,她在旁边听着,手里拆着旧毛衣,把毛线缠成一个球,缠完了一个再缠一个。
三哥死过之后。他爸又回到里屋的炕上,放下了帘子,他妈开始和那三个女人一起说话,毛线缠好了,她们开始在被子上玩骨子儿,也就是猪腿上一种关节骨做成的玩具。
三哥完全死透了,完成了死的任务,他慢慢从地上坐了起来。推开后门出去了。三个向窗而坐的女人都没有看见他出门。她们在说笑话,所以也没听见他出门。三哥他妈是朝着墙侧向着三哥的,也就在余光里看着三哥站起来,推开后门走了。他爸在里屋的炕席上躺着,扯出长长的痰音,这次不是笑,是咳嗽,咳了很久。终于咳出了一大口痰,舒服极了。
三哥没什么地方可去了,他身上没有钱,哪里也去不了。他应该等着有人给他烧纸钱,可是他不想等,他总觉得,那些钱就是烧给他,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还不知道要被谁藏起来。他在路上走着走着,遇到了那个在井边死去的女人。女人告诉他,她曾因为偷了一穗玉米,被玉米地的主人发现了,追了上来,一把三棱刮刀扎进了肋下,好疼啊,真的好疼啊。
三哥问她,现在疼吗?
疼,没那么疼了,一阵阵还疼。
说完掀开衣服给三哥看她的伤,暗红的血还在流着,三哥往下看去,血流在地上,在她身后流了一道断断续续的黑线。
女人问他,你的左眼呢?
在工地上让钢筋扎瞎了。
女人问他,疼吗?
当时太疼了,现在想起来还疼。
说完,两个人都叹着气。
女人问三哥,你现在去哪?
三哥说,能去哪?
女人说,我也不知道,我在这个村里走了好几年了。我记得你,我常常见着你。你看不见我。
你喜欢我?
说不上喜欢,我这里很疼,没有心思喜欢谁,我就是经常能见着你,就熟悉了,说不上喜欢。我不喜欢你。
那咱们往后往哪去?不是说死了就能投胎吗?不是死了要去见阎王吗?阎王家在哪?
我不知道啊,我就想找个大夫给我上点药包一包伤口,前几年死过一个大夫,死完了就不知道去哪了。
哎,我想起来了,你见过马王爷吗?
没见过。
我见过,马王爷跟我长得一样一样。咱俩去找找他。
两个人于是去了那片三哥曾经藏身的玉米地,没有见到马王爷,三哥又去看了一趟干井,干井已经填平了,就剩下一圈石头,三哥抬了抬头,也没有看到彩云。三哥对女人说,我看见你就死在这里。
女人说,是啊,记得,我一般不来这。
那咱们走吧。
三哥就沿着路和女人一直走,一直走。天黑了,天又亮了,女人的伤口不停地流血,不停地疼,三哥有时候想和女人亲热一下,但女人根本没有那个念头。他们在我的村子里走来走去,却总也走不出去。
三哥问女人,咱们怎么走不出去啊。
女人说,我不记得了。
他们穿过玉米地,穿过树林,穿过房屋,穿过去又回来了。
是啊,又回来了。
怎么办,能走出去吗?
第三天,三哥看到给他抬棺材的人,他们把他埋到了海边的祖坟里。三哥和女人一直跟到了海边。
海上有船,三哥对女人说,走,咱们坐船去,坐船能走。
三哥和女人上了一艘船,刚上去坐稳,一只猫跳到了船上,三哥一看,是他养的猫。
三哥一下就笑开了花,嘿嘿,你看看,猫哎,我的猫哎,来跟我做伴了。走,一起走吧。
三哥起了锚,拉响了马达,船突突突朝海里开去了。
猫上了船之后,常常去舔女人的刀伤,没过多久,女人的伤就好了。
这便是我听到的关于三哥的最后一个传闻,据说他死了之后,他的猫在他回家的路上等着,喵喵喵叫着,叫得很惨,没有人去赶它。猫一直等了两天,第三天不见了,以后也从没有人见过那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