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钦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局 365000
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西北部、闽江上游,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资源丰富、雨量充沛,适合多物种生长。近年来,三明市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2014年全市畜牧业产值47.3亿元,占农牧渔总产值的16.6%。但随着养殖业的发展,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市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势在必行。
据统计资料,三明市2014年生猪存栏103.5万头,出栏达175.2万头;牛存栏9.6万头,出栏4.0万头;羊存栏17.2万头,出栏21.4万头;家禽存栏662.9万羽,出栏为1 416.0万羽。按每头(羽、只)畜禽所排粪便估算,畜禽可排放粪尿377万t左右;生猪按98%成活率计算,每年病死生猪达3.6万头以上;家禽按94%成活率计算,每年病死家禽90万羽以上;加上排污水及药物、重金属等残留,危害远大于实际[1]。
2.1 环保意识不强 部分养殖户选址未经过国土、环保等部门的许可或环境影响评价,将养殖场遍布于村庄、农田、河流附近,小规模养殖户污染点多、面广,又因其缺乏粪污治理的理念,不了解污染治理手段及技术,不能从建场前就进行科学规划布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养殖场污水的污染问题。排放出的养殖废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对水源地的安全也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2.2 环保设施不配套 近几年来,三明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远远不够。据调查表明,有些规模场对污染治理根本不重视,没有处理设施,畜禽粪便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有些规模场虽有处理设施,如沼气池,但容量很小,根本不能满足现有规模畜禽粪污处理的需要。
2.3 畜禽粪便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一是由于养殖场分散化,使得畜禽粪便难收集;二是部分地区养殖场高度密集,其产生的粪便大大超出了该地区的土地消纳能力;三是大量化肥的使用使得很多养殖场的粪肥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3.1 传播疾病 畜禽养殖场排放的污水中含有许多有害微生物,如大肠杆菌、寄生虫虫卵。如果放任污水直接排放,不进行任何处理或处理不当,将孳生大量蚊蝇,甚至会引起人畜共患病。目前,全世界约有“人畜共患病”250多种,而我国就有120多种[2]。
3.2 造成空气污染 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畜禽粪便发酵产生大量的氨、二氧化硫、粪臭素等有害、恶臭气体[3],舍内有害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时畜禽易感染各种呼吸道疾病,以至于影响生长发育与畜产品品质。此外,养殖场周围的空气质量也随之下降,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一定的影响。
3.3 造成水质下降 养殖场粪污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重金属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或田地后,大量的营养元素促使水生植物快速繁殖,水资源遭到破坏,严重影响生态平衡。
3.4 影响畜产品安全 部分养殖场为了片面追求利润,从促生长、控制疾病和提高瘦肉率等目的出发,滥用或违禁使用抗生素、矿物质、激素类添加剂等,导致畜产品中抗生素、重金属、激素等物质残留超标,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由于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传统的散养模式逐渐被规模化养殖场所取代。随着规模化养殖场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主体,相应地,养殖场的粪污也发展成为集中消纳、集中污染的局面,而不再像原先散户那样可以分散消纳。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一旦养殖量超过所在地环境承载能力时,消纳能力达到了饱和状态,必将导致畜禽粪污无处消纳,所引发的污染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将造成很大的影响。
4.1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在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政策、生猪养殖面源污染的危害性以及污染治理的必要性。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环保理念,使其更加了解自身的责任和不履行责任的后果;让社会公众意识到控制污染的重要性,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4.2 重新制定三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重新对三明市畜禽养殖进行规划和布局,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此外,提高畜禽养殖场准入门槛,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只有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环保达标的畜禽场才允许新建或扩建。通过土地消纳能力对全市进行养殖总量控制,“十三五”期间全市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在190万头左右,另外,因地制宜对各县(市、区)制定具体的总量控制目标,最终使全市畜禽养殖量与土地消纳能力相匹配,以降低养殖场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净化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4.3 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畜禽排泄物治理是标准化建设中重要的一环。按照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要求,畜禽排泄物通过生物发酵、沼气治理或综合利用等较成熟的生态处理工艺处理后,返田利用,最终达到养殖场排泄物的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现良性生态循环。对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予以关闭拆除;对2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全面进行标准化改造,最终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4.4 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因地制宜按照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的治理原则,在巩固畜禽养殖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加快推进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在对存栏5 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改建、扩建时,大力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而对存栏5 000头以下生猪规模养殖场改建、扩建时,如果该地区山地较多,则重点推广猪-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养殖模式;如果该地区农林地面积较小,则大力推广达标排放环保型养殖模式。通过以沼气建设为纽带,运用沼气厌氧技术处理,将养殖业、种植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此外,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由于有机肥的运输便利优势,使得所消纳的环境范围得到扩大,以达到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5 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各级畜牧工作人员通过培训、集中示范等方式,为畜禽养殖场的技术人员提供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指导;鼓励有条件的规模猪场配套建设有机肥厂,将养殖废弃物变废为宝。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福建省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比如在商品有机肥生产与推广使用方面,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简化审批手续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因地制宜积极推广适合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的畜禽废弃物利用模式,鼓励采取谁排污谁付费以及第三方治理治污新机制,使得养殖废弃物能够得到很好的利用。
4.6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结合福建省出台的贯彻意见,建立健全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制定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对全市进行统筹规划与合理布局。目前,确定在永安市、沙县、尤溪县、三元区四个生猪养殖大县(市、区)建设病死猪集中处理厂(中心)。另外,在规模场中加大力度推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积极落实生猪规模场无害化处理机补贴政策,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控制病死猪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1]章嘉伟.莆田市城厢区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J].福建畜牧兽医,2010,32(3):17-18.
[2]佚名.关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说明[N].中国环境报,2002-2-23.
[3]邹翔,刘菊萍,张小生.规模化养殖场面源污染问题调查及治理对策研究[J].南方农机,2009(5):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