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于国情下的建筑行业设计收费标准应该取消吗

2015-04-16 16:51单玉川胡恬子单钜航
建筑设计管理 2015年3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收费建筑设计

单玉川,胡恬子,单钜航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 310014)

论基于国情下的建筑行业设计收费标准应该取消吗

单玉川,胡恬子,单钜航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 310014)

0 引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抓住了我国现实经济问题的根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关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发展指明了方向。

毋庸讳言,我国当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建立,但在很多方面发展尚不平衡,仍不成熟,离完全的市场经济仍有差距。因而,对目前经济活动中的各项事物要按不同情况、不同认识水平、不同承受能力来区别对待,须分轻重缓急给予解决。对于是否应该制定或取消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这件事项,则全方位的映射出上述问题的现实性。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论述制定建筑设计收费标准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1 建筑设计产品的属性决定了制定其公平合理价格的必要性

根据经济学理论,市场中流通的商品(或产品)是根据其市场的供需关系来决定其价格的。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在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我国政府或行业早已取消了针对市场中所有制造业生产的工业产品的定价权,价格完全取决于市场。

1.1 工业产品价格取决于市场,这是基于工业产品以下特质决定的

1)工业产品都是定型的,可以批量生产的。2)同一产品,用于生产的材料、人工、机器设备都可以通过物化而计算出其成本。

3)产品的利润可以预期和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定价。

4)客户完全有能力对不同厂家同一产品辨别质量好坏、价格高低,从而决定客户的心理预期价格。

1.2 建筑设计产品则完全不同,它的特质属性有如下几方面

1)建筑设计产品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复制的,不可通过同一模子成批的生产。

2)建筑设计产品是原创性思维的劳动结果,很难物化而进行成本计算。

3)建筑设计产品中包含了设计企业投入的科研经费、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创新与发明等许多间接的生产要素。对不同要求的企业,建筑设计产品的利润是不相同的。

4)建筑设计产品具有专门的技术特殊性,其质量优劣程度只由该行业的专家才能决定(如方案投标、图纸审查),而不是一般客户所能辨识与决定的。但是专家不是买方,无权对产品进行定价。

所以,生产建筑设计产品的建筑设计企业是一种典型的低物质成本(房屋、电脑),高智力成本的行业,难以用简单的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其产品的价格。

建筑设计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是起灵魂统帅作用,一般民众对其产品技术性不易了解但又是关联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产品,民众付出了一生辛苦钱所买的建筑设计产品一定要物有所值。

因此,有必要经深入调查建筑设计行业人力成本价格和科学计算企业利润率,并广泛征求社会、企业及业主的意见,形成一套合理、公正、客观、科学的价格标准体系,供业主和客户选择。

2 我国建筑设计市场的现状决定了制定建筑设计收费标准的现实性

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发育的不成熟、不健全、不完善,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我们缺乏统一的市场行为规范和市场契约精神,法制不够健全,行业自律与信誉度不高,还不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相适应。反应在建筑设计市场的主要表现为对知识特别是脑力劳动成果缺乏尊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作为政府指导价执行至今已有十余年,在这十余年内物价上涨了几倍,但大部分勘察设计企业的实际收费远低于政府指导价格,大致在2002版价格的基础上还得打五到八折。

2)以各种理由拖延设计费数年甚至不支付尾款已是常态。

3)当某工程设计产品完成后,由于房地产项目或者商业建筑的开发商由于资金紧张等客观因素项目下马了,但却拒不支付设计费,称其只有在实现了设计产品使用价值后才愿支付费用。这就好比,消费者去商店购买一个杯子,买主称待喝了茶后才肯付款一样荒唐。

4)我国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尚不够规范,设计企业数量庞大且鱼龙混杂,设计价格呈恶性竞争状态、设计企业无序经营、价格互相倾轧等乱象频现。尤其是一些水平较低的设计企业,以不惜压低成本低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来承揽项目;一些业主也竞相利用这种形式迫使设计企业降低收费。令人担忧的状况正呈蔓延之势,严重影响了设计企业的正常运作和设计质量,损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种类似于反倾销的现象违背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

5)分析国外设计行业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虽未考证是否有制定相关统一的收费标准,但是其收费透明公开、差异性小,而且竞争有序。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应根据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与成熟程度,采用一定的手段来保护建筑设计行业的良性发展与市场的竞争有序,这就充分说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存在的现实性所在。

3 在国内外建筑设计收费的比较中,我国建筑设计产品价格应给予适当保护

国外设计收费相对较高的占工程总造价的10%,即使是不发达国家也占5%左右,一般在7%~8%左右。不论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设计师的理想收入相比,我国建筑设计企业所收取的设计费占建设项目总投资或总造价的比例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就《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而言,建筑设计收费费率也只占1.5%~2%,况且还要打折收费。

哈佛大学城市研究丛书《大跃进》一文中曾指出:“中国的建筑师承担着世界上最庞大的房屋设计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收取着最低廉的费用。中国的建筑师人数只及美国的十分之一,挣着只及美国十分之一的设计费,在只有美国设计十分之一的时间里,设计着比美国多五倍的工作量。这即意味着其单位时间里的劳动量比美国大2 500倍。”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GDP连续20年持续高速的增长,国内建筑行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巨大发展;各地建设项目的蓬勃进行,新开建筑项目层出不穷,中国俨然成为一个火热而巨大的工地。建筑设计师在迎来大发展大机遇的同时面临巨大工作量和工程质量增大的压力,多数设计工作者终日疲于奔命,每天工作时间大约在12~16 h,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无序反复的修改,盲目设计周期的压缩,不知从何时起,工作的繁重带给建筑设计师们一入侯门深似海之感,停不下来的脚步、改不完的方案、加不完的班,外表风光、内心彷徨,已成为一个个被金钱支配的廉价劳动机器。这是对知识对人才的摧残,再不进行保护如何得了。

4 取消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必给建筑工程质量带来负面作用

建筑设计行业价格无序竞争,政府部门不采取价格的杠杆来保护和促进行业的发展,必然会造成建筑设计质量大面积下滑的局面,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则会成为空话。理由如下:

1)一个建筑设计作品从纸面设计到地面建成,其质量是由设计企业全过程服务中体现的,即如何在建筑设计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当大型设计企业的设计产品价格被不注重技术创新的小企业恶意压低时,大企业势必无法使用更多的资金去培养人才、研究技术创新与发明,势将沦为与小型设计企业相同的水平,当设计企业苟为生存时,何谈设计质量?建设工程质量就会造成恶性循环的持续下滑。

2)对于勘察设计行业来说,当前提倡全生命周期设计的理念,并规定5个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将负终身责任,这将深刻改变现行的设计与管理方式。而设计企业在其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因为一个完整的设计作品过程很复杂,包含了前期可研、环评、选址、规划、方案设计、扩初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如玻璃幕墙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设计、节能设计、灯光照明设计等)、园林景观设计等若干子项。针对以上不同设计内容应有不同的设计阶段和收费。若没有一个公认明确表码的收费标准,由非内行的业主随意喊价,当设计企业入不敷出时一定会造成设计粗糙、浪费很大、应付了事。因为,“想要牛儿耕地好,又不让它多吃草”的行为是违背生活与市场规律的。

3)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的施工图审查机制就是严防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设计企业出现质量事故的最后一道关卡。理论上,它是有违市场经济规律的,因为每个设计企业都应做到责任自负、产品自检。但是,它的出现正是适应了目前的市场发展阶段,是政府保证建筑产品质量的一种手段,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同样,对建筑设计企业划分不同的资质等级在理论上也是有违市场经济规律的,但这也是在现发展阶段上能够有效界定企业实力优劣强弱的有力措施。

4)在建设过程中实行的施工企业最低价中标现象,已导致许多低于实际工程成本价而中标的工程,频频出现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价格扭曲造成的乱象,发生了许多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阻碍了建筑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持市场万能观点的人士会提出,价格放开有利于设计企业优质优价,但他们忽约了中国还不是完全市场经济的基本国情,中国大多数的商人的商业运作哲学就是“少花钱多办事”。若没有价格标准,可以预见商人们会拉设计企业个人进行私下设计,因为那样设计价格最低,但设计企业将溃不成军;可以预见甲级设计院的水平将渐变沦为乙级、丙级设计院的水平,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所以,为保护设计企业在市场上的公平有序竞争,重要的保质措施在于如何利用好价格的杠杆作用;即针对设计产品的特殊性,编制一套通过市场调查、统计、验证等一系列手段而得到的设计收费标准作为市场定价的参考标准。

5 结语

1)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唯利是图、道德缺失等不良风气依然存在。

2)要充分认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未发育成熟,仍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无序竞争、法律不彰等现状依然存在。

3)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设计产品质量是关键,是整个建设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了保证百年质量大计、激发设计企业的创新研发活力与能力,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所以,不应马上取消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并应通过建筑设计收费标准的修订,不断推进设计企业的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准,进一步提升建筑设计行业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以此保证建筑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单玉川,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教授级高工。

10.3969/j.issn.1673-1093.2015.03.005

2014-12-26;

20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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