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莹
(中共本溪市委党校,辽宁 本溪 117000)
服务型政府建构中公务员行政人格塑造的合理途径
栾莹
(中共本溪市委党校,辽宁 本溪 117000)
当前服务型政府己成为我国行政改革的主导趋势和目标选择,然而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政府管理模式,需要强有力的主体基础,需要高素质的执政队伍,而关系到公务员素质能力的重要因素就是公务员的行政人格。本文以服务型政府建构期为背景,借鉴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内容,结合行政人格消极倾向产生的原因,分别从文化、制度、意识三方面探讨了塑造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的途径。
服务型政府;行政人格;塑造
“行政文化是行政人员对行政体系及其行政活动的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观以及人们所遵循的行政原则、行政传统和行政习惯等”。行政文化能够引导政府的行为,增加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行政组织及人员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服务型行政文化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塑造公务员服务、合作及责任人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1、建构服务行政文化
第一,强化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强烈的行政服务意识,将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工作的宗旨。在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意识,认真切实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第二,强化公务员的开放意识、创新精神、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教育使其具有健康的行政心理,克服官本位心理、任人唯亲心理以及特权心理。在建立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健康的行政人格和行政心理的形成有助于指导行政人员做出正确的行政行为。
第三,强化民主参与意识,形成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公民参与让市民与政府各部门零距离接触,及时地了解民意、解决民生问题,实现行政文化与公民期待吻合。
2、建构责任行政文化
第一,政府必须树立责任意识,推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政府必须明确责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积极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必须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提高政府官员的政治素质,加强对“问责”的认识,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与公众间建立起相互信任,从而建立以民为本、对民负责、为民服务,权责制衡的全新问责文化。
第二,积极落实“四个转变”。首先,转变政府责任和公民权利的双重回归,不仅要积极落实人民当家做主,而且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责任;其次,就法制角度而言,由治民、治市向整治官员、治权转变;再次,政府由无限权力向有限权力的转变,积极接受内外部的监督,使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最后,政府在管理工作中,由行政命令向依法执法的方向转变。
第三,政府有必要加强责任制度建设。就我国政府责任制度而言,虽然经历了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到强调政府责任的转变,但是公务员仍然与其岗位是密切联系的,公务员与其岗位有着同样的任务和职能。由此,公务员只要在自己工作岗位中尽职尽责,便是对国家责任制度的负责。为此,我国政府有必要加强责任制度建设,以完善其制度体系。
1、完善服务型政府行政制度
制度能够对人产生约束性作用,非自律,与教育相比较,更具根本性、长期稳定性等特点。所以,有关部门健全政府行政制度具有必要性。
第一,完善任职人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和录用的范围要扩大,给予公民以公平、公正的机会。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政府必须要本着民主、公平、竞争的原则而招录人员。公务员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公务员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和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我国相关部门有必要完善公务员任用考核制度,确保国家公务员管理不流于形式,遵循公务员考核和录用的客观性。
第二,坚持和完善廉政制度。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使机关党组织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工作和廉洁情况,以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防止权力蜕变,使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三,完善行政责任制,优化行政人格塑造的环境。建立阳光政府,实现行政权力的运作公开透明,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从而使公民和社会能够对行政活动进行有效的干预和监督。
2、完善服务型政府监督机制
第一,要建立行政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我们必须通过建立综合协调机构以及建立统一的行政监督情报信息网等方式统一目标、互通情报,使隶属于各系统的监督主体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从而更好地发挥行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其次,健全以权力约束权力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完善群众监督制约机制。在我国行政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是基础和力量源泉,是一种最广泛、最直接的监督主体。
第三,完善舆论监督制约机制。舆论监督实质上也是来源于群众监督。新闻舆论媒介在做好党和政府“喉舌”的同时,注意反映民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到了一定作用。
3、完善公务员的评价考核机制及奖惩制度
第一,制定严格的录用与选拔制度。公务员录用选拨工作是确保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关键,而公务员队伍建设决定着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完善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确保公务员数量始终保持在合理范围内,避免政府机构养闲人,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流通、更新。
第二,明确行政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影响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问题,而且关系着政府机构中各部门的行政伦理建设成果。由此可见,我国有关部门有必要明确制定行政考核指标,既规范行政部门人员的行为,又为行政建设指明正确方向和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同公务员奖惩、升降、收入、辞退等环节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催生公务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公务员参与能力建设的积极性。
1、完善公务员的培训模式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建构服务型社会要重视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要尊重公民权,服务于公民”。要具有服务意识,塑造服务型行政人格。我国公共行政官员务必转变观念,树立人本主义的服务理念。加强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无论是激发行政人员的内在机制还是优化行政人格塑造的外部环境,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都是最基本的途径和方法。
第一,注重服务、民主及责任等基本理论培训,转变行政理念。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出要强化“民本”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民主参与的合作意识。在理论教育培训方面,应着眼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通过举办各种专题讲座、鼓励自学、召开心得交流会等方式增强新公共服务理论知识学习,坚持群众路线,来提高行政人员的理论认识,不断增强政府的行政管理效力。
第二,坚持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培训活动。一方面,培训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培训方式;另一方面,培训方式必须服从于培训内容。我国政府可以根据公务员的不同需求等实际情况而创新培训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实效性。例如:角色扮演式、情景模拟、拓展训练等培训方式,不仅能够使受训公务员对工作有所领会,而且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社会责任感。对于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适当为公务员安排基层实践机会,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对培训工作大有裨益。
2、促使公务员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价值观
第一,加强行政伦理教育。对公务员进行伦理教育,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重要环节之一,既包括规范认同方面,又包括行为训练方面。首先,加强行政伦理教育,能够增强行政人员对行政伦理教育的认同感,进而感染行政人员,使其融入人格之中,提高行政人员的自觉性。其次,有关部门开展行政伦理教育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不仅能够提高行政伦理教育的质量,而且有助于提高行政人员的伦理决策水平,规范行政人员的道德行为。
第二,重视领导干部示范作用。首先,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行政道德教育,使各级领导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实现自我价值和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其次,对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使行政人员树立公正廉明的思想,以思想道德规范其行为,自觉抵制落后思想。
3、加快行政道德立法和制度化建设步伐
第一,我国应该积极见解国外优秀的行政道德立法经验,以完善我国行政道德立法,利用行政伦理道德规范公务员的行政道德行为,推动我国行政道德立法进程。
第二,建立或完善行政道德的监管机构。一方面,加强对行政道德的监督工作,使行政人员合理利用权力而执法,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另一方面,加强行政道德管理工作,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而规范公务员的行为。
第三,建立或完善行政道德规范机制。其一,加强对行政人员的道德教育指导,以提高行政人员的思想道德意识;其二,建立行政人员的财务登记和公开制度,使行政人员财务状况透明化;其三,完善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对行政人员的监督作用;其四,建立公民投诉平台,完善检举、投诉制度,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
[1]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安东尼·唐斯.官僚制内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德怀特·沃尔多.什么是公共行政.参见彭和平、竹立家等.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D630
A
1008-7508(2015)12-0078-02
2015-09-18
栾莹(1983-),女,辽宁本溪人,中共本溪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辽宁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