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元清
(民和县林政稽查大队,青海海东810800)
民和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现状及对策
瞿元清
(民和县林政稽查大队,青海海东810800)
摘要作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对民和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对策提出具体的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了运用,效果良好。
关键词民和县;森林资源;管护现状;对策
民和县位于青海东部湟水河沿岸,介于102° 40'—102°45' E,36°00'—36°03' N。最高处海拔3 808 m,最低处海拔1 860 m,年均气温5~8℃,极端最高气温35℃,极端最低气温-22℃,平均作物生长期234 d,全年≥5℃的积温为400~3 200℃,≥10℃的积温为200~3 600℃,年平均降雨量363 mm,无霜期154 d,平均日照时数2 400~2 600 h。全县共有22个乡镇,6个国有林场,318个行政村,1 849个社总人口39.76万人。全县土地总面积178 018 hm2,其中林地面积104 936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8.9%。林业用地中包括有林地22 117 hm2,疏林地275 hm2,灌木林地37 888 hm2,未成林地13 289 hm2,苗圃地38.9 hm2,无立木林地7 393.9 hm2,宜林地23 933 hm2。
1.1森林资源管护体系
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建立健全了以林地资源管护为核心,林木资源管理为重点,林业行政执法为保障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全县森林资源按权属分为两大块,一是国有森林资源,包括6个国有林场辖区及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林地、林木;二是各乡镇、村集体森林资源。全县森林资源管护以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与各乡镇、行政村按辖区管护以及农户个人管护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1.2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自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造林”“天保工程”“封山育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以来,森林面积显著增加,这也给工程后期的管护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多年来,虽然不断加大管护力度,严格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禁牧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但随着林地面积的不断增加,以及资金、队伍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管护工作已处于较为滞后的局面,与多年来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较大差距,管护工作对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建设和谐民和奋斗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1.3森林资源管护成效现状
总体来看,国有森林资源的管护状况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与相邻县的接壤林区群众放牧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国有林场与相邻乡镇的工作配合不够紧密,管护工作中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封山育林网围栏等基础设施急需修复更新。各乡镇集体林地和农户的退耕还林地管护成效参差不齐,管护工作亟待加强,表现为局部好、总体差,个别乡镇高度重视、部分乡镇有所放松的现状,同时管护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缺乏,管护经费紧缺。
2.1林业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谁造林、谁受益、谁管护”的管护意识不强。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农户对退耕地的管护工作持等待、观望、应付、一推了之的态度,认为自己的义务是缴纳管护费,管护工作是政府的事,甚至有些地方的群众把退耕地视为牧场,农户管护责任意识不强,对生态建设的长期性、稳定性认识不够。
2.2林地鼠害严重。虽然多年来我们在林地鼠害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技术、投入等方面的影响,鼠害防治工作成效不容乐观。
2.3乡镇领导对管护工作的重视不够,对管护工作
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乡镇管护工作上普遍存在流于形式、忽冷忽热的现象,没有把管护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乡镇一把手领导的重视力度不够。
2.4乡镇管护经费筹措困难,护林队伍不稳定。目前退耕还林工程的后续管护经费来源:一是各乡镇从农户统筹,各乡镇的统筹标准也不一样,45~150 元·hm-2,通过专项调查得出全县每年统筹的管护经费为707 888.09元;二是财政转移支付,每村每年300元,按全县259个退耕村计算,全县每年该部分经费总额为77 700元。各乡镇护林员总数为368人,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护林员人均管护报酬为每人每年2 134.8元。由于管护报酬低,严重影响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管护效果不佳,群众对乡镇人民政府有怨言。调查也发现有些乡镇的管护经费没有专款专用,其中有一部分资金用于乡政府日常的办公经费。
2.5没有把补植补种和管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补植补种工作的成效没有得到实际体现。大部分农户每年都在进行补植补种,但由于管护工作跟不上,出现了年年补年年验收不合格的现象,影响了群众补植补种的积极性,营林工作没有突出“三分造,七分管”的工作重点。
3.1不断加大林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爱林护林社会氛围。一方面林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让农户充分认识到林业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另一方面各乡镇要积极制定管护制度,公布全乡管护范围和片区责任人,将乡镇人们政府护林巡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对管护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乡镇日常护林工作。严格执行护林员岗位责任制,形成责、权、利为一体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护林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逐步提高全民爱林护林意识。
3.2将管护工作与乡镇年度考核挂钩。通过将管护工作纳入乡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提高乡镇主要领导对管护工作的重视力度。明确要求各乡镇要指定管护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全乡林业工作的干部负责日常的管护工作,避免频繁的人事调动,保持护林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执行管护经费专款专用,多方筹措管护经费,不断加强用于管护工作的交通、通讯、网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
3.3强化督查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林政执法部门要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形成督查检查长效机制,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方的工作效果。同时要县、乡、村上下联动,重点打击屡教不改、群众反响大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长期保持严管狠抓的管护工作态势,有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3.4广泛发动群众,做好林地防鼠工作。在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撑下,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林地防鼠工作的积极性,由点及面,不断扩大防治面积,有效提高防治成效。
民和县地处黄河中上游地区,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只有通过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才能有望实现生态立县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并进的美好局面。
作者简介:瞿元清( 1974-),男,青海民和人,大学,工程师,从事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2015-06-01
文章编号:1005-5215( 2015)09-0087-02
中图分类号:S757
文献标识码:Adoi:10.13601/j.issn.1005-5215.2015.09.031